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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以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高等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该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规范、透明的评价体系。该细则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全面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素养、文体活动参与度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评价范畴,力求评选出真正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代表。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制定标准、组织申报、审核评议到结果公示,均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能够有效发挥其正向激励和价值引领作用,营造出奋发向上、追求卓越的良好校园氛围,为幼教事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体系是其学生资助与激励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该体系的设立与运行,严格遵循教育部、财政部及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以幼儿师范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旨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全面发展,成为高素质的幼教人才。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首要遵循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评定过程,从细则的发布、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校终审,均在阳光下操作,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程序正义和结果公信力。

坚持择优评选、统筹兼顾的原则。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综合表现作为根本依据,优中选优,确保奖学金真正授予最优秀的学生。
于此同时呢,在指标分配上会适当考虑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分布情况,进行宏观统筹。

再次,强调全面发展、导向明确的原则。评定标准并非唯分数论,而是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引导学生不仅追求学业精进,更要在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心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均衡发展,凸显幼儿师范教育的特色要求。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资助标准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是荣誉最高、奖金数额最大的奖学金。评选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全校范围内竞争评选。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其评定需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等多个等级,奖金额度根据学校当年预算情况设定,如一等奖学金可能为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等,具体标准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 专项奖学金:可能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如专业技能竞赛、艺术体育特长、创新创业等)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其评定办法和标准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级高等级奖学金者,其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例如前10%或15%,具体比例按当年细则执行)。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评定指标体系与核心考量维度

奖学金的综合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是评定的核心依据,通常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权重折算相加构成。综合素质测评又细分为多个维度。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础,通常占总评成绩的较大权重(如60%-70%)。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成绩均计入计算。申请高等级奖学金,通常会要求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二、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占总评成绩的剩余权重(如30%-40%),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表现,主要包括: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治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等方面。具体表现为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党团活动、主题班会的情况,以及在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互助、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日常表现。有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等突出事迹者会予以加分。
  • 实践与创新能力:这是体现幼儿师范院校学生特色的重要部分。包括:
    • 专业技能实践:参加教育见习、实习、研习的表现和评价。
    • 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系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如幼儿舞蹈创编、讲故事、绘画、手工、钢琴弹唱、课件制作等)并获奖。
    • 科研与创新创业: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挑战杯竞赛。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支教、社区服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并获得相关证明或表彰。
  • 文体素质:考核学生参与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表现。包括参加运动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辩论赛、书画摄影展等校园文化活动的情况,以及在各类文体比赛中取得的成绩。旨在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爱好,提升审美素养和健康水平。
  • 社会工作与任职:对于担任学生干部(校、系、班团干部,社团负责人等)且履职尽责、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加分。这既是对其付出的认可,也是对其领导力、组织协调能力的肯定。

每个维度都有详细的加分和减分细则,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实证材料进行核定。

评定的组织流程与程序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年9-10月份启动。流程严谨规范,确保环环相扣:

  1. 发布通知与宣传动员: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发布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对象、名额分配、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教学系通过班会、公告栏、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所有学生知悉。
  2. 个人申请与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按时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3. 班级民主评议: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结合申请人日常表现,进行初步评议,并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进行打分,提出推荐名单及排序,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日),无异议后上报系部。
  4. 系部初审与推荐: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申请材料和评议程序进行严格复核和审查。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本系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学校评审与审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推荐材料后进行形式复审,并报请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体审议,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6. 全校公示与报批备案:将评审委员会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公示无异议后,校级奖学金名单由学校批准生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则需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7. 奖学金发放与表彰:奖学金资金到位后,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学校通常还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以树立先进典型,扩大奖励的激励效应。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学校纪检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评定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学生个人如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系评定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系部应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如对系部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评审委员会提起复议申请。学校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对收到的实名申诉必须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标准性、程序性、教育性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资助手段,更是一种重要的育人机制,通过树立看得见、学得了的榜样,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提升自我、回报社会的内在动力,对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该细则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和完善,力求更加契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学生成长的多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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