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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哪些奖学金和助学金呢(辽宁特教专奖学金助学金)

关于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与助学金的综合评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和残疾人高等技能人才的专业院校,其学生资助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学校深刻认识到,其学生群体中包含了一定数量的残疾学生以及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因此,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的奖助学金体系,不仅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更是学校践行育人初心、帮助每一位学生成长成才的核心举措。该体系紧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旨在通过物质帮扶、精神激励与能力提升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生动力,营造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总体而言,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助学金体系是一个立体化的网络,它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涵盖了“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形式。其中,奖学金主要侧重于“奖优”,用于表彰和奖励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而助学金则侧重于“助困”,其核心目标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保障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这一体系不仅包括了国家层面的统一政策,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还包含了学校根据自身财力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困难补助,以及社会力量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
除了这些以外呢,学校还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锻炼能力的机会。可以说,这个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如同一个坚实的后盾,为学子们扫除求学路上的经济障碍,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专注技能提升、全面发展,最终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高素质人才。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详解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终将学生的成长成才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和优秀学生的激励工作。学校建立了以国家资助政策为主体、以学校内部资助为补充、以社会力量捐助为延伸的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该体系设计科学,覆盖广泛,旨在确保每一位学生,特别是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机会,实现“应助尽助”的目标。
下面呢将对该校的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进行详细的分门别类的阐述。


一、 国家级奖助学金项目

国家级奖助学金是我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部分,具有权威性高、资助力度大、覆盖面广的特点。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及辽宁省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这些奖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荣誉性最高、奖金额度最大的奖学金之一。

  • 奖励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 评审与发放: 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经过严格的班级、院系、学校三级评审和公示程序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奖励资助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前30%。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评审与发放: 与国家奖学金同步,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经过评审公示后确定名单。奖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是助学金体系中最主要的部分。

  • 资助对象: 所有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包括当年入学的新生。
  •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不同等级,通常分为二至三档,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档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常见设置为特别困难等级(如每生每年4400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和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200元)。学校会重点向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 评审与发放: 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被认定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金一般按学期分两次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用于补贴生活费。


二、 校级奖助学金及资助项目

除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外,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还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形成校内资助的有力补充。


1.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项。

  • 奖励对象: 所有年级表现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
  • 评选依据: 通常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日常表现、参与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情况等。
  • 奖励等级与标准: 一般设立
    一、
    二、三等奖学金,奖金金额根据学校当年财力状况确定,通常低于国家奖学金标准,但覆盖面更广,旨在鼓励更多学生。
  • 评审: 每学期或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院系根据学校制定的评选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2.校级专项奖学金

学校可能设立一些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

  • 专业技能竞赛奖学金: 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特殊教育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学生。
  • 创新创业奖学金: 奖励在创新创业实践或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团队或个人。

这些专项奖学金的设立,体现了学校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多元成才的培养理念。


3.学费减免与特殊困难补助

针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残疾学生和遭遇突发变故的学生,学校设有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政策。

  • 学费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确无能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程序,部分或全部减免其学费。
  • 特殊困难补助: 这是一种临时性、应急性的资助措施。当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出现临时困难时,可以向学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学校核实情况后,会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现金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4.校内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 岗位设置: 学校在校内各部门、图书馆、实验室、后勤服务单位等设立一定数量的固定或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这些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放。
  • 工作内容与报酬: 工作内容以助管、助教、助研等为主,相对简单,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业。学校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勤工助学酬金,通常按小时计费,按月发放。
  • 意义: 勤工助学不仅能够让学生通过诚实劳动获得经济回报,更能培养他们的劳动观念、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三、 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性质和特色也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一些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公益基金会及个人在学校设立了专项奖助学金。


1.企业及社会团体奖学金/助学金

部分与特殊教育、康复、残疾人事业相关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为了支持学校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履行社会责任,会捐资设立冠名奖助学金。
例如,可能设立“XX企业特殊教育未来之星奖学金”、“XX基金会助残圆梦助学金”等。

  • 特点: 这类奖助学金的名称、奖励或资助对象、金额、评选标准均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更加侧重于学生的专业认同感、实践能力或与设奖单位业务相关的特定素质。
  • 评审: 由学校按照与设奖单位签订的协议,组织公开、公平的评审。


2.个人捐赠类助学金

一些热心公益的个人也可能通过学校基金会或直接向学校捐款,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残疾学生。


四、 针对残疾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

作为一所特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对残疾学生的资助给予了格外的关注和倾斜。除了确保他们平等享受上述所有奖助学金政策外,还可能有一些特别的安排:

  • 政策倾斜: 在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评定中,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会优先考虑残疾学生。
  • 无障碍勤工助学: 学校会根据残疾学生的身体条件和特长,开发或设置适合他们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提供必要的辅助支持。
  • 康复与技能培训支持: 部分资助项目可能会与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强化培训相结合,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实现就业。
  • 争取外部资源: 学校会积极为残疾学生争取来自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专门机构的社会捐助和项目支持。


五、 奖助学金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学生需要了解基本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1.基本申请流程

  • 关注通知: 每学年初(通常为9-10月份),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通过官方网站、校园公告栏、辅导员通知等多种渠道发布当学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班级或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 班级评议与院系初审: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院系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 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和评审,确定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上报与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奖助学金名单需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奖金或助学金最终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学生。


2.重要注意事项

  • 诚信申请: 学生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 动态调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奖助学金的获得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告知学校,以便进行调整。
  • 综合发展: 奖学金,尤其是竞争性的奖学金,往往不仅看重学习成绩,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
    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应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项有益活动。
  • 感恩与回馈: 获得资助的学生应懂得感恩,珍惜机会,勤俭节约,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社会、学校的关爱,在有能力时积极帮助他人。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助学金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系统。学校通过这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制度安排,切实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落到了实处,为莘莘学子铺就了一条充满关爱与希望的求学之路,有力地支持了他们追求知识、掌握技能、实现人生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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