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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奖助学金)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位于我国东北边疆地区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成长与成才保障。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已建立起一套覆盖广泛、多元互补、分级分类的奖助学金体系。该体系不仅包括由国家层面主导设立的各类奖助项目,还融合了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提供的多样化资助资源,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全方位、全过程资助工作格局。其核心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同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无忧入学、安心就读、顺利完成学业,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一体系的完善程度和实施效果,充分体现了学院以生为本的育人情怀和对教育公平的不懈追求。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其目的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申请条件与标准:申请者通常为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排名在前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评审与发放流程: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9月开始启动申请评审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进行初步评审并提出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结果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奖金通常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申请条件与标准:申请者通常为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除了家庭经济困难这一前提,申请者还需满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在评选范围的前30%以内(含30%)。对于特殊困难等级的学生,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50%。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评审与发放流程:与国家奖学金类似,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也于每年9-10月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主动提交申请。学院和二级学院根据下达的名额,结合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奖金发放时间与国家奖学金同步。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其主要目的是“助困”,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标准与档次: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大兴安岭职业学院通常会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将助学金划分为三个档次,例如:一等助学金约为每年4300-4500元,用于资助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助学金约为每年3300元,用于资助困难学生;三等助学金约为每年2000-2300元,用于资助一般困难学生。

申请与评定:申请者必须是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新生入学后即可申请,每年秋季学期进行集中认定和评审。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年级、二级学院和学院资助管理部门会进行多层次民主评议和审核,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档次。国家助学金一般按学期分两次发放,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用于补贴日常生活开销。

学院奖学金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大兴安岭职业学院还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自主设立了多种院内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奖金额度分别为每年2000元、1000元、500元不等,覆盖面相对较广。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例如:

  • 技能竞赛奖:对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及院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及团队给予相应奖励。
  • 精神文明奖:表彰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
  • 文体优秀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大型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学习进步奖:奖励相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这些奖学金的设立,极大地鼓励了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地方政府与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除了国家和学院的资助项目,大兴安岭职业学院还积极争取和接纳来自地方政府、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及校友的个人捐赠,设立了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黑龙江省国家助学奖学金:黑龙江省针对本省高校学生设立的一些专项资助项目,学院会积极组织学生申报。

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发展基金:地方政府为吸引和鼓励本地青年深造,毕业后回乡建设而设立的专项资助或奖励基金,可能包含学费补偿或生活补贴。

企业冠名奖学金/助学金: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大型企业(如林业、旅游、医疗等相关企业)在学院设立,如“XX林业奖学金”、“XX药业助学金”等,通常定向奖励或资助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或贫困学生。

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各类慈善基金会、社会团体或成功校友个人提供的无偿资助,用于帮助特定群体或遭遇突发困难的学生。

这些社会资助项目是对国家主渠道资助的有效补充,形式灵活,针对性强。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是助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是目前最主要的形式。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本金偿还期最长可达22年。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学生也可选择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为学生申请贷款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负责开发和管理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岗位类型多样,包括:

  • 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
  • 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 实验室的辅助工作;
  • 校园环境维护、文明监督等。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通常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既解决了经济困难,又锻炼了实践能力。

特殊困难补助与学费减免

这是针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暖心工程”。

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或家庭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临时经济困难的,可向学院申请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快速审批发放。

越冬补助:针对南方籍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会在冬季来临前发放越冬衣物补贴或实物补助,确保学生温暖过冬。

学费减免:对于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无经济来源的特困群体,学院根据国家政策和个人申请,视情况全额或部分减免其学费。

“绿色通道”:每年新生入学时,对于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通过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通过构建上述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助学金及资助体系,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院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相结合的原则,在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整个体系运行规范、透明,申请渠道畅通,切实为广大学生的求学之路保驾护航,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性与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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