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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厦门城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作为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并非简单的成绩排序,而是一套深度融合了职业教育特色、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理念的综合性评价体系。该体系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程序,对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量和精准激励。总体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几个鲜明特点: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定的基本前提和重要考量,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获奖学生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它打破了“唯分数论”的传统模式,构建了以学业成绩为基础,兼顾职业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维度的评价框架,充分反映了职业教育注重实践和应用的本质属性。评定过程强调程序公正与透明,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公示,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有效保障了评定的公信力与学生权益。
除了这些以外呢,奖学金的设置通常具有层次性,既包括面向优秀学生的综合奖学金,也可能设有针对特定领域或单项表现突出的专项奖学金,形成了覆盖面广、激励目标明确的奖励体系。这套细则不仅是学校进行学生评价和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更是引导学生明确发展方向、提升综合素养的指挥棒,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理解并熟悉这些细则,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实现自我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和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将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放在首位。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是在评定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或有不良诚信记录者,通常不具备参评资格。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还综合考察其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艺术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等方面的表现,引导学生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实现全面发展。

导向明确、激励先进原则: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定标准应清晰明确,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奖励那些在学业、技能、创新、公益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树立榜样,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根据资金来源、奖励目标和评选标准的不同进行划分,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要求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列,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者除了需满足基本的思想道德和学习成绩要求外,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这一奖项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激励。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拨款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评定,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例如,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评定)。
  • 校级专项奖学金:学校或院系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展而设立的奖项。例如: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学术科研、技术开发、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或团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奖励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的学生干部或志愿者。
  • 企业或个人捐赠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其评定办法通常会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共同制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能力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三、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许多其他奖项的评定,核心依据是学生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这套测评体系是一个量化的评价系统,旨在科学反映学生的整体表现。它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一)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观念、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和生活作风等。通常采用基线考核与加减分相结合的方式。

  • 基础分:满足基本思想道德要求即可获得的基础分数。
  • 奖励分:对获得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彰)、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等行为给予加分。
  • 扣分项:对违反校纪校规、不文明行为等予以扣分,严重者可能直接取消评奖资格。

(二)智育测评

智育测评主要衡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通常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

  • 成绩计算方法:普遍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会充分考虑课程的学分权重,更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学习质量。
  • 基本要求:申请奖学金通常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科目),且智育成绩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茅。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排名有不同要求,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要求智育排名前10%或15%。

(三)体育测评

体育测评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育锻炼情况。

  •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评定。
  • 体育课程成绩:学年体育课的成绩。
  • 体育活动参与: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运动会、体育比赛等可获得额外加分。

(四)能力与实践测评(美育与劳育融入其中)

这部分是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涵盖了美育和劳育的很多内容。

  • 职业技能与创新: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或获得表彰。
  • 文体艺术活动:参加文艺演出、艺术创作、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校园文化活动。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根据任职表现和考核结果加分。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 = 德育测评分 × 权重 + 智育测评分 × 权重 + 体育测评分 × 权重 + 能力与实践测评分 × 权重。各部分的权重由学校统一规定,通常会向智育和能力实践倾斜,但德育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工作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学校会建立严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一)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奖学金评定办法,审定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
  • 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由院系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系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动员、受理申请、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结果公示等。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材料进行核实和民主评议。

(二)工作流程

  • 发布通知:每学年开学后,学校或学生工作部门会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时间安排、名额分配和具体要求。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评议与院系初审: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院系评审小组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选名单。
  • 院内公示:院系将初选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为期数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院系评审小组应及时调查并做出处理。
  • 学校审核与公示:各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与终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 表彰奖励: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 评定中的特殊规定与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

(一)关于评奖资格的限制条件

  • 处分影响: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般取消当学年的评奖资格。
  • 课程不及格:学年内有课程(含必修、选修)考核不及格者,通常不能参评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 诚信问题:在考试、学术研究中存在作弊、剽窃等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 重复获奖: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最高等级的校级综合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具体按上级和学校规定执行。

(二)关于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将被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关于争议处理

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依据规定程序向院系评审小组或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机构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复查并作出答复。


六、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对学生发展的引导作用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精心设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它是一套强大的激励机制和育人工具,对学生的成长成才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引导学生重视学业基础。优异的学业成绩是获得奖学金的基本门槛,这促使学生必须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课程学习之中,打下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它激励学生提升职业技能与实践能力。通过将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纳入测评体系,直接呼应了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鼓励学生“学以致用”,积极走出课堂,参与实践,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它促进学生追求全面发展。细则明确要求学生在德、体、美、劳各方面均有所建树,避免了“高分低能”或“重技轻德”的倾向。学生为了在测评中取得更好成绩,会主动参与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和劳动实践,从而提升综合素养。

复次,它培养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和竞争意识。严格的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教育学生要诚实守信。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则让学生在接受挑战、展示自我的过程中,学会正确看待成败,形成健康的竞争心态。

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专项资助类奖学金,有效缓解了优秀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学业和个人发展,体现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关怀。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且富有教育内涵的制度设计。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职业教育的培养特色,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和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实现了对学生的有效激励和正确引导。对于每一位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顺应这一评价体系的导向,不仅有助于争取荣誉和资助,更是规划大学生涯、实现自我提升的重要途径。学校也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细则,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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