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四川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四川文理奖学金细则)

关于四川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四川文理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川东、服务全川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始终秉持“博文大理,厚德笃行”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在这一育人目标指引下,学校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多维度的学生奖励体系,而奖学金评定工作则是该体系中的核心环节,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奖学金的评定并非简单的成绩排名,而是一个综合考量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的系统性工程。其评定细则通常以国家及四川省相关资助政策为根本遵循,结合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专业设置以及年度工作重点进行制定和动态调整,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总体而言,四川文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评定标准多元化,不仅关注智育成绩,更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纳入考核范畴;二是评定程序规范化,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力求透明有序;三是奖项设置层次化,既包含面向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也设有覆盖广泛的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捐助的专项奖学金,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激励网络。深入理解并准确把握这些评定细则,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实现个人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四川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四川文理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内生动力,引导他们朝着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方向努力。该体系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竞赛,而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整体表现的综合评价与肯定。

从层级上看,奖学金主要分为国家级、校级以及社会捐助类三大板块。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评审标准严格,金额较高,是荣誉等级最高的奖学金类别,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校级奖学金是学校自身出资设立,覆盖面相对更广,通常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设
一、
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等),以及针对特定群体或活动的专项奖学金。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则是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其评定条件往往会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进行,对上一年度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评。学校会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各二级学院则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申请受理、初评推荐和材料审核等工作。


二、 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奖的准入门槛,体现了学校对获奖学生的基本要求。

  • 政治思想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度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学习年限要求:必须是具有四川文理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通常不含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 学习成绩要求:申请者必须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申请国家级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者,其上一学年度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以下简称“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且智育测评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均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别而异)。申请其他奖项也需满足相应的成绩底线。
  • 综合素质要求:积极参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当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成员。


三、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测评办法

综合测评结果是四川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进行的量化评价体系。综合测评总分通常由智育素质分、德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美育与劳育素质分等几大部分构成,各部分按一定权重相加得出最终排名。

  • 智育素质分: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主要依据是学生上一学年度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换算。计算公式一般为:智育素质分 = ∑(课程绩点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 权重系数。课程成绩不仅包括期末考试成绩,也涵盖平时作业、实验、课堂表现等过程性考核成绩。重修、补考成绩的认定方式通常在细则中有明确规定。
  • 德育素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基础分一般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评定。在此基础上,会有加减分项,例如:
    • 加分项:获得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等。
    • 减分项: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等行为;有不诚信记录等。
  • 体育素质分:主要依据是体育课程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对于体育免修的学生,会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处理。
    除了这些以外呢,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并取得名次者,可获得额外加分。
  • 美育与劳育素质分:这部分主要评价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劳动实践的情况。
    例如,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汇演、艺术展览、演讲比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生产劳动等并获得表彰或认定,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综合测评的具体实施细则、各项权重、加分减分标准,由学校制定指导性意见,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并制定本院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后执行。测评过程要求公开透明,结果需在班级和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 各类奖学金具体评定细则

在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评定细则。

国家奖学金

  •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 成绩要求:上学年智育测评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且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如果排名在前10%-30%之间,则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初审并确定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可能包括答辩环节),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 成绩要求:上学年智育测评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含),且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但需有充分理由。
  • 资格要求: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评定程序:与国家奖学金类似,但更侧重于对学生“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双重属性的考察。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 奖励对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在校生。
  • 等级与比例: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3%,要求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7%,要求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5%;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5%,要求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具体比例各学院可微调。
  • 成绩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均需合格。

校级单项奖学金

  • 旨在奖励在某一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显著进步的学生,不受综合测评排名绝对限制。
  • 常见类型:
    • 学习进步奖:奖励学习成绩相比上一学年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 文体活动优秀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活动中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 社会工作奖:奖励在学生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
  • 评定方式:通常由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活动证明、鉴定意见等)申报,由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认定评审。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其评定细则需遵循设奖协议,可能对学生的专业、籍贯、特长、家庭情况等有特定要求。评定过程通常由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与设奖单位共同参与或审核。


五、 评定流程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流程和完善的监督机制。

评定流程

  1. 宣传发动: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发布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和细则。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团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4.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具体评定条件,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5. 学校复审与公示: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院推荐材料,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监督与申诉机制

  • 公示制度:评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班级评议结果、学院推荐名单、学校审定名单)都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 申诉渠道: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复议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 责任追究: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工作不力或有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

六、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学生应对策略

奖学金评定不仅是一次荣誉和物质的奖励,更是一次深刻的育人过程。它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它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竞争意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它是一种有效的导向机制,通过评定标准的设定,引导学生不仅注重学业成绩,更要全面发展,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创新实践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它也是一种评价反馈,帮助学生客观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为后续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

对于学生而言,要成功获得奖学金,应从入学之初就做好长远规划。第一,要潜心向学,夯实专业基础,确保智育成绩保持在较高水平。第二,要知行合一,提升综合素养,积极参加各类有益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科研训练,拓展视野,锻炼能力。第三,要严于律己,加强品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第四,要主动关注,熟悉评定政策,及时了解学校和各学院发布的最新评定细则和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第五,要保持平和心态,将奖学金视为努力过程的副产品而非唯一目标,重在通过参与评定的过程促进自我完善和提高。

四川文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它会随着国家政策、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发展战略的变化而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但其核心目标始终不变,即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价与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助力他们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因此,深入理解并积极适应这一评定体系,对于每一位文理学子而言,都是大学阶段一门重要的“必修课”。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488890.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09830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