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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狮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天狮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天津天狮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天津天狮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育人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奖学金的评定并非简单的成绩排序,而是一套融合了学术水平、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体系。该细则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程序,选拔出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典范,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总体来看,天狮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几个鲜明特点:它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评定标准、流程和结果均力求透明化,接受全体师生监督。评定标准具有综合性,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还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的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细则通常设有多层次、多类别的奖项,如国家级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以满足不同特长和背景学生的激励需求。评定过程强调程序规范性,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责任主体,确保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理解这套细则,对于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争取荣誉至关重要。天津天狮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根本宗旨与基本原则

天津天狮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肯定优秀学生的努力与成就,树立学习榜样,进而推动全校形成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学校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原则: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享有平等申请奖学金的权力。评定标准统一,评定程序透明,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或歧视行为。
  • 公开透明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及最终结果都会通过正式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学院通知等)向全校师生公布,接受广泛监督。
  • 综合评价原则: 评定不唯分数论,而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引导学生在专注学习的同时,注重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
  • 动态竞争原则: 奖学金的名额通常根据年级、专业人数等因素进行分配,实行择优评选。获奖资格并非终身制,每学年或每学期都需要重新申请和评定,以此保持持续的激励效应。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资助对象

天津天狮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层次和类别,以适应不同学生的优秀表现。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这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金额最高,荣誉性最强,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是校内最高级别的奖学金之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它在肯定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与支持。
  • 校级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旨在奖励在学业和综合表现上较为突出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 为在某个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设立,例如:
      • 学习优秀奖: 奖励学年内学业成绩名列前茅者。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专利发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者。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道德风尚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品德高尚的学生。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其名称、金额、评选标准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商定,旨在奖励特定专业或具有某种特质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一般为具有天津天狮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通常要求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还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共通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该学年内思想品德测评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 学习条件: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申请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这是申请奖学金的一项硬性指标。
  • 日常表现条件: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该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身心素质条件: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时,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在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方面还会有更高的要求。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一学年内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其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模块,各模块所占权重由学校统一规定:

  • 学业成绩模块(约占较大权重,如70%-80%):

    该模块主要以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依据进行换算。平均学分绩点反映了学生学习的质量和深度,是衡量学术水平的关键指标。计算公式通常为:学业成绩分 =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 所在专业或班级最高平均学分绩点) 100 权重系数。这确保了在不同专业、不同班级之间的相对公平性。

  • 思想品德模块(约占一定权重,如10%-15%):

    此模块评价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等。评价方式可能结合辅导员/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日常行为记录(如宿舍卫生、课堂出勤、参加政治学习情况等)进行量化评分。

  • 能力素质模块(约占一定权重,如10%-15%):

    该模块旨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内容包括: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和效果。
    • 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 参加校级、省部级、国家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的获奖情况。
    • 文体活动: 参加文化、艺术、体育比赛及活动的表现和获奖情况。
    • 学生工作: 担任学生干部(校、院、班级)并履行职责的情况。
    • 技能证书: 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或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每一项活动或成果都会根据其级别(如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和获奖等级(如
    一、
    二、三等奖)赋予不同的加分值。学校会出台详细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明确各类项目的加分标准,确保加分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 = 学业成绩分 + 思想品德分 + 能力素质分。根据总成绩在专业或班级内的排名,来确定奖学金评定的初步顺序。


五、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一套严格、规范的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 第一步: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相关职能部门会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时间节点、具体要求等。各学院随后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向全体学生进行宣讲,确保每位学生了解政策。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的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 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牵头,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 第四步:学院初审与公示。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与评审。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初步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 第五步:学校审核与批准。 学校学生工作处等主管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最终审核,尤其对国家级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的候选人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 第六步:全校公示与表彰奖励。 学校将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并通常在全校表彰大会上对获奖学生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在整个流程中,公示环节至关重要,它是公开透明原则的具体体现,确保了评定的公正性。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按规定渠道向学院或学校反映。


六、 评定过程中的特殊规定与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还有一些特殊规定需要学生特别注意:

  • 关于转专业学生: 转专业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如果两个专业都有修读记录,其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的认定方式可能会有特殊规定,例如按课程归属或时间分段计算,具体需参照学校当年的补充说明。
  • 关于交流生: 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和表现,需提供对方学校的有效证明,并由本校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纳入测评体系。
  • 关于违纪处理: 凡在评定学年内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次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处分决定撤销后,是否恢复参评资格依学校规定执行。
  • 关于材料真实性: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得的奖学金将被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 关于奖学金兼得问题: 通常情况下,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高等级的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与低等级的也不能重复获得。但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有时可以兼得,具体规定以当年通知为准。

七、 奖学金的管理、发放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奖学金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发放与监督机制:

  • 管理机构: 学校层面通常由学生工作处牵头,财务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协同参与,共同组成校级评审委员会。各学院成立相应的院级评审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
  • 发放方式: 奖学金一般在评审结束、名单正式公布后,由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直接划入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
  • 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学生如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诉,如对学院答复不服,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评审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诉,相关部门必须受理并予以答复。
  • 资金使用引导: 学校会积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鼓励他们将奖金用于购买学习资料、提升技能等有益于个人成长的方向,反对铺张浪费。

天津天狮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和自身发展需要,适时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对于每一位天狮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遵循这套细则,不仅是为了争取荣誉和资助,更是对自身大学生涯进行科学规划、实现全面发展的行动指南。它像一座灯塔,指引着学生努力的方向,激励着大家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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