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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陕理工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陕西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陕西理工大学作为一所立足陕西、面向全国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始终秉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体系完整、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的奖学金评定制度。该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的条条框框,而是一个动态优化的管理体系,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奖优促学,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校风。总体来看,陕西理工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基础性依据,同时将综合素质评价摆在突出位置,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引领,以校内综合奖学金为主体,以各类单项奖学金和社会捐助奖学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体系。评定过程通常涉及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评审工作组初评推荐、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复核乃至校级评审委员会终审等多个环节,力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定结果的客观性与公信力。深入了解并掌握这套评定细则,对于每一位陕理工学子而言,不仅是争取荣誉和资助的机会,更是明确努力方向、进行自我规划与管理的有效途径。该细则的实施,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陕西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览与评定基本原则陕西理工大学设立的奖学金种类繁多,覆盖面广,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别: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是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极高肯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支持。

校级综合奖学金:这是学校自主设立、面向大多数学生的主要奖学金类型,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校级奖学金一般分为若干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各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

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社会实践、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社会捐助奖学金则是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其评定条件通常会结合捐资方的意愿和学校的基本要求。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及结果均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位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
  • 择优评选原则: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能力作为评定依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奖学金真正奖励给最优秀或某方面表现最突出的学生。
  • 育人导向原则:奖学金的评定不仅是物质奖励,更是精神激励和价值引导,旨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宁缺毋滥原则: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足,允许奖项空缺,以保证奖学金评选的严肃性和获奖学生的典范性。

二、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测评体系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校级综合奖学金,其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一学年内(或一学期)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通常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构成,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总评成绩。

学业成绩: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通常占总评成绩的较大比重(例如70%-80%)。学业成绩的计算主要以学生当学年所修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为准。学校教务系统会提供官方的成绩单作为核算依据。要求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必须位于班级或专业前列,且无不及格课程。

综合素质评价:这部分旨在考核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通常占总评成绩的较小比重(例如20%-30%),但却是拉开差距、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包含以下几个维度: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治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以及日常行为表现(如遵守校纪校规、参加集体活动、宿舍文明卫生等)。通常通过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评价等方式进行打分。
  • 身心素质: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如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和心理素质(如积极乐观、承受挫折能力等)。
  • 实践与创新能力:这是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加分项”重点领域。包括:
    • 学术科研与科技创新: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学科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等)并获得奖项。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与成效。
    • 社会工作与任职情况: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考核合格或优秀。
    • 文体艺术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
    • 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权威技能认证证书。
    以上各项均会根据获奖级别、影响力等设定具体的加分标准,并在评定细则中予以明确规定。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得分 × 权重 + 综合素质评价得分 × 权重。这个总分是评定奖学金,特别是综合奖学金的最重要排名依据。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国家奖学金

  • 基本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排名在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表现非常突出”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基本资格:除满足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思想品德要求外,申请学生必须为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专业前30%(含)。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50%。

校级综合奖学金

  • 基本资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成绩要求:一般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一定百分比(如一等奖前10%,二等奖前25%,三等奖前40%等),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和本院实际情况确定。综合测评总排名也需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 其他要求:无违纪处分记录,无恶意拖欠学费情况。

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

  • 评定条件更为灵活,但核心是“专长”和“贡献”。例如:
    •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重要发明创造、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
    • 社会捐助奖学金:其条件可能由捐资方设定,如特定专业、生源地、或具备某种品质的学生优先。
    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其学业成绩通常也需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四、 评定的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间节点,通常按学年进行,在每学年开学后启动。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与个人准备

  • 时间:学年开学初(9月-10月)。
  • 内容:学校学生工作处发布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班级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明确各项要求。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开始整理上一学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

  • 时间:通知发布后的一至两周内。
  • 内容: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成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开展民主评议,重点对思想品德表现等进行评价,形成班级推荐名单。

第三阶段:院系初审与公示

  • 时间:班级评议结束后。
  • 内容: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院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具体奖项条件,进行初评,确定本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第四阶段:学校复核与审批

  • 时间:院系公示结束后。
  • 内容:学校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复核。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学校会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或答辩。最终审定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与资金发放

  • 时间: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
  • 内容: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表彰大会。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 特殊情况说明与注意事项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也会有相应规定。

关于转专业学生:对于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其奖学金评定一般归入新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其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由原学院出具相关证明,新学院予以认定。

关于交流生:外出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的成绩,需由交流院校提供官方成绩单,并由本校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后,方可作为评定依据。

一票否决情况:学生在评奖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取消其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 有学术不端行为,如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
  • 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情况。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兼得原则: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学校通常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最高等次奖项不可兼得。但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单项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的兼得规则依其具体章程而定。

申诉机制:学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级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提起复议。


六、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学生应对策略陕西理工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深远意义远超于物质奖励本身。它是一根“指挥棒”,引导学生明确大学阶段的努力方向;它是一面“镜子”,促使学生进行自我审视和持续改进;它是一座“桥梁”,连接着学生的当下努力与未来发展的可能性。

对于学生而言,要成功获得奖学金,关键在于平时的积累和规划,而非临时抱佛脚。必须牢牢抓住学业成绩这个根本,保持优异的学习成绩是参与竞争的基础。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第二课堂,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多个平台上锻炼自己,提升综合素质,积累加分资本。再次,要注重思想品德修养和日常行为规范,这是参与任何评优评先的基本前提。要认真研读每年的评定文件,提前准备好详实、规范的佐证材料,熟悉申请流程,做到有条不紊。

陕西理工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科学、严谨、动态的系统,它全面衡量学生的成长成才,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学子都应当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大学生涯规划的参考系,通过不懈努力,不仅在奖学金评定中取得佳绩,更在人生道路上收获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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