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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四川工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四川工商学院作为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始终秉持“崇工重商、理实兼优”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公开透明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其育人工作的关键环节,旨在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校风。总体而言,四川工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评定类别多元化,覆盖了国家、学校和社会三个层面,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需求;评定标准综合化,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智),更将思想道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纳入核心考核范畴,体现了“五育并举”的现代教育导向;再次,评定程序规范化,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力求公平、公正、公开;评定导向应用化,尤其在校级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学金中,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考察,与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高度契合。当然,细则的具体内容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学校发展实际进行动态更新,但其核心目标始终是奖励优秀、鞭策后进,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四川工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

四川工商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促进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该体系并非仅仅是对学业成绩优异者的简单物质回馈,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它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手段,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潜能,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从而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从结构上看,学校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三大类别: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额度高,荣誉性强,评定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规定,是面向全校学生最高级别的奖励之一。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相对更广,旨在奖励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下通常设有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有时还会设立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等)。
  • 社会捐资奖学金:由关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通常带有捐赠方的特定意愿,可能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具备某种品质或在某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学生。

这三类奖学金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补充,满足了不同学生群体的激励需求。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四川工商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公正”要求评定过程和标准不偏不倚,严格按章办事;“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重要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如校园网、公告栏等)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确保在阳光下操作。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获奖者是学生中的真正佼佼者。如果某奖项在评定周期内没有完全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应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允许名额空缺或调整,坚决不降低标准搞平衡照顾,以维护奖学金的含金量和导向作用。

综合考评与突出表现相结合原则:评定不仅看智育(学习成绩),还要综合考察学生的德育、体育、美育和劳育表现。这是一种全面发展的评价观。
于此同时呢,对于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学生,即使其综合排名并非顶尖,也应予以充分考虑,甚至可以通过设立单项奖的方式给予专门奖励,以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勇于创新。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并非终身制。学校对获奖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在获奖后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学术不端或其他不当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学校有权根据规定取消其当次乃至后续的评选资格,甚至追回已发放的奖金,以此警示学生要持续严格要求自己。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

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其具体评定条件各有侧重,但通常都包含一些共通的基本条件和特殊的核心条件。

(一) 基本条件(通用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的学生,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政治思想表现优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本学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 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生活习性。

(二)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

  • 学历与年级要求:适用于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 学习成绩要求:这是最核心的硬性指标。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具体表现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排名在前10%-30%之间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有非常突出的表现,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突出表现认定:所谓的“突出表现”一般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例如,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高等次奖项、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有见义勇为等英雄壮举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等。

(三)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 对象定位:适用于在校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其政策导向是“助学”与“奖优”相结合。
  • 资格前提:申请学生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已被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 学业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含3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偏远贫困地区或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50%。

(四) 校级奖学金评定条件

校级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和标准可能因学院或年份略有调整,但通常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量化评价,一般由学业成绩(智育分)和综合素质成绩(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加分项)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

  • 学业成绩基础:申请者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需达到一定标准,且无补考或重修记录。这是参与评奖的底线。
  • 综合测评排名: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综合测评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5%,二等奖学金要求前15%,三等奖学金要求前30%。具体比例由各二级学院在学校指导下确定。
  • 其他表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并在某方面有良好表现。

(五)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定条件

此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需同时符合学校的基本规定和捐资方的特定要求。可能包括:

  • 专业限制:仅面向特定学院或特定专业的学生。
  • 能力倾向:侧重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创业精神、领导力、或与捐赠单位业务相关的特殊技能。
  • 特殊贡献:在捐赠方关注的领域(如环保、公益、文化交流等)有突出贡献。

学生在申请前需仔细阅读该奖项的具体章程。


四、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建立起层次分明、权责清晰的组织机构体系。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这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通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分配各学院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学生工作部(处):作为牵头执行部门,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下发评定通知、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评结果、组织校级公示、协调奖金发放等。

各二级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这是评定工作的关键环节。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其核心职责是: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如需)、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受理学生申请、组织班级民主评议、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确定并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处理本院学生的相关咨询和申诉。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日常表现进行核实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审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学生代表的参与是“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


五、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通常遵循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表和流程,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启动,大致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与启动(9月上旬-中旬)

  •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预算,制定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标准和时间节点,并下发正式通知至各二级学院。
  • 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进行部署。
  • 通过班会、年级大会、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学金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评定事宜。

第二阶段: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9月下旬)

  •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意见上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与公示(10月上旬)

  •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依据评定条件进行综合比较和排序,初步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 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申请奖项等。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工作小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四阶段:学校复审与审定(10月中旬-下旬)

  •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 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对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真实、程序合规。
  • 将复核通过的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第五阶段:全校公示与表彰发放(11月)

  • 学校将审定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
  • 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需按规定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六、 综合测评体系的构成与作用

综合测评是校级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它是一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系统,旨在科学、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整体素质。其总分通常由“学业成绩分”(智育分)和“综合素质分”两大部分构成,按一定权重(如70%:30%或类似比例)相加得出。

学业成绩分(智育分):主要以学生在该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依据进行换算。这是测评的基础和主体部分,体现了对学业本位的坚守。

综合素质分:这部分内容丰富,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指挥棒,通常细分为:

  • 德育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等。一般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同学评议等方式进行评价。担任学生干部(如班委、团支委、校级或院级学生会干部等)并考核合格,可获得一定加分。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也可加分。
  • 体育健康:除了体质健康测试达标外,积极参加运动会、体育比赛并获得名次,或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在体育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 美育素养: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如演讲、辩论、文艺汇演、书画比赛等)并获奖,或在文艺社团中表现突出,可以体现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 劳育实践与创新能力:这是应用型高校非常重视的部分。加分项可能包括:
    • 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研活动并提交报告或获得表彰。
    • 参加学科竞赛(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并获奖。
    •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每项加分都有明确的标准和上限,由学院根据学校框架制定细则,确保可操作性。


七、 监督、申诉与违规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信力,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监督机制:评定的全过程,特别是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和学校终审后的公示环节,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学生工作部(处)都负有监督职责。师生如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不公、不实或违规操作,均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向这些部门举报。

申诉流程: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理由。学院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提起书面申诉。领导小组的调查和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如篡改成绩、伪造证明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学校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八、 奖学金评定的育人功能与深远影响

四川工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它是一项具有深刻育人内涵的系统工程。

它具有价值引领功能。通过设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定标准,清晰地向学生传递了学校乃至社会对人才的核心期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努力方向,不再唯分数论,而是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它具有激励导向功能。奖学金作为一种显性的正向激励,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竞争意识。特别是综合测评体系中对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的加分,强烈地引导着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关注社会需求,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与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高度一致。

再次,它具有自我管理功能。评定过程要求学生主动梳理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成果和综合表现,准备申请材料,这本身就是一个自我总结、自我认知、自我规划的过程。有助于学生发现自身优势与不足,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制定更清晰的目标。

它具有营造学风功能。公开公平的评定过程和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有助于在校园内营造勤奋好学、积极向上、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对校风学风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川工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严谨、操作规范、导向明确的制度体系。它紧密结合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特色,不仅是对优秀学生的认可与奖励,更是学校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抓手。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这一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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