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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宁波卫院奖学金细则)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卫生健康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该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单一依据学业成绩,而是构建了一套融合了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专业技能、文体素养、社会实践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体系。这套细则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德技并修”的育人理念,旨在引导学生不仅夯实理论知识,更注重实践能力的提升和综合素养的养成。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明确的量化标准、规范的评审程序和多元的参与主体,确保优秀学生能够脱颖而出,获得应有的荣誉和奖励。总体而言,该细则不仅是奖励优秀学子的工具,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卫生健康人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有关学生资助管理的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其评定体系通常包含国家级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多个类别,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全覆盖的激励网络。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首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评审过程,从办法制定、名额分配、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到学校审定,都力求在阳光下操作,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公信力强。

坚持择优评选、全面衡量的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其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等综合表现纳入考核范围,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避免出现“唯分数论”的倾向。

再次,坚持导向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奖学金的设置与评定标准,清晰地向学生传递了学校的育人导向,即鼓励学生成为既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过硬实践技能,更有高尚职业道德的卫生健康事业接班人。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奖励标准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类奖学金严格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统一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要求极高。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校级综合奖学金:这是学校设立的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一般一等奖学金金额较高,评选比例较小;三等奖学金金额相对较低,但评选比例较大,旨在激励不同层次的学生共同进步。
  • 各类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单项奖。例如:专业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者)、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学术研究、技术发明、创业实践中有成果者)等。

评定组织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有序开展,学校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

  •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其职责是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审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批准全校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
  • 二级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各学院(系)负责人、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系)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申请受理、初步审核、推荐名单公示与上报等。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情况,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学生代表的广泛参与是保证基层民主和公平的重要一环。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

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核心依据是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素质身心与发展素质三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折算而成。

  • 思想道德素质(约占20%-25%):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荣誉感及日常行为表现。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加分项包括荣获优秀党员、团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党团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等;减分项则针对违纪行为,如旷课、迟到早退、宿舍卫生不合格、受通报批评或处分等。
  • 学业成绩素质(约占60%-70%):这是综合测评的主体部分。以学生该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为依据,按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课程成绩×课程学分)之和 / 总学分数。学校通常要求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平均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科目;参评二等奖学金排名位于前20%;参评三等奖学金排名位于前30%。
    除了这些以外呢,在各级各类学术、技能竞赛中获奖,通过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考试、发表学术论文等均可获得额外加分。
  • 身心与发展素质(约占10%-15%):主要考核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审美素养以及拓展能力。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参加运动会及各类体育比赛的成绩;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情况;在文艺、演讲、辩论、设计等比赛中获奖;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获得各类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这部分旨在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提升综合能力。

最终综合测评总分 =思想道德素质分×权重 + 学业成绩素质分×权重 + 身心与发展素质分×权重。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集中进行,遵循以下流程:

  • 启动与宣传:学校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召开说明会,向全体学生公布评定的各项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确保信息传达到位。
  •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不同奖学金的要求,自愿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聘书、活动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结合日常表现,给出初步的评议意见和推荐等级,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1-2天),征求同学意见。
  • 学院初审与公示: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和评审,根据名额分配初步确定本学院的推荐名单。初审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评审工作组应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
  • 学校审定与批准: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形式审查和汇总,并报请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全校获奖学生名单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表彰与奖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通常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等形式予以公开表彰。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评定中的特殊情况与限制条件

为确保奖学金的严肃性和导向性,细则中对参评资格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通常,凡在评奖学年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的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校纪处分者;
  • 所学课程(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有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申请单项技能奖除外);
  • 在奖学金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 德育测评成绩未达到基本要求者;
  • 学校认定的其他不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形。

此外,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获得不同类别的单项奖学金。

争议处理与监督机制

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是保证评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学生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二级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的调查结论为最终处理意见。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不断完善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职业教育发展新趋势以及学校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和调整,以期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这一根本目标。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参与这一评价体系,不仅是为了争取荣誉和奖励,更是对自身大学生涯进行一次全面的复盘和检视,明确优势,发现不足,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这套细则如同一位无声的导师,指引着每一位学子在求知、练技、修德的路上不断前行,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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