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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伊犁师大奖助学金项目)

关于伊犁师范大学奖助学金体系的综合评述伊犁师范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一所高等学府,承载着为边疆地区培养高素质师资和各类人才的重要使命。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并致力于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已构建起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化的奖助学金体系。该体系以“奖优”与“助困”为核心,深度融合国家资助政策、社会爱心力量以及学校自身资源,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学校自设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补偿代偿、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完整框架。这一体系不仅有效缓解了众多学子的经济压力,为他们安心学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更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崇尚先进、扶贫济困、积极向上的良好育人氛围。通过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学校力求将每一份资助资源都用在刀刃上,确保教育公平,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青年大学生的关怀与期望。
下面呢将对该奖助学金体系的具体项目进行详细阐述。伊犁师范大学奖助学金体系详解
一、 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层面的奖助学金是伊犁师范大学资助体系中最核心、资助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部分,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金数额最大的奖项之一。其设立宗旨是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通常情况下,申请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专业或年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排名要求可以适当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该奖项的评审极为严格,每年名额有限,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它兼具“助困”和“奖优”的双重属性。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关键条件:

  • 必须是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列。

与国家奖学金相比,国家励志奖学金更侧重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该奖项的设立,极大地鼓舞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信心,是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支持。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核心目的在于帮助这部分学生解决基本生活费用问题,使其能够安心学习。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唯一必要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后,需要根据学校通知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班级、院系、学校三级认定程序,被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方具备申请资格。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额度分为不同档次,常见的一般分为二至三档,例如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和三等助学金,每学年的资助金额根据当年政策确定,通常在2000元至4000元不等,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到学生手中。国家助学金的覆盖面相对较广,旨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二、 自治区及地方政府设立的奖助学金除了国家级资助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奖助学金,作为国家资助体系的有效补充,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本地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关怀。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由自治区财政出资设立,其性质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类似,旨在奖励资助自治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条件通常参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但具体名额和金额由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这为伊犁师范大学的学子提供了额外的奖励机会。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自治区助学金同样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补充国家助学金的覆盖面,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够获得资助。其申请和评定流程与国家助学金相似,资助标准根据自治区当年的财政安排而定。

其他地方性专项资助

有时,地方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可能会针对特定专业、特定群体(如南疆四地州学生)或为响应特定政策而设立临时性或专项性的资助项目。学校会及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


三、 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助学金及资助项目伊犁师范大学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设立了多种校内奖助学金和资助项目,这些项目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能够更好地满足本校学生的实际需求。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而设立的主要奖项,通常根据学生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一般包括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表现、文体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能力等多个方面。校级奖学金通常会设定不同的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并对应不同的奖金标准。这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全面表现的一种肯定和奖励。

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学校还设立了各类单项奖学金。例如:

  •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活动奖学金:奖励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或积极分子。
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是学校针对学生在校期间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而设立的一种临时性救助措施。
例如,学生本人或家庭突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经济状况急剧恶化,严重影响正常学业的,可以向学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审核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学费减免

对于部分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尤其是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视情况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减免。这是一项重要的兜底保障措施。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伊犁师范大学会在校内各部门、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单位等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取报酬。

这不仅能够帮助学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家庭负担,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了接触社会、锻炼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学校会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学生权益,劳动报酬通常按小时或按月计算。

“绿色通道”

为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都能顺利入学,伊犁师范大学严格执行国家“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是维护教育公平的第一道屏障。


四、 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各界,包括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校友及爱心人士,也通过伊犁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渠道,在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企业及社会团体奖学金

一些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或关注教育事业的社會團體,会出资设立冠名奖学金,如“某某企业奖学金”。这类奖学金通常有特定的奖励对象或评选标准,可能侧重于某些专业领域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校友及个人捐赠助学金

许多成功校友或社会爱心人士心怀感恩,回馈母校和社会,通过捐赠设立助学金,专门用于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些资助往往承载着捐赠者的期望和关爱,是对受助学生的一种精神激励。

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名称、金额、评选办法均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它们丰富了学校的资助资源,也搭建了社会与高校之间的爱心桥梁。


五、 国家助学贷款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它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伊犁师范大学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毕业后有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出台了针对本地高校毕业生的类似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将由政府给予补偿或代偿。这项政策为有志于服务边疆、建设基层的毕业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六、 奖助学金体系的申请、评审与发放流程伊犁师范大学的奖助学金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流程。

学校的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全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每学年开学初,学校会根据上级下达的通知和名额,制定本学年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方案,并通过官方网站、校园公告、班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发布。

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例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则需要提供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排名证明。

然后,各院系成立由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接着,学校学生工作处对各院系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召开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审定,最终确定拟获奖助学生名单。

将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如需要),并组织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奖学金和一次性补助通常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助学金则按月或按学期发放。

整个流程严格规范,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确保资助资源真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伊犁师范大学的奖助学金体系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汇聚了国家、自治区、学校和社会四方的力量,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这一体系不仅从经济上为学生排忧解难,更从成长成才的角度给予学生激励和引导。它像一张无形的保障网,托举着莘莘学子的求学梦想,也像一盏明灯,照亮他们前进的道路。学校通过不断完善这一体系,努力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每一位伊师大学子都应深入了解这一体系,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请,合理利用资助资源,将这份关爱转化为奋发学习的动力,努力成长为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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