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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丽江师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丽江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丽江师范学院作为一所扎根于滇西北地区,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重要机制。该评定体系并非单
一、僵化的标准,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系统,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核心指导思想是“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评定细则通常涵盖了从国家级、省级到校级的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和社会捐助奖学金等。每一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奖励标准、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均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共同构成了一个既鼓励学业顶尖,又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同时还褒奖在道德风尚、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的立体化激励网络。整个评定过程强调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业成绩作为基础性门槛,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则成为最终脱颖而出的关键。
因此,深入理解这套细则,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实现自我价值最大化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丽江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体系概述丽江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是一个结构严谨、分类科学的系统,它充分体现了国家与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重视与投入,也反映了学校自身的人才培养理念和价值导向。该体系并非一个孤立的制度,而是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工作、财务制度等紧密衔接,是学校整体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从层级上看,奖学金主要分为三大类: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獎勵標準最高,榮譽性最強;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地方财政支持;校级奖学金则由学校事业经费或社会捐助资金设立。从功能上看,又可划分为优秀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前者侧重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后者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除了这些以外呢,还有种类繁多的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创新、社会工作、文体竞赛、道德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管理此项工作的主管机构通常是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实施细则、组织部署全校的评审工作、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二级学院则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申请组织、初步审核、民主评议和推荐上报工作。整个流程从新学年初启动,历经宣传告知、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与公示、学校复审与公示直至最终报批与表彰发放,环环相扣,确保了程序的规范与透明。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细则
一、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奖励标准与名额:每人每年8000元。名额由云南省教育厅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下达至学校,学校再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学生人数、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进行分配。
  • 申请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排名在前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通常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获得省级或国家级重要奖项或认可。
  • 评审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学院评审小组经过严格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提出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奖励标准与名额: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分配至各学院。
  • 申请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50%),且无不及格科目。
    •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评审程序:与国家奖学金类似,遵循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与公示、学校复审与公示的程序。因其兼具“奖优”和“助困”性质,评审过程中会重点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和学习成绩的综合情况。

三、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是由云南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省内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奖励标准与名额:每人每年6000元。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核定下达。
  • 申请条件:与国家奖学金的条件高度相似,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无不及格科目。对于排名在10%-30%之间但其他方面表现极其突出的学生,同样可以申请。
  • 评审程序:评审流程与国家奖学金基本一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由丽江师范学院自行设立的奖学金,覆盖面相对更广,旨在奖励在校期间全面发展、勤奋学习的学生。

  • 奖励等级与标准: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校根据当年经费情况确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奖励3000元/人,评选比例3%;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比例7%;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比例10%。
  •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是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该成绩由学业成绩(约占70%-80%)和思想品德、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附加分(约占20%-30%)构成。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内的排名顺序来确定获奖等级。
  • 基本条件:遵守校纪校规,未受任何处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五、 各类单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单项奖学金,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设立捐助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通常包括
    • 学术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论文发表、学科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师范生技能大赛等)、专利发明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
    • 精神文明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 文体活动优秀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 社会工作奖:奖励在学生组织、社团工作、班级事务管理等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学生干部。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如“某某企业奖学金”、“某某校友奖学金”等。其评定办法通常遵循捐助方的意愿,并与学校奖学金评定总原则相结合,可能会有特定的专业倾向或能力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

无论是评定高级别的国家奖学金,还是校内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都是最为核心和基础的量化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估体系。

  • 测评构成
    • 学业成绩(智育):这是测评的主体部分,占比最大。一般计算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平均分,并按一定公式折算成分数。
    • 思想品德(德育):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生活作风等。通常采用基线分加减分的方式,对优秀事迹加分,对违纪行为减分。
    • 身心素质(体育):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以及参与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活动的情况。
    • 能力素质(美育与劳育):这是一个广阔的加分项领域,涵盖了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工作、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志愿服务等多个方面。学生通过参加各类活动、竞赛并获得奖项或认证来获得相应加分。
  • 测评流程:每学年开学初,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班级成立测评小组,学生进行自评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班级测评小组进行核实、评议和计算,初步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核,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分数和排名。这个排名直接决定了校级奖学金花落谁家,也是申请更高层次奖学金的重要资格门槛。
评定流程与监督机制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一套严谨的“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和完善的监督机制。

  • 三级评审:指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学校评审。班级评议是基础,保证同学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民主性;学院评审是关键,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和初评的公正性;学校评审是终审,确保全校标准的统一和结果的权威。
  • 两级公示:学院初审推荐名单必须在全院范围公示,学校审定后的最终名单必须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申请理由等,充分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 监督与申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名书面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也对评审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金。
结语

丽江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就像一根指挥棒,引导学生们不仅专注于课堂内的知识汲取,更鼓励他们走向操场、融入社会、勇于创新、锤炼品格。它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更是一种价值认可和精神激励。对于学生而言,深刻理解这套规则,并以此规划自己的学业与生活,最大化地挖掘自身潜能,是其大学生涯中的一门重要“必修课”。而对于学校而言,不断优化和完善这套评定体系,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地运行,则是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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