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吉林艺术学院作为吉林省重点艺术类高等学府,始终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与激励。其奖学金评定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旨在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同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支持。学校奖学金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如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类型,评定标准兼顾学业成绩、道德表现、实践能力及艺术创作成果等维度。
评定过程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艺术类专业特点,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量化考核。例如,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水平艺术作品的申请人可优先获评。此外,评定程序包含学生申报、院系初审、校级审核及公示等环节,确保透明性。通过奖学金制度,学校既激励学生追求卓越,也为艺术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奖学金类型与设立目的
吉林艺术学院奖学金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奖学金:面向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教育部统一拨款。
- 国家励志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需通过贫困生认定。
- 校内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覆盖全校约20%的学生,奖金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以学年绩点为评定核心。
- 单项奖学金:包括艺术创作奖、社会实践奖等,奖励在专业竞赛、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评定标准与核心指标
1. 学业成绩要求 奖学金评定以学业成绩为基础,国家奖学金与校内一等奖学金要求学年平均绩点排名前5%,且无不及格科目;其他等级奖学金依次放宽至前30%。 2. 思想道德考核 申请人需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记录。部分奖学金需提交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德育评价,如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等。 3. 专业实践成果 艺术类专业注重实践能力,以下成果可加分:- 省级以上艺术展演获奖;
-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艺术作品;
- 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评定流程与时间安排
1. 学生申报阶段 每年9月启动,学生需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至所在院系。 2. 院系初审 院系成立评审小组,按标准筛选候选人,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3. 校级评审与公示 学校学生处组织终审,结果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备案。四、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则
1. 转专业学生评定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评,成绩按实际修读课程计算。 2. 休学与延期毕业 休学期间不得参评;延期毕业学生仅可申请一次校级奖学金。 3. 争议解决机制 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生处申诉,学校需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五、奖学金的监督与动态调整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评审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并追回奖金。此外,评定细则每年根据政策变化微调,例如2023年增设“非遗传承创新奖”。六、奖学金对学生的激励作用
通过奖学金制度,吉林艺术学院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学习动力与专业竞争力。据统计,近年获奖学生参与国家级展演的比例增加35%,展现了制度的正向引导效果。七、常见问题与解答
- Q:跨学院合作项目如何计算成绩?
A:以主办学院出具的绩点证明为准。
- Q:贫困生认定未通过可否申请励志奖学金?
A:不符合条件,但可转为申请其他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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