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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南昌工程学院奖学金细则)

南昌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综合评述南昌工程学院作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学生资助与激励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评定细则并非单一文件,而是一个由校级总体原则、各类专项奖学金具体办法以及各教学院(部)实施细则共同构成的、层次分明且动态优化的制度体系。其核心特点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基本门槛,同时综合考量其思想道德素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实现从单一分数评价向综合素质评价的转变。该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国家及江西省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指导精神,确保了评审的权威性与规范性。评定过程通常包含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评审委员会初评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审乃至校级评审领导小组终审等多个环节,层层把关,最大限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信力。奖学金的种类多样,覆盖广泛,既包括面向大多数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也设有针对特定领域或群体的专项奖学金,构成了一个立体化的奖励网络,有效激发了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南昌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南昌工程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体系,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该体系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习成绩的肯定,更是对其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激励与褒奖。通过设立各类奖学金,学校旨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向上氛围,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同时切实帮助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减轻经济负担,使其能更专注于学业与自身发展。学校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评定严格遵循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奖金额度高,荣誉性强,是面向特别优秀学生的最高荣誉之一。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主设立的主体奖学金类型,覆盖面最广。通常包括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设
    一、
    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等)。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如“某某企业奖学金”、“某某校友奖学金”等。此类奖学金的评定办法通常会参照捐助方的意愿和学校的规定共同制定。
  • 专项奖学金:针对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特定学生群体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相关学科或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初集中进行,评审上一学年的表现。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与组织机构

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坚持三项核心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参与竞争的权利;公正意味着评定过程有明确的、一视同仁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杜绝人为因素的不当干扰;公开意味着评定的标准、程序、名额、初评结果及最终名单都必须通过适当的方式(如公告栏、官方网站、班会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流程的阳光透明。

为保障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建立了层级清晰、权责分明的组织机构。学校学生工作处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总体评定办法、分配各院系名额、协调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并负责最终审核与报批。各教学院(部)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院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的申请组织、资格审核、初步评审与结果公示。班级层面也 often 会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协助完成基础材料的核实与推荐工作。对于国家级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学校还会设立校级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评的“硬门槛”和底线要求: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当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 这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指标。申请者必须在参评学年内完成规定学分,且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通常,申请校级一等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二等要求前20%,三等要求前30%或更高比例(具体比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国家奖学金的成绩排名要求更为严格,一般位于专业前10%。
  • 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凡是在评定期限内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校外租房住宿(未经批准)、恶意拖欠学费等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四、 综合测评与成绩核算方法

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竞争激烈的综合奖学金,绝非仅看考试分数,而是基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其总成绩(F)通常由学业成绩(智育,Z)思想道德素质(德育,D)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体育,T)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力,N)等几大模块按一定权重综合计算得出,常见公式为:F = Za% + Db% + Tc% + Nd% (其中a,b,c,d为权重系数,且a+b+c+d=100%。智育权重通常最高,约占60%-70%)。


1.学业成绩(智育)核算:
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计算范围包括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补考、重修通过的课程成绩在多数评奖中按原始不及格成绩计算或虽按实际分数计算但会做特殊标记,以引导学生重视首次学习。


2.思想道德素质(德育)测评:
一般采取“基础分+加减分”的模式。基础分主要依据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纪律卫生等方面的日常表现评定。加减分则针对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志愿服务获表彰等)给予加分,对不当行为(如旷课、违规电器使用等)进行扣分。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和辅导员共同评议打分。


3.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体育)测评:
除了体育课成绩,更侧重于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及校院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的表现和所获名次,按相应标准予以加分。


4.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力)测评:
这是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竞争力的关键模块。加分项通常包括:

  • 学术科技创新: 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在“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奖。
  • 社会工作与任职: 担任学生干部(班团干部、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称职以上,根据不同职务级别和履职情况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积极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表彰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 技能证书: 获得外语等级证书(如CET-6)、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 其他突出表现: 代表学校在重大活动中取得荣誉等。

各项加分的具体分值在学校的总则框架下,各院系会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五、 评定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一套严格而规范的程序,以确保结果的公正性:

  • 第一步:部署与宣传(9月上旬)。 学年初,学校学生工作处发布启动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当年评定要求、名额分配和时间节点。各院系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文件精神,确保人人知晓。
  • 第二步: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9月中下旬)。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线或纸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等)。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上报辅导员。
  • 第三步:院系初审与公示(10月上旬)。 院系评审小组全面审核所有申请材料,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评定细则,进行初步评审,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初审结果必须在全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于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评审小组必须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
  • 第四步:学校复审与审定(10月中下旬)。 各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团委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对于校级奖学金,复核后即可报批;对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需提交校级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最终审定。
  • 第五步:结果公布与表彰(11月及以后)。 全校最终获奖名单经批准后,通过正式文件和张榜、网站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学校通常会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奖金也会按时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六、 监督与异议申诉机制

为维护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整个评定过程,特别是院系和学校的公示环节,本身就是接受全体师生监督的重要方式。学生如果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院系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申诉人对院系的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乃至校级评审领导小组提起复议申请。学校各级机构必须对学生的申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调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这套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评奖工作能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奖学金的发放方式通常是由计划财务处根据最终确定的获奖名单,通过银行直接将奖金划入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确保资金发放的安全、准确和高效。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合理使用奖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补贴生活,鼓励将其用于进一步的学习和提升。

学校对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在获奖后至奖金发放前,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这不仅是对资源的负责,也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决捍卫。

南昌工程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体系,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科学的设计、严格的程序和公正的实施,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与创造活力,成为了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引擎。每一位学生都应当深入了解这些细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阶段努力奋斗的指引,力求在学术追求与人格塑造上取得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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