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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天津职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机制。该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个融合了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等多方面表现的综合评价体系。其核心目的在于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校园氛围,同时切实减轻部分优秀学生的经济负担,体现国家与学院对人才培养的重视与投入。总体而言,该评定细则呈现出系统性、导向性和动态性三大特征。系统性体现在它构建了一套涵盖多个观测点、权重分配合理的量化考核框架,确保评定的全面与公正。导向性则明确指向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目标,引导学生不仅关注分数,更要注重自身品格的锤炼、身心的健康以及实践创新能力的提升。动态性则表现为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自身办学定位的调整,对评定标准、比例、金额等进行适时优化,以保证其科学性与时代适应性。深入理解这套细则,对于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明确努力方向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下文将对该评定细则的各个方面进行详尽剖析。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根本宗旨与基本原则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设立奖学金,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和全面提高。它不仅是物质奖励,更是一种荣誉象征和精神激励,是学院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学院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整个评定过程,从标准制定、名额分配到最终结果公示,都必须置于阳光下操作,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在同等标准下参与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鼓励先进原则:奖学金的授予对象是学生中的优秀代表。评定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选拔出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使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整体学风的改善。
  • 全面发展、导向明确原则:评定标准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更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的表现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学生克服“唯分数论”的倾向,实现综合素质的提升。
  • 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原则:评定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和规范,各级评审组织职责清晰。
    于此同时呢,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立主体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复合结构,资金来源和设立主体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层次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获奖比例极低,评选标准最为严格,金额也最高。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财政出资,但奖励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在肯定学生学业表现的同时,兼具助学性质,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或市级各类奖学金:由天津市财政或相关市级单位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本市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其评选标准和金额通常介于国家奖学金和院校级奖学金之间。
  • 院校级奖学金:由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自身从事业收入或社会捐赠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这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关联最密切的奖学金类别。通常根据金额和评选标准分为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 企业或个人捐赠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由关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往往附带特定的评选条件,如奖励特定专业、在某领域有突出表现或来自特定地区的学生。

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在申请条件、评审重点和流程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但核心的评定框架,尤其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是相通的。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无论申请何种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基础性的准入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年限与学籍条件:必须是具有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对于新生和应届毕业生,可能有特殊规定,如新生通常入学第一学期不参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参评有其特定办法。
  • 学习态度与成绩基础条件: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通常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茅,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较低等级的奖学金,成绩要求会适当放宽,但挂科通常是“一票否决”项。


四、 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的核心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它通过量化打分的方式,将学生的整体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的综合测评体系通常由以下几大部分构成,并分配有不同的权重(具体权重由学院每年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


(一)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德育)

这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和集体荣誉感。测评方式通常是基础分加减分制。

  • 基础分:主要依据日常政治学习、思想汇报、班会参与、文明行为表现等给予基本分数。
  • 加分项:
    • 获得各级(校级、区级、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学校或社会表彰。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且经考核称职。
  • 减分项:
    •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 有无故缺席必修的政治学习、班会等集体活动的情况。
    • 存在不诚信行为,如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拖欠学费等。

(二) 学业成绩测评(智育)

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一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计算公式通常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即加权平均分。

  • 课程范围:一般指上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
  • 成绩计算:通常按百分制计算,若原成绩为等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需按学校规定换算成百分制。
  • 特殊考量:对于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等,可能会在智育部分或创新能力部分设置额外加分,以鼓励学生获取社会认可的技能证明。

(三) 身心素质测评(体育)

旨在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心理健康。

  • 体育课成绩:上学年体育课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
  • 体质健康测试: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者加分,不合格者可能扣分或取消评奖资格。
  • 体育活动参与: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运动会、体育比赛等,根据参与程度和取得名次给予加分。
  • 心理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无因心理问题导致严重影响学习生活的情况。

(四) 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测评(创新与实践)

这是体现职业教育特色、鼓励学以致用的关键部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交实践证明或报告,并根据评价等级加分。
  • 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在校级、市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奖,是重要的加分项,级别越高、名次越好,加分越多。
  • 科技创新与专利发明: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
  •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或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除德育测评已计分外,可能在此部分另有体现)。


五、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流程

评定流程严谨规范,确保环环相扣,责任到人。

  1. 发布通知与宣传动员: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会发布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类型、名额、标准、时间安排等。各系(院)、班级进行宣传动员,确保学生知晓。
  2.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3. 班级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照评定细则,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与评议,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排序,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系(院)评审小组。
  4. 系(院)评审与公示:系(院)评审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评审,综合考虑专业差异和名额分配,确定本系(院)的初选名单,并在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5. 学院审核与批准:各系(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进行最终审核,尤其对国家级、市级等重要奖项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院长办公会审批。
  6. 全院公示与表彰奖励:审批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六、 评定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与争议处理

在评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或产生争议。

  • 转专业学生:通常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评,因其成绩和表现主要发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
  • 交流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和表现,需由交流学校出具证明,经学院认定后计入综合测评。
  • 违纪处分解除后:一般规定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参评,解除后是否可参评,依具体处分等级和学院规定执行。
  • 争议申诉:学生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院)评审小组或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诉。评审机构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复核并予以答复。


七、 奖学金评定的监督机制与意义延伸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师生群众的监督以及公示制度的监督。任何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远不止于奖金本身。它通过这套精细化的评定细则,向全体学生传递了清晰的价值信号:在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意味着需要德才兼备、知行合一。它引导学生们从入学之初就树立目标,合理规划大学生活,在抓好专业课学习的同时,积极投身于第二课堂,锻炼组织协调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塑造健全人格。
于此同时呢,评定过程本身也是一次生动的诚信教育和规则教育,要求学生如实申报材料,遵守评定纪律。对于获奖学生而言,奖学金是对其过去努力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鞭策;对于未获奖的学生,则提供了学习的榜样和努力的方向。最终,这套制度汇聚成一股强大的正能量,推动着学院学风、校风的持续优化,为培养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thus,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优化的体系,其根本落脚点始终是学生的成长与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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