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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坐落于国家级新区,专注于培养旅游、健康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育人导向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该校的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系统性、规范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特点。评定细则的制定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一般而言,该细则会涵盖多个奖学金类别,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以满足对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奖励需求。评定过程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考察学业成绩这一硬性指标,还将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学校通常会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明确评审流程和时间节点,通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终审并公示等一系列严谨程序,保障评定的权威性与透明度。总体而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它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潜能,促进其健康成长与成才,为舟山群岛新区乃至更广泛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优秀人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高等教育阶段,奖学金制度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超越了单纯的经济资助功能,更是一种重要的荣誉激励和育人手段。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深刻认识到奖学金评定工作对于营造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操作性强的奖学金评定与管理体系。该体系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积极进取,在知识、能力、素质各方面协调发展。


一、 奖学金设立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该校奖学金评定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其核心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于舟山群岛新区以及浙江省旅游与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学校确立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定政策、名额、程序、标准及结果均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监督。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均享有平等申请的权利,评审过程严格依据既定标准,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授予向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倾斜,确保奖学金真正奖励最优秀、最努力的学生,体现其激励价值。
  • 导向性与综合性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智育),还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避免“唯分数论”。
  • 动态管理原则: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学校发展实际以及学生群体的反馈,适时对评定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别与设置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采用多层次、多类型的结构,以满足对不同表现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类别包括:


1.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获奖者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茅,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专科生。申请者除需满足一定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要求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此奖学金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2.校级奖学金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拨款设立,是覆盖面相对较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这是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的基础性奖学金。
  • 校级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优异成绩而设立。常见类型包括:
    • 学习优秀奖:奖励学期或学年内学业成绩特别优异者。
    • 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实习等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者。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3.企业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学校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与旅游、健康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校友个人在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此类奖学金的名称、金额、评选标准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通常也会侧重于奖励相关专业领域内表现优异或符合设奖单位特定要求的学生。


三、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学校会成立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评审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或评审委员会):这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分配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修订评定细则、发布评定通知、组织协调各学院开展评审、汇总审核申报材料、组织校级评审会议、公示评审结果、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等。
  • 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动员、接受学生申请、组织班级评议或专业初评、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性、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等。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四、 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入门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籍状态:必须是具有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 学习年限要求:通常要求申请者在校就读满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新生一般不具备申请资格(新生奖学金或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 学业成绩要求:申请评定学年的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均需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会有相应的最低成绩排名或绩点要求。
  • 行为表现: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达到规定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必须是通过学校当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五、 综合测评与核心评定指标

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及作为其他奖学金重要参考依据的,通常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进行的量化评价,其总分一般由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美育与劳育附加分等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


1.德育素质测评

德育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评价方式可能结合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同学互评、个人总结以及日常行为记录(如寝室文明卫生、参加集体活动情况等)进行量化打分。受到表彰或处分会有相应的加分或减分。


2.智育素质测评

智育测评是综合测评的核心部分,通常权重最高。主要以学生评定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或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的优异程度直接决定了智育基础分的高低。
除了这些以外呢,在学术论文发表、学科竞赛获奖、技能证书获取等方面的成果,也会按级别给予一定的智育附加分。


3.体育素质测评

体育测评主要依据学生的体育课程成绩、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以及参与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的情况。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身体素质。


4.美育与劳育附加分

这部分主要记录学生在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参与度和取得的成果。
例如,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参加文艺汇演、获得社会实践表彰、参与志愿服务达到一定时长、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等,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引导。

综合测评总分排序是评定校级综合奖学金的主要依据。而对于国家奖学金等更高级别的奖项,除了要求综合测评排名靠前外,还会特别关注学生在某一方面是否具有突出表现或卓越贡献。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通常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基本流程如下:


1.宣传发动与名额下达

学校学生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预算,制定当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称、金额、名额分配、评定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向全体学生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位学生了解相关政策。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班级评议与学院初审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定细则,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综合测评结果和班级评议意见,进行初评,初步确定本学院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


4.学校复审与终审

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确保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然后,组织召开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体审议和最终审定。


5.结果公示与异议处理

学校将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院、专业、奖学金类别等信息。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或纪检监察部门实名反映,学校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6.表彰奖励与资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表彰大会,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款项通常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七、 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与约束机制。

  • 全过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程序合规。
  • 申诉渠道:学生如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复核并答复。
  •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学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八、 评定细则的动态调整与育人导向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校会定期对评定效果进行评估,结合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以及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对评定标准、权重设置、奖项类别等进行优化调整。
例如,可能会更加突出对创新创业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的考量,以更好地契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运行规范的系统工程。它通过明确的奖项设置、科学的评价标准、严谨的操作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将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将资源倾斜与育人导向相统一,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引导他们全面发展、营造校园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是对优秀学子的肯定,更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理念,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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