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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黔南师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作为一所服务于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通常呈现出多层次、多维度的特点,旨在覆盖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确保评定的全面性与公正性。总体而言,其评定细则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基础,同时高度综合考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以及文体活动参与情况。评定过程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常建立了从班级、院系到学校的三级评审机制,并辅以公示制度以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细则内容一般会对各类奖学金,如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的申请条件、评选标准、评审程序和奖励办法进行详尽规定。值得注意的是,细则往往会体现出对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定群体的关怀与倾斜,这与其立足民族地区的办学定位密切相关。细则本身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文件,会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和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与优化。
因此,深入理解其评定细则,对于学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文件的指导下,结合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生培养目标而系统展开的。其评定细则构成了一个结构清晰、内容详实的规范性文件体系,为奖学金的评选提供了根本遵循。

奖学金评定的首要原则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校将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放在考核的首位,要求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获得任何类别奖学金的先决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个核心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整个评定过程,从细则的公布、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都力求在阳光下操作。评定标准、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和最终结果都会通过有效渠道向全体学生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充分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第三个原则是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业成绩通常以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量化指标,具有明确的分数要求。而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则通过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等多方面的表现进行定性评估,并尽可能将其量化为可操作的加分项,形成综合测评总分,作为评定的主要依据。

第四个原则是激励先进与帮扶贫困并重。学校既设立面向全体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如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异、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也专门设立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努力成才,体现了资助工作的精准性和人文关怀。

奖学金的种类通常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其名额和标准由国家下达,荣誉等级最高。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如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等,覆盖面相对较广。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设立,评定条件可能包含特定要求。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针对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与条件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设置了具体且有所侧重的评定标准。


一、 国家奖学金

这是面向特别优秀学生的最高荣誉之一。申请者除了需满足前述基本思想政治条件外,在学业上的要求极为严格。

  • 学业成绩:申请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这是硬性指标。
  • 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取得全国性乃至国际性重大荣誉),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经学校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
  • 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此奖项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纳入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这是申请的前提。
  • 学业成绩:申请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部分学校细则可能对特别困难的学生或有突出事迹者略有放宽,但需有明确规定。
  • 侧重考察学生的自强不息精神,以及在克服经济困难基础上取得的优异成绩。


三、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校自主设立、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学业成绩:以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依据,划定不同等级奖学金所需的绩点范围。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要求绩点排名专业前5%,二等奖前15%,三等奖前30%等。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名额确定。
  • 综合表现:在满足学业成绩要求的基础上,严重依赖学生的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学术素质、身心素质、实践与创新能力等几大模块构成,每个模块下有详细的加分细则。


四、 社会捐助奖学金

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由设立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具有特殊性。

  • 可能对学生的专业方向有特定要求(如仅限师范专业、或特定理工科专业)。
  • 可能更侧重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公益服务经历或与捐助单位业务相关的技能。
  • 申请者同样需要满足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综合测评体系的构成与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是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核心环节,它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表现量化成分值,与学业成绩一起构成评定的最终依据。测评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模块:

(一) 思想道德素质模块

该模块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 基础分:通常所有学生都有一个基础分,代表基本合格。
  • 加分项:
    • 获得各级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得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
    •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表现突出。
    •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根据任职表现和考核结果加分。
  • 减分项:
    •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会根据处分等级扣减大量分数甚至一票否决。
    • 有无故缺席集体活动、违反课堂纪律等行为记录。

(二) 学业学术素质模块

此模块以学业成绩为主,同时鼓励学术探索。

  • 核心指标:就是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按公式折算成标准分,权重最高。
  • 学术竞赛加分:参加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按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不同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加分。
  • 科研成果加分: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级别)、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结题等。
  • 技能证书加分: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权威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三) 实践与创新能力模块

该模块旨在评价学生学以致用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 社会实践加分: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提交高质量实践报告或获得表彰。
  • 志愿服务加分:参与常态化或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根据服务时长和评价加分。
  • 创新创业加分: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或实际开展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 社会工作加分:虽与思想道德模块中的学生干部任职有重叠,但更侧重于其工作实绩和带来的积极影响。

(四) 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模块

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 体育成绩: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是基本要求,优秀者可能获得加分。
  • 文体竞赛加分:参加体育比赛、文艺汇演、艺术设计、征文演讲等文体活动并获得名次。
  • 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表现良好。

所有加分项都需要学生本人申报,并附上权威的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公示截图等),由班级测评小组和院系评审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各模块的分数按一定权重合成综合测评总分。

奖学金评定的组织流程与实施步骤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组织程序,确保环环相扣、责任清晰。

第一阶段:准备与启动

  • 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并发布当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本院的具体实施。
  • 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委、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的初步评议和材料审核。

第二阶段: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

  •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综合测评细则进行初步打分和排序。
  • 组织召开班级评议会,介绍申请者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形成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工作组。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与公示

  • 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结合学院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平衡。
  • 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本学院的奖学金拟推荐名单(需进行排序,特别是国家级奖学金)。
  • 将拟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得分及主要突出事迹。
  • 在公示期内,受理学生的申诉和质疑,并进行调查核实与答复。

第四阶段:学校复审与审定

  •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最终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 学校成立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
  • 校级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审议确定全校各类奖学金的最终获奖建议名单,并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批准。
  • 学校将审定后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阶段:奖金发放与表彰

  • 公示结束后,学校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 学校或学院通常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 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评定细则中的特殊规定与注意事项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规定和细节。


一、 关于少数民族学生的政策倾斜

作为民族院校,细则中可能会体现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怀。
例如,在同等条件下(即综合测评总分相同或极为接近时),可能会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或者在评定校级奖学金时,对少数民族学生单独划定一定比例的名额,以鼓励和促进少数民族人才的成长。


二、 违规违纪的一票否决与限制申请

细则明确规定,凡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

  • 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 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申请助学金的困难生认定时可能有特殊规定,但奖学金评定通常严格要求)。
  • 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者。
  •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正式缓交手续的除外)。


三、 材料的真实性与诚信要求

申请者必须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一旦发现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证书、篡改成绩、虚报事迹等,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将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这一规定是维护评定公正性的生命线。


四、 申诉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细则会设立畅通的申诉渠道。学生对公示的名单或评定过程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这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严谨、全面、动态优化的制度体系。它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每一位学生都应认真研读细则,明确努力方向,在追求优异学业成绩的同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从而在公平的竞争中赢得荣誉和肯定。学校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听取师生意见,使细则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其激励和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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