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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郑州奖学金细则)

关于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构建了一个较为系统、多维度的评价框架,旨在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出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社会活动参与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综合评价。细则内容一般涵盖奖学金的种类设置、申请的基本条件、评定的具体指标体系、评审流程与监督机制等关键环节。在种类上,通常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如一等、二等、三等)、校级单项奖学金(如技能竞赛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等),以满足对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评定过程强调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业成绩作为基础性指标占据重要权重,同时将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竞赛获奖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引导学生不仅注重知识学习,更要提升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评审流程注重规范性和透明度,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到学校终审公示,层层把关,确保评选结果的公信力。总体而言,该细则体现了职业教育特色,鼓励学生在掌握扎实专业技能的同时,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而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学风。当然,细则的具体条款和权重分配可能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和学校自身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设立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设立奖学金,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实践、勇于创新,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和谐发展,成为适应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及结果均需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获奖机会,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择优评选、鼓励先进原则: 奖学金的核心目的是奖励优秀。评定过程严格依据量化指标和综合评价结果,择优遴选,树立榜样,发挥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在校园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全面发展、注重实绩原则: 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更将思想道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等方面的表现纳入考核体系,特别是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强调专业技能、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引导学生成长为复合型人才。

动态管理、可调可溯原则: 对获奖学生并非一劳永逸,学校会进行跟踪管理。如在获奖后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或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获得者身份的行为,经核实后可能取消其当期或下期申请资格,甚至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确保奖学金的严肃性和教育意义。所有评定材料均存档备查,保证过程可追溯。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设置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分为多个层次和类别,以满足对不同表现优秀学生的奖励需求。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获奖比例极低,金额巨大,是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之一。评定标准极为严格,要求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茅,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此奖项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
  • 校级奖学金: 由学校事业收入或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关联最紧密的奖学金类别。
    • 校级综合奖学金: 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评定,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各等级设有不同的金额标准和评选比例(例如,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二等奖不超过5%,三等奖不超过10%等)。这是对学生学年整体表现的核心奖励。
    • 校级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旨在鼓励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常见类别包括:
      • 技能竞赛奖: 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学术论文发表、创新创业项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
      • 精神文明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活动中表现积极、成果显著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竞赛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企业/社会捐助奖学金: 由与学校合作的企业、校友或社会团体、个人捐资设立,其评定条件可能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不同奖学金的申请有时可以兼得,但通常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综合奖学金最高奖项不可重复获得,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申请者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籍与学习年限条件: 须为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且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通常不包含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
  • 学习态度与成绩条件: 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上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初次考核成绩均需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这是申请奖学金的基础门槛。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则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或其他更高要求)。
  • 社会实践与综合素质条件: 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综合素质较高。
  • 体育锻炼条件: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对于单项奖学金,则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重点考察其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表现。



四、 评定指标体系与评分细则

校级综合奖学金的评定核心依据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通常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质测评”、“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三大部分构成,按一定权重合成总成绩。
下面呢是常见的指标体系框架:

  • 学业成绩(通常权重最高,例如占70%左右):
    • 以教务处提供的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
    • 计算公式通常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则按学校规定换算为百分制。
    • 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基础和关键指标,体现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水平。
  •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通常占15%-20%):
    • 基础分: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法纪观念、道德修养、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等基本表现。
    • 加分项:
      • 担任学生干部(校、院、班、社团等)并考核合格者,根据职务和履职情况加分。
      • 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
      •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 积极参加党课、团课学习并结业。
    • 扣分项: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违反课堂纪律、宿舍管理规定等行为,或受到通报批评者,视情节扣分。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通常一票否决。
    • 此项测评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牵头,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量化打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通常占10%-15%):
    • 体育成绩:以上学年体育课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依据计分。
    • 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
      • 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按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和奖项等级(
        一、
        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给予不同分值加分。
      •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成功申报创新创业项目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并提交合格报告或获表彰。
      • 参加志愿服务,根据服务时长和效果加分。
    • 文体艺术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中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加分。
    • 职业技能证书: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认可度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者加分。

综合测评总成绩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 × 权重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测评分 × 权重。校级综合奖学金的等级主要依据总成绩在专业或年级内的排名进行划定。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除参考综合测评排名外,还需组织更为严格的评审答辩或专家评议,重点考察学生的突出表现和综合素质。

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则主要依据其在特定领域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实践证明、鉴定意见等),由相关职能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组织认定。



五、 评审组织机构与工作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学校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并遵循严格的流程:

  • 评审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办法,审定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裁决评审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 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组: 由院系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系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
    • 班级评议小组: 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参加,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中思想品德素质等部分的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
  • 评审工作流程:
    • 宣传发动: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发布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 班级评议与推荐: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开展民主评议,计算综合测评分数,提出班级推荐名单报院系评审工作组。
    • 院(系)初审与公示: 院系评审工作组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和材料,根据名额分配和评定细则,确定本院系初评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常设在学生工作处)。
    • 学校审定与公示: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和最终审定,特别是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重大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表彰与奖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财务部门根据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是保障评定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 全过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
  • 公示制度: 院系初审名单和学校终审名单的公示是关键监督手段。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获奖项目等,充分接受师生监督。
  • 异议申诉渠道: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相应级别的评审组织提出申诉或举报。评审委员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后,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并作出答复。如证实确有弄虚作假或不公现象,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材料真实性审核: 申请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 奖学金评定的特色与导向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呈现出以下特色与导向:

  • 强化职业技能导向: 在评定指标中,显著加大了对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技术创新成果等方面的加分权重,引导学生重视实践技能培养,与未来职业发展紧密对接。
  • 鼓励创新创业精神: 设立专门的科技创新奖学金,并在综合测评中对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倾斜,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潜能,契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人才的要求。
  • 注重劳动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 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环节的考核,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在实践中磨练意志、提升技能,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 促进个性化成长: 单项奖学金的设置,为在特定领域有天赋和热情的学生提供了展示和认可的舞台,避免了“唯分数论”,鼓励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
  • 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的设立,体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奋发成才,实现了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的有机结合。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规范、导向鲜明的体系。它不仅是简单的经济奖励,更是学校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挥棒。通过这一制度,学校期望能够有效激发全体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创新活力,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应仔细研读相关细则,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好自己的学习和成长路径,争取在激烈的评选中脱颖而出,为自己的大学生涯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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