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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北京政法奖学金细则)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培养法律与政法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该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依据学业成绩,而是构建了一套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核心思想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评定细则紧密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水平,更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社会实践、身心健康乃至创新创业能力纳入考核范畴,体现了职业教育注重实践和应用的特点。其评定过程严格规范,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学生工作处复审与公示,形成了层层把关、相互监督的机制,确保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这套细则不仅是学生获得物质奖励的依据,更是其在校期间成长轨迹的全面反映和未来职业发展的重要导向,对营造优良学风、校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奖学金制度的设立,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专业知识、过硬职业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评定工作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确保其健康、有序开展。

首先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其次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学院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都将被排除在奖学金评选范围之外。

第三是综合评价、注重实绩原则。评定不唯分数论,而是构建了一个涵盖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察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在专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第四是民主监督、程序规范原则。评定过程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班级、系部、学院各级组织各司其职,层层审核,并设立公示环节,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奖学金评定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划分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领导与工作机制。

  •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这是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主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 学生工作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并发布评定通知、汇总各系部上报材料、组织学院层面复审、组织公示、制作证书及协调奖金发放等。
  • 各系部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由系部党总支书记、主任、学工干事、辅导员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系部评定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宣传动员、受理学生申请、组织班级评议、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与成绩核算、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学生工作处。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提供初步推荐意见。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指标体系与计分标准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采用量化积分制,总分由多个单项得分累加而成,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

  • 思想品德素质(基础分):此项为基础性指标,通常设定一个基础分值。主要依据是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凡是无违纪违规记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合格、积极参加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者,即可获得该项基础分。反之,若受到纪律处分,则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甚至取消参评资格。
  • 学业成绩(核心分):这是评定的核心组成部分,占比最高。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 权重系数。即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重点专业核心课程可能会赋予更高权重。通常要求参评学生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且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列。
  • 职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加分项):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学生参加校级、省部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模拟法庭竞赛、文书写作大赛等并获奖,可根据获奖级别和名次获得显著加分。参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并获得优秀评价或实践报告,也能获得相应加分。
  • 体育与身心健康(达标与加分项):学生必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方可参评。在此基础上,在院运会、市级大学生运动会等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获得额外加分。
  • 美育与劳动素养(加分项):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并获得表彰或认定,可以在此项中获得加分。这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养。
  • 创新创业能力(加分项):在学术创新、专利申请、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成果的学生,将获得重点鼓励和加分。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评定工作通常按学年进行,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环环相扣、公正透明。

  • 第一步:发布通知与启动: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正式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报告等。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给出初步的评议意见和推荐排序,上报至系部评审工作小组。
  • 第四步:系部初审与推荐: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严格按照评定细则对每位申请者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和综合排序。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第五步:学院复审与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统一复核,检查程序的规范性和材料的完整性,并可能组织跨系部的联评。复审结果提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是接受师生监督的关键环节,如有异议,可按程序进行核实与复议。
  • 第六步:表彰与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通常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奖学金评定中的特殊情况处理与监督机制

评定细则也对一些特殊情况和争议处理作出了规定。

对于转专业、入伍退役后复学、参加海外交流项目等特殊群体学生,其成绩核算和评定资格会有相应的补充规定,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连续性。
例如,退役复学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往往享有优先权。

强大的监督机制是公正的保障。除了公示制度外,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定工作。学生若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本系部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系部应及时予以答复。如对系部答复不服,可进一步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申诉。领导小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此外,一旦发现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学院将立即取消其当次乃至整个学段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奖学金评定的教育意义与深远影响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远不止是一项简单的评选活动,它更是一个重要的教育过程和管理工具。它对学生的成长成才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它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不再仅仅局限于课本知识,而是努力追求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别是注重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它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竞争意识,在校园内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再次,通过公开透明的评定过程,它也是一次生动的民主法治教育实践,让学生亲身体验规则的重要性,学会在规则框架内公平竞争,提升了自身的规则意识和公民素养。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表彰宣传,成为了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发挥了强大的正面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了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形成。这套精心设计的评定体系,真正实现了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是学院人才培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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