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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江苏师大奖学金细则)

关于江苏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江苏师范大学作为江苏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始终秉持“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透明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学业成就和综合素养的客观反映,更是学校育人导向的重要体现。总体而言,江苏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评定工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也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表现,旨在引导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具有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程序,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层层把关,确保获奖学生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使奖学金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再次,奖学金种类设置多元化,覆盖面广,不仅设有国家层面、学校层面的综合奖学金,还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以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的需求,为各类优秀学子提供了展示自我和获得认可的平台。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学校发展战略以及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深入理解和掌握这套评定细则,对于每一位江苏师大学子规划大学生活、明确努力方向、实现自我价值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江苏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全面解析

江苏师范大学的奖学金制度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有效机制。该体系结构严谨,类别清晰,程序规范,充分体现了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殷切期望。要深入了解其评定细则,需从多个维度进行剖析。


一、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宗旨

江苏师范大学的奖学金并非单一类型,而是一个由不同层级、不同目标导向的奖项构成的有机整体。了解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是理解其评定标准的前提。

  • 国家类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具有最高的荣誉性和权威性。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评选条件极为严格,是学子们孜孜以求的最高荣誉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激励,旨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 学校类综合奖学金:由学校经费设立,覆盖面相对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通常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其主要宗旨是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 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赠奖学金:这类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例如,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科技竞赛、创业实践中表现卓越的学生;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在学生工作、志愿服务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学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则由关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其评定标准往往结合了捐赠方的意愿和学校的通用要求。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共同构成了一个多维度的评价与激励网络,确保不同特质、不同专长的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奋斗目标。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与组织机构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江苏师范大学确立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并建立了层级分明的组织机构。

  • 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和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原则:严格依据评定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
    • 导向性原则:评定标准充分体现学校的育人导向,引导学生不仅注重学业,更要注重品德修养、能力提升和身心健康发展。
    • 程序规范原则:从申请到审批,每一步都有章可循,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审办法,领导和监督全校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则成立相应的院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推荐工作。班级层面通常也会进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审提供参考意见。这种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保证了评定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无论申请哪一类奖学金,申请者都必须满足一些基础性的准入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最基本的前提,任何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都将被一票否决。
  • 学习年限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具有江苏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并且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新生通常有专门的新生奖学金政策)。
  • 学习成绩要求: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这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指标之一。对于综合奖学金,通常会要求申请者上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的成绩均合格,且加权平均分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顶级奖项,成绩排名要求通常更为严格。
  • 身心素质要求: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能够适应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学生才具备了申请奖学金的资格,接下来将进入更为细致的量化评比阶段。


四、 综合测评:评定细则的核心量化依据

江苏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普遍采用综合素质测评作为核心量化依据。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评价,通常由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素质、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素质等几大模块构成,并赋予不同的权重。

  • 思想品德素质模块:该模块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等。考核方式通常包括同学民主评议、辅导员评议等,对获得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行为给予加分。
  • 学业成绩素质模块: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效果。计算依据是上学年所有课程(含必修、限选)的加权平均成绩或学分绩点。对于学术竞赛获奖、发表学术论文等,也会在此模块或发展能力模块中获得额外加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模块:该模块考察学生的体育锻炼情况、心理健康水平以及课堂学习之外的能力拓展。包括体育成绩、体能测试结果、参加文体活动获奖、担任学生干部履职情况、获得技能证书、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等。这一模块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提升综合能力。

综合测评总分的计算公式一般为:总分 = (思想品德分 × 权重A)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B) + (发展能力分 × 权重C)。各学院可能会根据学科特点对权重进行微调,但总体框架保持一致。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是评定奖学金等级的关键依据。


五、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解析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更为细致的评定标准。

  • 国家奖学金:
    • 学习成绩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排名要求可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突出表现界定: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重要艺术展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等。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前置条件: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习成绩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0%(含)。
  • 校综合奖学金:
    • 通常根据综合测评总分排名进行划定。
      例如,排名专业前5%的学生有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排名前5%-15%的学生有资格参评二等奖学金,排名前15%-30%的学生有资格参评三等奖学金。具体比例和金额由学校每年下达的通知为准。
    • 同时,会对思想品德表现有较高要求,如有违纪记录则可能降等或取消资格。
  • 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赠奖学金:
    • 评定标准更具针对性。
      例如,创新创业奖学金主要依据在“挑战杯”等高水平竞赛中的获奖等级、获批专利、成功创业等项目进行评定;文体活动奖学金则依据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的名次。社会捐赠奖学金除了参考综合表现外,还可能考虑与捐赠方要求相关的特定条件,如专业方向、生源地等。

值得注意的是,奖学金评定通常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同一学年内,符合多项奖学金条件的学生,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项最高荣誉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因其性质特殊),但可以获得多项单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六、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时序性,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与部署:每学年开学初(通常为9-10月份),学校学生工作处会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种类、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传达。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学院初审: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计算综合测评分数、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 院内公示:学院将初审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并做出处理。
  • 学校复审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复审,重点审核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评选结果的合理性。
  • 全校公示与表彰:学校将最终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整个流程环环相扣,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七、 特殊情况说明与动态调整机制

奖学金评定细则也考虑到了各种特殊情况,并留有动态调整的空间。

  • 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学生在评定奖学金时,一般会归入新专业参与评比,其原专业的学习成绩经教务处认定后予以采信。
  • 交流生:外出交流学习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何换算、是否参与当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学校会有专门的规定。
  • 处分影响:学生在评奖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视处分等级和影响期,可能会被取消当学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评奖资格。
  • 动态调整:学校会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每学年评定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对评定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

江苏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育人的指挥棒。它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将个人成长与国家、社会、学校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对于每一位学生而言,深入研读并理解这些细则,有助于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涯,挖掘自身潜力,在追求学术卓越的同时,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这套制度的有效运行,为江苏师范大学营造积极向上、公平竞争的校园文化,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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