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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黑龙江科技大学奖学金细则)

关于黑龙江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黑龙江科技大学作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始终秉持“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体系化的奖学金评定制度。该评定体系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动态优化的综合评价系统,其核心目的在于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总体来看,黑龙江科技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紧密结合了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基本原则。评定过程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这一硬性指标,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身心素质等软性指标纳入考核范畴,旨在引导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细则对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发放办法及后续管理等均有明确界定,形成了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的规范流程,确保了评定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根据不同奖学金类型(如国家级、校级、社会捐助类等)设置了相应的侧重点,以满足不同层次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理解并熟悉这套细则,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争取荣誉、提升自我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黑龙江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黑龙江科技大学的奖学金体系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有效机制。该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旨在科学、公正地选拔和奖励优秀学生。
下面呢将从多个方面对评定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黑龙江科技大学的奖学金种类丰富,覆盖面广,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引领,以学校综合奖学金为主体,以各类社会捐助奖学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奖励体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激励他们追求卓越,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
  • 校级奖学金:这是学校自行设立的主体奖学金,通常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
    一、
    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工作奖等)。校级奖学金覆盖面相对较广,旨在奖励在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如“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通常会体现设奖单位的具体要求,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

所有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均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其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学校确立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均有平等申请的机会;“公正”要求评审过程标准统
    一、程序规范,杜绝人为因素的不当干扰;“公开”则指评定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需通过适当渠道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监督。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评选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或在某一方面有显著特长和贡献的学生。鼓励竞争,突出优秀。
  • 导向性原则: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学校通过设定评价指标权重,引导学生不仅重视学业,也要注重思想品德修养、实践能力锻炼和身心健康发展。
  •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并非一劳永逸。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学业成绩大幅下滑等情况,学校有权根据规定暂停或取消其获奖资格,甚至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要求进步,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 学习表现: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申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通常要求上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且智育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具体名次要求根据不同奖学金级别而定。
  • 日常表现: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积极。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学习和生活的压力。
  • 特定条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申请某些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可能还需满足设奖方提出的特定专业、户籍等其他要求。


四、 综合测评:评定的核心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中最核心、最量化的依据。它是对学生上一学年度(或学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的量化综合评价结果。综合测评通常由智育成绩、德育成绩、体育成绩、美育成绩和劳育成绩等部分组成,并按一定权重合成总评成绩。

  • 智育测评:主要依据是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通常以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来计算。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
  • 德育测评: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一般通过个人小结、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评定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 体育测评: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成绩以及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的情况进行评定。
  • 美育与劳育测评:美育主要考察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表现和审美素养;劳育则侧重评价学生参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这两部分的成绩往往通过参与活动获得的奖项、认证或评议来体现。

各学院会根据学校的总体框架,制定本学院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和计算方法,确保测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具体的侧重点和特殊要求。

  • 国家奖学金:要求最为严格。申请人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如果排名在10%-30%之间,则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一般要求位于专业前3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
  •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总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设定明确的比例和金额标准,例如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3%-5%,要求综合测评排名前列;二等奖学金比例略高,以此类推。
  • 校级单项奖学金:此类奖学金不单纯看总评成绩,而是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者。
    例如,学习优秀奖奖励智育成绩特别优异者;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中取得突出成果者;文体活动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奖者;社会工作奖奖励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显著者。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其评定标准需同时符合学校的基本规定和设奖单位的具体协议要求,可能对专业、成绩、家庭情况、特定技能等有特殊规定。


六、 评定的组织与程序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程序性,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部署: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计划,下发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种类、名额分配、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定工作。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等)。
  • 班级评议推荐:班级成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小组。
  •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和评定标准,确定学院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 学校审核与批准:学校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汇总形成学校建议名单,报请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批准并予以表彰。
  • 奖金发放与表彰:奖学金款项通常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学校或学院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以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


七、 特殊情况处理与监督机制

评定细则也对一些特殊情况和监督机制作出了规定。

  • 转专业学生:一般原则是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加奖学金评定,因为其成绩和表现主要发生在原专业学习阶段。
  • 交流生: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其在外校取得的成绩需经过学校认定,并纳入综合测评体系参与评定。
  • 违纪处理:在评定学年度内受到纪律处分者,视处分等级和情节,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如处分期内或撤销处分后一定时间内)取消其奖学金申请资格。
  • 异议处理: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或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并予以答复。
  • 监督与追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评审规定的教职工,也将进行严肃处理。


八、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学生应对策略

奖学金评定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和激励。它有助于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于学生而言,要成功获得奖学金,应从入学之初就做好规划。

  • 重视学业,夯实基础: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这是获得奖学金的基础。
  • 全面发展,提升素质:积极参与思想政治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拓宽视野,锻炼能力,提升综合测评竞争力。
  • 熟悉规则,提前准备:主动学习并理解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和综合测评办法,明确努力方向,注意平时各类表现材料的积累和保存。
  • 诚实守信,遵守纪律: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务必实事求是,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 正确看待,重在过程:应将争取奖学金视为促进自我成长的动力,而非唯一目标。即使未能获奖,努力过程中的收获同样宝贵。

黑龙江科技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演进,适时对细则进行修订和优化,以期更好地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每一位学子都应深入理解这一规则体系,将其作为大学生涯规划的重要参考,从而更有效地激发自身潜能,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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