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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合肥滨湖职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民办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民办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学院学生管理与激励体系中的核心环节,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对优秀学子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肯定,更是一种重要的精神与物质激励手段,对于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学风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单一依据学习成绩,而是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这套体系通常涵盖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学习成绩、专业技能水平、社会实践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以及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多个方面,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过程强调程序公正、标准公开、结果公平,一般遵循学生自主申请、班级或专业评议、系部初审推荐、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的基本流程。通过这种层层把关、民主集中的方式,确保奖学金评定能够真正奖励那些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从而发挥其应有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深入了解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以及对于潜在生源了解学院育人理念和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办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民办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各类奖学金,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名额分配、申报条件及最终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整个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2.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不仅是对过去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学习的激励和行为的引导。细则的设计会突出对学习成绩、专业技能、创新能力、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要求,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明确努力方向。


3.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为了全面评价学生,细则通常会将可量化的指标(如课程成绩、技能证书等级、竞赛获奖级别等)与定性评价(如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实践评价、师生评议等)结合起来,形成相对科学的综合评价模型。


4.民主集中制原则:
评定过程通常包含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或专业民主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系部初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处、教务处)复核、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等多个环节,既尊重基层民主意见,又保证学院层面的集中决策权威。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置

民办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对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别可能包括:

  •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类奖学金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标准高,金额大。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
  • 学院综合奖学金:这是学院自行设立、覆盖面较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一般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各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
  • 学院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一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
    • 学习优秀奖:奖励学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或院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者。
    •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
  • 企业或个人冠名奖学金:学院可能吸引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奖学金,其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设奖单位或个人的人才需求特点。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评定周期(通常为每学年一次)、具体名额分配由学院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


三、 评定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或在一定考察期内已解除处分。
  •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达标: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能顺利完成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申请综合奖学金和国家级奖学金,对学业成绩有明确的排名或分数要求,例如,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成绩均需合格(或达到良好以上),且智育测评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一定百分比。申请单项奖学金,则在对应领域有突出表现即可,但对总体成绩也会有最低要求(如无不及格课程)。
  • 身心健康,积极参与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
  • 学籍要求:必须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在评定时已完成至少一学年的学习(新生入学奖学金等特殊情况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不具备当年奖学金申请资格:受到学院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所学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针对综合奖学金);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


四、 综合测评体系:评定的核心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学院综合奖学金和各类需要综合评价的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进行的量化评价,一般由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理论素质分(智育分)、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能力素质分等几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总分为100分,具体构成比例可能为:思想道德素质(约占20%)、专业理论素质(约占60%)、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约占10%)、能力素质(约占10%),但具体权重由学院当年细则规定。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由基础分、加分项和扣分项组成。基础分反映学生日常基本表现。加分项可能包括: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等。扣分项主要针对违反校纪校规、不文明行为等。


2.专业理论素质测评:
即智育成绩测评,主要以学生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计算方法通常为:智育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需换算成百分制(如优秀=95,良好=85等)。这项分数在综合测评中占最大权重,突出学业成绩的重要性。


3.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测评:
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水平、体育课成绩以及参加文体活动的情况。加分项可能包括:体育竞赛获奖;参加院、系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


4.能力素质测评:
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加分项可能包括:

  • 职业技能与创新: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并提交高质量报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在社会工作中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良好。
  • 其他能力证明: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综合测评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初进行,由学生本人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班级测评小组(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在辅导员指导下进行核实、计算和初步排序,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系部。


五、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会成立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这是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其职责是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定工作,审定评定实施细则,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问题。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牵头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草案,组织部署全院评定工作,协调各系部开展工作,复核各系部上报的初审名单和材料,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审批,负责奖学金的发放和表彰等日常管理工作。
  • 各系部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系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部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审核各班级上报的测评结果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评审和排序,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班委、学生代表(需民主推选产生)。负责本班级学生综合测评的具体计算、核实与排序,组织民主评议,受理班级内学生的咨询和异议,并将结果上报系部工作小组。

六、 评定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遵循严格的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有序进行。

  1. 启动部署阶段(通常为9月-10月):学院印发当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和实施细则,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系部、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评定要求和程序。
  2. 个人申请与班级测评阶段: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细则要求,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开展上学年综合测评,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结合奖学金申请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 系部初审与推荐阶段:各系部评定工作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材料和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排序。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确定本系部的初审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4. 学院复核与审定阶段:学生处会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各系部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重点核查资格条件、成绩排名、获奖证书真实性等。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建议获奖名单,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 全院公示与表彰发放阶段: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实名反映,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奖学金款项通常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学院建立健全了监督与申诉机制。

  • 多层公示制度:班级、系部、学院三级公示,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纪律监督:学院纪检部门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在评定中违规操作的学生或个人,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 申诉渠道: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班级评议小组或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诉;如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次向系部评定工作小组、学生处直至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逐级提出书面申诉。相关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八、 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引导

学院对奖学金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
于此同时呢,会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鼓励他们将奖学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补充营养、提升技能等有利于个人学习和发展的方面,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获得奖学金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学院期望获奖学生能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

民办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学院发展目标以及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而言,深入理解并主动对标这些细则,是明确大学成长路径、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一环。通过这套相对科学、公正的评价与激励体系,学院致力于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能,促进其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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