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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南阳师范奖学金细则)

关于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南阳师范学院作为一所立足南阳、服务河南、面向全国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始终秉持“博学求是,笃行自强”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了一套系统、全面、且相对完善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学业成就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评价标尺,也是学校育人导向和激励机制的核心体现。总体而言,南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公信力。评定标准多元化,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更将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再次,奖学金种类设置丰富,涵盖了国家级、校级等多个层面,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评定过程注重动态管理和监督反馈,建立了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到最终公示的严密流程,并设有申诉机制,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深入了解这一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合理规划大学生涯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下文将对该评定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尽阐述。

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体系概述

南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激励系统,旨在覆盖不同表现突出的学生群体。其主要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事业收入以及社会捐赠等。根据设立主体和评选条件的不同,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面向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和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类奖学金荣誉等级高,奖励金额大,评选标准极为严格。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奖学金类型。主要包括校级综合奖学金(通常根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定,设有
    一、
    二、三等)和各类单项奖学金(如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道德风尚奖等)。
  • 社会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评定条件通常会体现设奖单位的具体要求。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个学年初,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集中评审。学校会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学院则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南阳师范学院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核心原则,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基石。“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审人员严格按照既定细则进行操作,客观评价每位申请者的表现,排除主观随意性和人情干扰。“公开”则体现在评定政策、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初评结果和最终名单的全过程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阳光操作。

择优评选与全面衡量相结合原则

奖学金的核心目的在于激励优秀。
因此,评定工作必然突出“择优”导向,将学业成绩作为最基本的筛选门槛。大学的培养目标是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在“择优”的基础上,必须进行“全面衡量”。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体育锻炼达标状况、参与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的积极性等,都构成综合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纯成绩好而其他方面有严重短板者,往往难以获得高等级的奖学金。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

奖学金评定细则本身是学校育人导向的“指挥棒”。通过设置不同的奖项和评价指标,学校明确地向学生传递期望:不仅要刻苦学习,还要积极投身科研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更要注重个人品德的修养。这种导向性最终服务于激励性,旨在激发学生的内在潜能和追求卓越的动力,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评定资格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类型的奖学金,申请者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普适性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前提。南阳师范学院的规定通常包括: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度内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年限与状态条件:申请者必须是具有南阳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处于正常学习年限内(非延期毕业状态)。
  • 学业成绩条件:申请者在上一学年度所修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须全部合格,无不及格科目。这是申请奖学金的最低学业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奖学金,还会有更具体的成绩排名要求。
  • 身体素质条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免测学生除外)。这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保持健康体魄的重要体现。

凡是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基本条件者,即丧失当学年奖学金申请资格。

核心评定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需要综合考量学生表现的奖学金,其核心评定依据是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分思想品德表现分文体素质与实践能力分三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最终计算得出总分并进行排名。

学业成绩分

学业成绩是综合测评的基础,所占权重最高,通常不低于70%。其计算基础是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学校教务系统会精确计算出每位学生上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并按照统一的公式折算成百分制的学业成绩分。高学分绩点不仅是获得奖学金的关键,也是评定高等级奖学金(如一等奖学金)的决定性因素。学校鼓励学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专业学习和知识积累上。

思想品德表现分

这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和生活作风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班级记录、宿舍卫生情况、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的出勤率等进行量化打分。获得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获得相应加分。而有违反校纪校规、不诚实守信等行为者,则会被扣分甚至一票否决。

文体素质与实践能力分

此部分旨在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提升综合素质。主要包括:

  • 体育素质:依据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折算基础分,在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奖可获加分。
  • 文化艺术素养: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奖,或在校级刊物发表文学、艺术作品等,可获得加分。
  • 科技创新能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在“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获奖,是重要的加分项。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并根据参与时长和成果获得相应认定和加分。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者,也可获得一定的职务加分。

综合测评的总分计算公式一般为:总分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思想品德表现分 × 权重 + 文体素质与实践能力分 × 权重。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在学校框架下微调各项权重和具体加分细则,但需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细则

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不同奖学金有其特定的评定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定条件极为严格:

  • 学业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
  • 突出表现: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所谓“非常突出”主要指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重要艺术展演中取得显著成绩等。
  • 评选程序:实行等额评审,经学院初评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基本前提: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纳入困难生信息库。
  • 学业要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含3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50%。
  • 思想品德: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校级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这是校内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

  •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
  • 等级划分: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前5%左右;二等奖学金要求排名位于前15%左右;三等奖学金要求排名位于前30%左右。具体比例和金额由学校每年下达指标。
  • 其他要求:无违纪行为,体质健康达标。

校级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用于奖励在某一特定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显著进步的学生。评定主要看单项成果,对综合排名要求相对宽松。例如:

  • 学习优秀奖:奖励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前茅,或相较于上一学年有极大进步者。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者。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或为学校文体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者。
  •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单项奖学金通常需要学生自主申报,并附上详实的支撑材料,由学院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定的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规范的程序和时间节点,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与启动阶段(每学年9月初)

学校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预算,制定并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标准、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评定精神和工作安排。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9月中旬)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

学院初审与公示阶段(9月下旬)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资格的符合性以及综合排名的准确性。根据名额和评定细则,确定本学院的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学校复审与审批阶段(10月)

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对于国家级奖学金等需要上报的奖项,学校评审后形成正式推荐名单。对于校级奖学金,学校评审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所有获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表彰与奖金发放阶段(11月及以后)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学生工作处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或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实名申诉。接到申诉后,相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诉人。如申诉人对学院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起复议。这套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

南阳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集标准性、程序性、导向性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它既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成果的检阅和肯定,也是指引未来发展方向的路标。每一位南师学子都应当深入理解这些细则,明确目标,科学规划,不仅在学业上精益求精,更要在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上不断锤炼自己,从而在激烈的评选中脱颖而出,实现个人成长与学校培养目标的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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