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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派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作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始终秉承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透明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评价与激励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派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教育方针政策,并结合学校自身办学定位、专业特色以及学生实际情况而制定,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评定工作通常贯穿整个学年,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前期宣传、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及最终公示等,确保每一环节都有章可循。评定内容综合考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多个维度,旨在打破“唯分数论”,引导学生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各类奖学金设置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侧重于奖励特别优秀或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校级综合奖学金则覆盖面更广,旨在奖励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
除了这些以外呢,还可能设有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者。可以说,派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更是一种精神荣誉和价值导向,它有效地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重要的动力和支持。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设立并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通过奖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大学生的关怀。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结果的公信力,派斯学院奖学金评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分配、候选名单及最终结果均会通过适当渠道向全体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是荣誉的象征,必须授予真正优秀的学生。评定严格依据既定标准,确保获奖者的质量,不搞平均主义,不降格以求。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的设计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
  • 民主性原则:在评定过程中,会充分听取班级、辅导员、任课教师以及学生组织的意见,结合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确保评选结果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实际情况。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派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层次和类别,以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金额较高,是学生荣誉体系中的最高奖项之一。获奖者需在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多方面表现极为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它在肯定学生优秀表现的同时,兼具资助功能,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
  • 校级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覆盖面相对较广,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
    • 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在特定领域有特长或突出贡献的学生而设,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等。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其评定条件可能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和学校的基本标准。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评选比例和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上级拨款、学校预算及社会捐助情况确定,并下达至各二级学院。


三、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派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多级组织机构协同完成,确保权责清晰、运行高效。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分配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其职责包括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部署评定工作、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组织校级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等。
  • 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实施。包括宣传动员、接受学生申请、组织初步审核与评议、根据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等。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提供初步推荐意见。

四、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派斯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通常要求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合格(或达到特定绩点要求),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或智育成绩排名位于班级或专业前茅。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成绩要求通常更为严格,例如要求排名位于前10%(或前几名)。
  • 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免测学生除外)。

此外,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各类单项奖学金则可能对相应领域的表现有特定要求。


五、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派斯学院奖学金评定的核心依据是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进行的量化评价体系,其总成绩(通常以百分制计)是评定奖学金,特别是综合奖学金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一般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成绩分、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等几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

  • 思想道德素质(通常占比约20%-30%):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制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社会实践、行为规范等。评价方式可能包括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鉴定等。
  • 学业成绩(通常占比约60%-70%,是核心部分):以教务系统提供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为基础进行换算。这部分客观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效果。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通常占比约10%-20%):包括体育锻炼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和所获荣誉。这部分通常采用加分制,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在各级比赛中获奖、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优秀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各二级学院会根据学校指导性意见,制定本学院的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细化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


六、 评定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严谨,环环相扣,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 启动与宣传(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名额、标准、程序和时间安排。各二级学院通过会议、网络平台、班会等形式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确保学生知情。
  •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报送给辅导员或学院评审工作组。
  • 二级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名额分配,初步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
  • 学校复审与审批: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复审,核查是否符合评定条件、程序是否规范。必要时可组织校级评审会。复审无误后,将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
  • 全校公示:学校审批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实名反映,学校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 表彰与奖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金额通常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七、 特殊情况说明与限制条件

在评定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和限制条件:

  • 奖项兼得问题: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国家级奖学金与校级最高等级综合奖学金通常也不可兼得,但可获得荣誉称号。学生最多可能允许同时获得一项综合奖学金和一项单项奖学金。具体规定以当年通知为准。
  • 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除了基本条件中提到的违纪处分外,如发现学生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乃至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学生在评定学年一般归入新专业所在班级参评。
  • 交流生、休复学学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如何换算、休学复学学生的参评资格等,均有具体规定,需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八、 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性,派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并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认真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不断完善的体系。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将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将共性要求与个性发展相结合,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内生动力,引导他们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这套细则的实施,对于促进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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