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校史概述(龙江警院校史)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行政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承担着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政法机关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使命。学院自创建以来,始终秉承“忠诚、尚法、重能、强警”的校训,坚持政治建校、依法办学、特色发展的方针,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求,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其发展历程深刻反映了我国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与时代同频、与法治同行的演进轨迹,已成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司法警官培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学校简介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司法厅。学院作为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司法警官的摇篮,主要承担着为全省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机关及法院、检察院的法警部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法律服务和警务人才的重任,同时亦面向社会培养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

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拥有良好的办学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的教育教学环境。校园内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警体馆、运动场以及学生公寓等设施一应俱全。尤为突出的是,学院建有与专业教学相配套的各类校内实训基地和实验室,例如:

  • 模拟法庭
  • 司法警务综合实训中心
  • 心理矫治实训室
  • 安全防范技术实验室
  • 计算机取证实验室
  • 体能训练中心
这些设施为培养学生扎实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职业素养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在专业设置上,学院紧密对接司法行政行业和政法一线岗位需求,构建了以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含戒毒康复方向)、法律事务司法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等为核心的优势专业群。其中,多个专业被评定为省级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形成了鲜明的政法职业教育特色。课程体系不仅注重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传授,更强调警务技能、实战应用和职业精神的锻造,确保学生毕业即能上岗,上岗即能胜任。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教师中既有学术造诣深厚的教授、副教授,也有一大批来自监狱、戒毒、公安、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业务专家和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他们将最前沿的实践经验和案例带入课堂,实现了教学与岗位需求的零距离对接。

人才培养模式上,学院始终坚持“校局合作、警学结合”的办学路径,与省内外多家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司法局(所)、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广泛开展“订单培养”、在职干警培训、业务咨询与合作研究,形成了教学、实训、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协同育人机制。学院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培养学生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忠诚奉献的政治品格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其毕业生因“政治素质高、专业基础实、职业技能强、适应岗位快”而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历年就业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特别是在系统内招录中体现出强劲的竞争力。

此外,学院还积极发挥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依托自身专业和资源优势,承担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警在职培训任务,是黑龙江省司法行政干部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律师培训基地,为提升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做出了重要贡献。
于此同时呢,学院鼓励师生开展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研究,科研成果反哺教学,持续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校史概述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其前身可追溯至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它的创建与发展,是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恢复重建以及司法行政事业的蓬勃发展同步进行的。

学院的历史起点通常认定为1979年创建的黑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当时,为了适应新时期劳改工作(后改称监狱工作)对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迫切需求,学校应运而生,主要承担全省劳改系统在职干部的培训任务。这一时期,学校在艰苦的条件下创业,为黑龙江省监狱管理事业的最初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培养了第一批骨干力量,奠定了学院发展的最初基石。

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加快和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扩大,对人才的需求量和质量要求都不断提高。为适应新形势,学校经历了多次更名与职能拓展。约在八十年代中期,学校更名为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标志着其培养任务从单一的干部培训向包括干部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转变,办学层次涵盖了中专教育,开始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后备力量。

进入九十年代,我国职业教育迎来大发展,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也步入规范化、体系化建设的新阶段。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在此期间稳步发展,不断完善专业设置,扩大办学规模,提升教学质量,为全省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基层司法警官和法律实务人才,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建立了良好的声誉。

世纪之交,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和职业教育层次上移的趋势,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学层次和竞争力,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整合原有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校优质资源的基础上,于2000年前后正式筹建高等职业院校。经过充分的准备,最终于2001年(或2002年,依据具体批复时间)正式升格为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并开始招收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大专层次的学生。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飞跃,标志着学院进入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新纪元。

升格为职业学院后,学院迎来了快速发展期:

  • 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招生专业和人数逐年增加。
  • 新校区建设或原有校区改扩建工程相继完成,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
  • 专业建设紧扣行业需求,形成了覆盖司法警务、犯罪矫治、法律应用、信息技术等领域的特色专业体系。
  • 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大幅提升。
  • 校企(局)合作深度融合,实践教学体系日益完善。
  • 成功申办并承担多项省级乃至国家级的培训项目,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学院紧跟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步伐,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对法治人才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学院在加强传统优势专业建设的同时,也积极拓展如司法信息技术智慧司法等新兴领域方向,探索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致力于培养更能适应未来智慧法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
于此同时呢,学院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忠诚警魂培育,确保培养的人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

回顾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从一所干部培训学校,茁壮成长为一所特色鲜明、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它的每一次跨越,都深深烙印着我国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时代印记。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法治黑龙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其数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已经建立起一套成熟且特色鲜明的高等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体系。学院的一切工作紧紧围绕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这一核心目标展开,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专业课程开发,从师资队伍锻造到校企合作深化,从日常警务化管理到校园文化建设,无不渗透着政法院校的独特气质和职责使命。其毕业生遍布龙江大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法单位,许多已成为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表现和职业操守是对学院教育质量最有力的证明。展望未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社会对高素质法治辅助人才和警务辅助人才的需求将更加旺盛,这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历史机遇。学院必将顺势而为,继续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升质量,在其辉煌的校史上续写更加灿烂的篇章,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大业输送更多优秀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531647.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1704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