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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疆奖学金细则)

关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能源领域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机制。该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系统,旨在全面衡量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表现。它通常与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政策紧密衔接,同时紧密结合学院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还将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劳育)以及文化艺术素养(美育)纳入核心考核范畴,体现了职业教育注重实践、崇尚技能的鲜明导向。具体而言,其评定细则通常会详细规定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的设立目的、奖励标准、申请资格、评审程序、名额分配以及后续的发放与监督机制。理解这套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学业生涯,以及对于外界了解学院育人理念和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学生争取荣誉和经济资助的指南,更是学院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制度保障。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激励网络,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在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上实现同步提升,最终成为德才兼备、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能源行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该学院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是学院学生的最高荣誉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支持。
  • 自治区级奖学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也可能设立相应的奖学金项目,用于奖励和资助本区高校的优秀学生,其评定通常会结合自治区的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
  • 学院级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种类更为丰富,覆盖面更广。常见的有“学院综合奖学金”(通常分为
    一、
    二、三等)、“专业技能竞赛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更灵活地体现了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对学生特定方面表现的鼓励。
  • 企业及社会捐赠奖学金:部分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能源类企业或社会贤达、校友会设立专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特定专业领域或具有某种特质的学生,这加强了校企融合,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元的激励渠道。

整个奖学金体系的运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分奖学金都能真正奖励到优秀、激励到群体,发挥其最大的育人效益。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学院会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通常采用三级评审模式。

  • 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这是最高评审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如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其职责是:制定和修订全院性的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审批全院奖学金评定的最终结果;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整个评定过程的公正性。
  • 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各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专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其职责是:具体组织本系部所属班级的奖学金申请和初步评审工作;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申报材料;根据学院细则,结合系部专业特点,进行量化打分和排名;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报送推荐名单及材料。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其职责是:负责本班奖学金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接收学生的个人申请;根据日常表现,对申请者的品德、参与集体活动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提供初步意见供班主任参考。

这种层层负责、相互监督的组织架构,有效保障了评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结果的公信力。



三、 各类奖学金的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并践行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 道德品质要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 学习态度与成绩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申请国家级和高级别学院奖学金,通常要求上学年所有课程(含必修和选修)无不及格现象,且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班级或专业前列。具体名次要求根据奖学金级别而定。
  • 学籍要求:必须是学院全日制在校、在读且按规定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
  • 其他要求:积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需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评定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将失去申请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有课程不及格需重修者;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无故不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助学贷款等手续的除外)。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方式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中最核心的量化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综合测评通常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美育与劳育成绩几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折算而成。计算公式一般为:综合测评总分 = 德育分 × 权重 + 智育分 × 权重 + 体育分 × 权重 + 美育劳育分 × 权重。

(一)德育成绩评定

德育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和行为规范。考核方式包括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 基础分:每位学生有一个基础分,主要依据日常行为表现,如遵守课堂纪律、宿舍管理规定等。
  • 加分项
    • 获得各级(院、系、班)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院系通报表扬或社会赞誉。
    •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形势政策报告会等。
    • 担任学生干部(学生会、社团、班团等)且履职尽责,经考核优秀。
    •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关证明或表彰。
  • 扣分项
    •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 存在不诚信记录,如考试作弊未遂、学术不端等。

(二)智育成绩评定

智育成绩是综合测评中的核心部分,权重通常最高。它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

  • 计算依据:一般以上一学年度(或两个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准。
  • 计算方法: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会明确各科学分在总成绩中的权重,更科学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例如:智育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 特殊考量:对于在省部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会在智育或创新实践项中给予大幅加分,以鼓励技能拔尖人才。

(三)体育成绩评定

体育成绩关注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锻炼情况。

  • 主要依据:一是体育课成绩;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两项均需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 加分项: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并获得名次;在院、系运动会中破纪录或获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日常体育锻炼活动,表现突出。

(四)美育与劳育成绩评定

这部分着重考察学生的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

  • 美育方面:参加文化艺术类课程、讲座、活动(如文艺汇演、书画比赛、摄影展等)并表现积极或获奖;在文化艺术方面有特长或突出表现。
  • 劳育方面:积极参加教室、宿舍、校园环境清扫等日常劳动,表现良好;参加专业实习、实训,动手能力强,评价高;参与学院组织的生产性劳动或社会服务性劳动,态度认真,成效显著。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环环相扣,公开透明。

  1. 发布通知: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工作处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安排,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种类、名额、标准、时间和具体要求。
  2. 政策宣讲与个人申请:各系部、班级组织全体学生学习评定细则。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3.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在班主任指导下,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和排序,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1-3天),无异议后上报系部评审工作组。
  4. 系部初审与推荐:系部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依据综合测评分数进行排名,结合名额分配,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期3-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5. 学院审核与批准: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系部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或公开答辩。审核通过后,形成全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正式行文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6. 表彰与发放: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款项由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通过银行卡等方式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 全程公示:评定过程中的班级推荐名单、系部推荐名单、学院拟批准名单均需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等关键信息。
  • 异议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集体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实名书面形式向相应级别的评审组织(班级、系部或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评审组织在接到申诉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
  • 责任追究: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乃至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将被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的评审人员,也将按学院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职业教育发展新要求以及学院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这一制度杠杆,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成才动力,引导他们不仅在学业上追求卓越,更在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实践能力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最终成长为无愧于时代、服务于能源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对于每一位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对标这些细则,是规划大学生活、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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