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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杭商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评定细则并非单一的文件,而是一个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制定,各二级学院具体执行,涵盖国家、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奖助学金的综合性制度体系。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并重的原则。评定过程不仅关注学生的智育成绩(即学业成绩排名),更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文艺体育特长等纳入综合考评范围,形成了一套相对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细则对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异议处理等环节都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确保评审工作有章可循。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体现了动态调整的特性,会根据上级政策导向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进行适时修订。总体而言,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导向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覆盖广泛的激励体系,它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引导学生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指挥棒,对营造优良学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以下简称“杭商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程,其根本目的在于构建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该细则体系庞大,分类细致,标准明确,流程规范,是学校育人理念的具体体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分类

杭商院的奖学金体系呈现出多元化、层次化的特点,资金来源和设立目的各不相同,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助学金: 主要由国家层面设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覆盖面。包括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审标准、额度均由国家统一规定,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和评审。
  • 校级奖学金: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设
    一、
    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创新创业奖等)以及针对特定群体或目标的奖学金(如新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的名额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情况确定。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以捐赠方名称命名,其评定条件除符合学校基本要求外,还可能包含捐赠方特别关注的领域,如特定专业、特定能力素质等。
    例如,一些企业奖学金可能更倾向于奖励在实习实践、商业策划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在评定时间上往往同步或错峰进行,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符合要求的项目,但通常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级综合奖学金的最高奖项不可兼得。


二、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原则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杭商院在奖学金评定中严格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和竞争机会,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体现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操作,避免主观随意性,确保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表现。“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关键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如学校官网、学生管理系统、公告栏等)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监督,并设立异议期处理反馈意见。
  • 择优评选与兼顾公平原则: 奖学金的本意是奖励优秀,因此“择优”是首要导向,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国家级和校级高额奖学金评选中,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排名是硬性指标。但同时,也会考虑学科差异、班级差异等因素,并在励志类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中,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适当倾斜,体现教育的公平性和人文关怀。
  • 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 评定细则不仅看重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也高度重视其德育、体育、美育和劳育的发展。综合测评体系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身心健康、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均纳入考核范围,鼓励学生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发展个性特长,实现全面成长。

三、 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奖的准入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规定处分期内;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测评中的德育评定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
  • 学习态度与学业成绩要求: 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对于综合奖学金,通常会要求申请者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智育成绩(或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例如,一等奖学金要求前10%,二等奖前30%,三等奖前50%等,具体比例以当年通知为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成绩排名有更严格的要求。
  • 身心健康要求: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对残疾等特殊情况学生有另行规定)。
  • 其他特定要求: 如规定学年内宿舍卫生、行为表现等无不良记录。对于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可能还有捐赠方提出的特定条件。

四、 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的量化基石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一学年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体系,通常由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素质(或称美育、劳育)四个模块成绩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为:Z(总成绩)= A(德育成绩)× a% + B(智育成绩)× b% + C(体育成绩)× c% + D(能力素质成绩)× d%。其中,智育权重(b%)通常最高,体现了学业的基础性地位。

  • 智育成绩(B)计算: 智育成绩主要依据学生一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不同课程的学分作为权重,计算公式为:智育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则按学校规定转换为百分制(如优秀=95,良好=85等)。
  • 德育成绩(A)评定: 德育成绩一般采用量化加减分的方式,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定。基础分通常设定一个标准值,然后根据以下方面进行加减分:
    • 加分项:如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志愿服务时长突出等。
    • 减分项:如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不文明行为等记录。
  • 体育成绩(C)评定: 主要包括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可能还会考虑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的情况给予额外加分。
  • 能力素质成绩(D)评定: 此模块旨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是体现个性化发展的重要部分。加分项通常包括:
    • 学术科研: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
    • 学科竞赛: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或认定。
    • 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干、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考核合格或优秀。
    • 文艺体育竞赛:参加非体育课的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得名次。
    • 职业技能:考取高含金量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
    各项活动根据级别(院级、校级、省部级、国家级)和获奖等次(
    一、
    二、三等奖或名次)设定不同的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的实施流程通常包括学生自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审定、结果公示等环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侧重点和细化标准。

  • 国家奖学金: 这是在校生的最高荣誉。申请者必须是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且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果排名在10%-30%之间,则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并经学校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
  • 国家励志奖学金: 面向二年级及以上、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需学业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其评定将综合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在校表现。
  • 校级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进行评定。一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10%,二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30%,三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50%。各等级奖学金有相应的奖金标准和获奖比例控制。
  • 校级单项奖学金: 旨在鼓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申请者学业成绩需达标(如无挂科),但更侧重于某一方面的成就。例如:
    • 学习优秀奖: 学年学业成绩排名特别靠前,但可能未达到综合奖学金等级要求,或单科成绩极其突出。
    • 社会工作奖: 奖励在学生工作中尽职尽责、成效显著的学生干部。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省级及以上重要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 创新创业奖: 奖励在创新实验、创业实践、学科竞赛中获得高层次奖项的学生。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其评定标准需同时符合学校的基本规定和捐赠方的特定要求。捐赠方可能会关注学生的领导力、团队合作精神、特定专业技能、未来职业规划是否与企业发展方向契合等。

六、 评定的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进行,遵循严格的程序:

  • 启动部署: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计划,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标准、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
  • 宣传动员与个人申请: 各二级学院召开说明会,向学生传达评定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复印件、实践证明等)。
  • 班级评议与学院初审: 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评定标准,确定初选名单。
  • 院内公示: 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评审工作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 学校审核与审定: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工部会同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名单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重大项目,可能还需组织校级答辩会。
  • 全校公示与表彰: 学校将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 监督机制与异议处理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杭商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或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实名反映。受理单位将在接到异议后规定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者。如确属错评、漏评,将予以纠正。对于在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评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八、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导向作用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它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理念的重要抓手,通过明确的评价指标,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不仅追求学业精进,更要注重品格修养和能力拓展。它有力地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在学生中树立了学习榜样,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再次,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帮助他们减轻经济压力,安心向学。详实的评定记录和获得的荣誉,也成为学生个人简历上的亮点,为未来的升学、就业增加竞争力。该细则如同一根指挥棒,深刻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路径和发展模式,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关键一环。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运行规范、导向清晰的系统工程。它紧密结合高等教育规律和独立学院学生特点,通过量化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力求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需求的变化,这一细则体系也必将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持续发挥其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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