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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济南职院奖学金细则)

济南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其学生资助体系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的成绩排序,而是一套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它科学地将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道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职业技能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体现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该评定细则通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制定有明确的评审机构、严格的评审程序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旨在确保每一份荣誉都能实至名归,真正发挥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营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和校风。

济南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济南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的首要指导思想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核心目标。评定工作紧密围绕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旨在通过奖优促学的方式,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能,引导他们成为知识、能力、素养协调发展的优秀人才。

在基本原则方面,学院主要秉持以下几点:一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评定过程,从标准制定、名额分配到最终结果公示,都在阳光下操作,接受全体师生监督,确保程序正义和结果公信力。二是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核心目的是奖励优秀,因此评定标准设定了一定的门槛和择优条件,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三是全面发展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同样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构建了综合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四是导向性原则。奖学金的设置和评定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鼓励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类有益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奖学金设立的种类与资助标准

济南职业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层次和类别,以满足对不同表现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是荣誉最高、奖金数额最大的奖学金之一。评定标准极为严格,要求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尤为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设立,但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通常为每人每年6000元,其评选标准与国家奖学金类似,竞争激烈。
  • 校级奖学金:由济南职业学院利用事业收入等资金自主设立。这类奖学金覆盖面相对更广,种类可能更加多样,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院当年预算和规定设置,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校级单项奖学金的设置颇具特色,可能包括:
    • 学习优秀奖:奖励学业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
    • 专业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大型活动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 企业及社会捐赠奖学金:由与学院合作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旨在奖励特定专业或在某方面有特长的优秀学生。其名称、金额和评定标准由设立方与学院共同商定。

评定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济南职业学院会成立多级评审机构,各机构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与制约。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学院层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通常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系)负责人等。其职责是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审批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审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裁决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争议。
  •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分配各二级学院(系)的名额、组织协调全院评审工作、汇总并审核上报材料、组织公示、奖金发放及材料归档等。
  • 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各二级学院(系)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院长(或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其职责是具体负责本学院(系)的宣传动员、申请受理、初步评审、推荐名单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对本班申请学生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向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提供客观的评议意见。班级评议是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环节。

评定条件与具体要求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这些条件是评定的硬性标准和核心依据。

基本条件通常适用于所有奖学金申请者: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申请学年内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全面发展;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助困类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简朴。

具体条件则根据不同奖学金的定位而有所侧重:

  •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对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有极高要求,通常要求排名位于前10%(含),且必须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
  •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一般要求位于前30%(含),同时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校级奖学金:各等级奖学金会对学业成绩排名设定相应的百分比要求,例如一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5%,二等奖前15%,三等奖前30%等。单项奖学金则更侧重于在特定领域的杰出表现,对学业成绩的要求可能相对放宽。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济南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遵循一套严格、规范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9-11月)。

  • 宣传发动:学年初,学院学生工作处会下发评审通知,各二级学院(系)、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各项奖学金的政策、名额、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 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民主评议,结合申请人的日常表现,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并将结果报送至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
  • 二级学院(系)初审与公示: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本学院(系)的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将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系)上报的材料,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复核,并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定。审定后的全院获奖学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公告栏等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上报与表彰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名单将按规定程序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备案。校级奖学金名单由学院最终确定。所有奖学金将在后续通过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账户,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公开表彰。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决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顺序的关键量化依据。它通常由学业成绩(智育分)、思想品德(德育分)、身体素质(体育分)以及能力素质(拓展分)等多个模块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

  • 学业成绩(智育):通常占总分的最大权重(例如60%-70%)。以学生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期末考核成绩(百分制)为依据,按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平均分。
  • 思想品德(德育):占总分一定权重(例如20%)。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根据学生日常思想表现、行为规范、参加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宿舍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有违纪行为,将予以扣分甚至一票否决。
  • 身体素质(体育):占总分一定权重(例如10%)。主要依据体育课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进行评定。
  • 能力素质拓展(美育、劳育及创新):作为加分项。学生对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学术论文、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提供证明,根据奖项级别和贡献大小折算相应分值进行累加。此部分设置了加分上限,以防止过度冲击主体学业成绩。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平均分 × 权重) + (德育分 × 权重) + (体育分 × 权重) + 能力素质拓展加分。按总分进行年级或专业排名,作为评奖的重要参考。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审的公正性,济南职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整个评审过程,特别是在二级学院(系)和学院两级公示环节,全面接受师生监督。学生工作处和纪检监察部门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任何个人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系)评审工作组实名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二级学院(系)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领导小组的综合复议意见将为最终结果。对经查实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本学年及后续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济南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体系。学院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职业教育发展形势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定期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优化,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激励和育人功能,持续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注入强劲动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该细则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了奖学金评选工作能够井然有序地开展,成为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亮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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