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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聚焦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高等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肯定,更是对其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系统而细致的评定细则,确保评审过程规范透明,评审结果权威可信。该细则通常涵盖多项奖学金类型,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等,每种奖学金的评定对象、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及奖励标准均有明确规定。评定工作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既关注学业成绩的优异,也强调思想品德的过硬、实践能力的突出以及身心健康的协调。通过奖学金评定,学校希望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引导其成长为德才兼备、热爱幼教事业的高素质人才。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定工作,将其视为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文件,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奖学金评定与管理细则。该细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优秀学生的鼓励与关怀,也反映了学校自身的教育理念和育人目标。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三项基本原则。首先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评定信息,包括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结果公示等,均通过正式渠道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确保程序正义和结果公信。其次是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在突出学业成绩主导地位的同时,兼顾学生的思想表现、专业技能、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表现,鼓励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最后是动态管理、规范操作原则。建立完善的申报、审核、公示、申诉流程,对获奖者进行跟踪管理,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追回奖励,维护奖项的严肃性。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目的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种类多样,旨在奖励不同层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它兼具奖励优秀和资助育人的双重功能。
  • 校级综合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划拨,是覆盖面较广的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
    • 专业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各级各类幼儿教师技能大赛、艺术展演等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研究、小发明创造等方面有突出成果者。
    • 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社会责任担当等方面事迹突出者。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大型活动中为校争光者。

评定组织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多级评审组织,明确各自职责。

  •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审定获奖建议名单,裁决评审争议。
  • 系部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由各系部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政策宣讲、申请受理、初步评审和结果报送。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系部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申请当年无不及格科目;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全面发展。

此外,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各类奖学金对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通常有具体要求,例如国家奖学金要求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综合表现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前30%。

综合测评体系的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各类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它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质、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三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

  • 学业成绩(约占70%):以学生该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准,按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换算排名。
  • 思想品德素质(约占2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实践、纪律观念等。由辅导员、任课教师、班级同学根据其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评议打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约占10%):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素质、参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技能竞赛及获得各类奖项的情况。这部分实行加分制,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和认定标准予以累计。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按学年度进行,一般在每年9月至11月集中开展。

  • 启动与宣传:学年初,学校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系部组织召开说明会,向全体学生宣讲政策、名额和流程。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如实提交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对其日常表现进行评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送给辅导员。
  • 系部初评与公示:系部评审工作小组综合班级评议意见、学生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 学校复审与审定: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推荐名单,会同教务处等部门进行复核后,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 全校公示与报备:将审定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行文表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按规定程序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表彰与奖金发放:学校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有效的监督与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或学校学生工作处实名反映。接到异议后,评审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可提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复核裁决,此裁决为最终意见。
于此同时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奖学金的管理与后续教育

奖学金款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金,主要用于缴纳学费、购买学习资料和补助生活支出,鼓励其将奖金投入到进一步的学习和提升中。学校不仅注重奖学金的评选发放,更重视其育人效果的延伸。通过组织获奖学生分享会、事迹宣传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
于此同时呢,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教育,督促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大进步。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社会对幼教人才需求的变化以及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优化,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能有效服务于高素质幼教人才培养的中心目标。该细则的全面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激励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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