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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亳职奖学金细则)

关于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地方、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公开透明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学业成就和综合素质的客观反映,更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育人导向的集中体现。总体而言,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国家及安徽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指导框架,紧密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而制定。其核心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过程规范有序,评选结果真实可信。评定内容通常涵盖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个维度,旨在打破“唯分数论”,引导学生向综合素质提升方向发展。细则对奖学金的种类、金额、申请条件、评定程序、监督机制等均有明确界定,形成了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的完整流程。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强调了纪律要求,对弄虚作假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了奖学金评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理解并熟悉这套细则,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激发学习动力、实现自我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奖学金,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其具体目标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追求卓越,营造勤奋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二是引导学生注重全面发展,不仅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身体素质、艺术素养等方面得到均衡提升;三是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生的关怀,帮助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缓解经济压力,使其能更专注于学业。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关键信息均须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过程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合理。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是荣誉的象征,必须授予真正优秀的学生。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获奖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不搞平均主义,不降低标准凑数。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的设计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引导学生朝着学院期望的方向努力。
    于此同时呢,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学生的争先创优意识。
  • 动态管理与可调整原则: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对奖学金的种类、标准、比例等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和适应性。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置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复合结构,主要包含以下几大类:

(一)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额度较高,评选标准极为严格,通常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在看重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同时,将“家庭经济困难”作为基本申请条件之一,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倾斜与关怀。

(二)学院级奖学金

这是由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利用事业收入等资金自主设立的奖学金,覆盖面更广,形式更为多样,旨在奖励在不同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 学院综合奖学金:通常分为
    一、
    二、三等,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这是院内覆盖面最广、最具普遍性的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 学院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显著成绩的学生。例如: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学院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发明创造、学术论文发表、专利获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比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 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感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三)社会捐助奖学金

由关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捐资设立,一般会冠以捐资方名称。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可能结合捐资方的意愿和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共同确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能力或特定群体。


三、 评定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会成立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各系部负责人共同参与。其职责包括: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分配各系部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等。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发布评定通知、汇总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组织学院层面的评审会议、公示评定结果、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等。
  • 系部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各系部成立由系部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的申请组织、初步审核、民主评议、推荐名单公示和上报工作。这是评定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评选的公平与质量。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核实,并开展民主评议,为系部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四、 申请条件与评定标准

申请各类奖学金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评定标准是细则的核心内容,通常具有共性要求,也因奖学金类型而异。

(一)基本申请条件(共性要求)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年限要求:必须是具有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且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
  • 学习成绩要求:申请者须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综合奖学金均有明确的成绩排名要求。
    例如,申请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二)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


1.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

  •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年级)前10%。
  • 如排名在前10%-30%之间,则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需附详细证明材料。
  •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

  • 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并已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 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排名一般要求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一定比例(如前30%或50%,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 综合表现良好,积极参与学校和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排序评定。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成绩分、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等几部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

  • 学业成绩:是综合测评的核心,通常占最大权重。计算依据是学年内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的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
  • 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宿舍文明表现等,一般通过辅导员、任课教师、同学评议等方式量化打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在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等方面的获奖或表现情况,按相应加分细则累计。

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按比例确定
一、
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4.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标准

侧重于学生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表现,对学业成绩的要求可能相对放宽,但原则上要求无不及格课程。评定主要依据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活动证明、成果鉴定等。


五、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时间节点通常集中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

(一)宣传发动与信息发布

学院学生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工作安排,于每学年开学初发布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的种类、名额、条件、程序、时间要求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各系部、班级通过会议、公告栏、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

(二)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可组织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给系部评审小组。

(三)系部初审与公示

系部评审小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班级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比较和筛选,综合考虑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分配的名额,初步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系部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系部评审小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四)学院复审与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国家级奖学金和重要的院级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召开专题评审会议,最终审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学院公示与表彰发放

经学院审定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结果,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奖学金通常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细则中设有严密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 全程监督: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杜绝不正之风。
  • 多层公示:系部推荐名单和学院最终名单均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这是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
  • 异议申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系部评审小组或学院学生处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受理单位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或处理意见。
  • 责任追究:对于在申请和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定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导向

奖学金资金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学院鼓励获奖学生将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学费、购买学习资料和改善学习条件等与学业相关的支出,引导其合理规划、理性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于此同时呢,学院也积极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最大化奖学金的育人效能。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的规范性文件,它通过明确的奖项设置、科学的评价标准、规范的操作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了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健康运行。这套细则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成果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和指引。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对照细则要求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是争取荣誉、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对于学院而言,不断完善和优化这套细则,则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风建设的重要保障。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学院的发展,相信这套评定体系也将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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