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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地方、服务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地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量和激励的重要机制。该评定细则并非单一孤立的文件,而是一个以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资助政策为根本遵循,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生管理实际而构建的完整制度体系。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程序,精准识别和表彰那些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从而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勤奋好学、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和校风。总体来看,该细则具有评价维度多元化、评定过程程序化、激励导向清晰化的显著特点。它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这一“硬指标”,更将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表现、职业技能水平、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服务的情况纳入综合评价范畴,体现了职业教育“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
于此同时呢,细则对从信息发布、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公示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规范,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公信力。理解这一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激励系统,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河南省的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形成了一套详尽且操作性强的评定细则。这套细则确保了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挥棒。


一、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宗旨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并非单一类型,而是根据资金来源、奖励对象和设立目的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宗旨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获奖比例极低,评选标准最为严格。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 学院奖学金(或校内奖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自主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覆盖面更广,等级划分更为细致,如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其宗旨是奖励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的学生,是学校内部激励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 企业或个人捐赠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知名校友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这类奖学金通常有特定的奖励方向,如奖励在特定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在某专业领域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具有某种优秀品质的学生等。

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其评定细则在具体条件上会有所侧重,但总体框架和核心原则是相通的。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与组织管理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确立了必须严格遵守的核心原则,并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

  • 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政策、名额、程序、条件、结果等全过程必须向全体师生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综合考评成绩,择优遴选,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获得相应荣誉和奖励。
    • 导向性原则:奖学金的评定要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引导学生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积极锻炼实践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 动态管理原则:对于获奖学生,如在后续学习生活中出现不符合奖学金标准的行为或情况,学校有权根据规定取消其获奖资格或追回奖学金。
  • 组织管理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审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审批最终获奖名单,领导和监督全校评定工作。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学生处,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名额分配、组织协调、材料审核、信息上报、奖金发放等。
    • 院(系)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负责本院系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包括政策宣讲、申请受理、初步审核、推荐名单公示等。
    •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院系评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专科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度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个人品行考核良好。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通常要求评选学年度内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均合格,且智育考评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型和等级而异)。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程序,被纳入当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生活俭朴。


四、 综合考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考评成绩是决定奖学金归属的核心量化指标,它通常由智育成绩德育成绩文体与实践成绩等多个模块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其计算公式一般为:综合考评成绩 = 智育成绩 × A% + 德育成绩 × B% + 文体与实践成绩 × C% (其中A、B、C为权重系数,且A+B+C=100%。通常智育成绩所占权重最高,凸显学业的重要性)。

  • 智育成绩

    主要依据学生在该评选学年度内所有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的考核成绩计算。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的方式进行核算。课程成绩不仅包括期末考试成绩,也涵盖平时作业、实验、课堂表现等过程性考核成绩。对于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其原始成绩或最高成绩如何计入,细则中会有明确规定。

  • 德育成绩

    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等方面。考核通常采用量化加减分的形式,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学生的日常行为记录进行评定。例如:

    • 加分项:获得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等集体活动。
    • 减分项: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行为;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有不诚信记录等。

  • 文体与实践成绩

    主要考核学生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参与度和取得的成绩。这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加分项通常包括:

    • 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文艺比赛中获奖。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
    • 在职业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获奖。
    • 担任学生干部并经考核称职。
    • 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各项加分的具体分值上限和认定标准,在细则中会有详细列表说明,以确保评分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五、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 第一步:部署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上级下达的通知和学校工作安排,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下发正式文件,明确评选要求、名额分配和时间节点。各院系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确保政策人人知晓。
  • 第二步: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对申请人的资格、基本条件和日常表现进行核实和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并将结果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 第四步:院(系)初审与推荐。院系评定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评成绩的复核、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第五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材料后,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核,重点审查资格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性。审核结果报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第六步:表彰与奖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奖学金款项由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

六、 特殊情况与一票否决条款

评定细则中还会明确规定一些“一票否决”的情形,即学生一旦触犯,将直接失去当次乃至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

  • 评选学年度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有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合格)者(针对要求所有课程合格的项目)。
  • 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住宿费者(针对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
  • 生活奢侈浪费,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者(针对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 评定细则的动态调整与学生权益保障

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的调整、学校发展阶段的变化以及学生实际情况的反馈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于此同时呢,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细则中会明确规定申诉与反馈渠道。如果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所在院系评定工作组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诉,相关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并予以答复。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结构严谨、内容详实、操作规范的系统性文件。它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和规范化的评定程序,不仅实现了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更深刻地发挥着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育人功能。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而言,深入理解和主动对标这些细则要求,是明确大学奋斗目标、规划学业生涯、实现全面发展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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