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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川铁职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培养轨道交通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关键环节。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套综合了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体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性评价体系。该体系旨在引导学生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积极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长为符合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的优秀人才。评定过程通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明确的评定机构、严格的评定程序、细致的量化标准以及规范的公示与申诉机制。细则内容全面,覆盖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等多个类别,每种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奖励标准、评定侧重点均有所不同。深入理解这套评定细则,对于学生明确努力方向、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争取荣誉激励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下文将对该评定细则的核心内容进行详尽阐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物质奖励,更是一种荣誉激励和价值导向,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学院确立了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是授予优秀学生的荣誉,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获奖者真正是学生中的佼佼者,能够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如果某奖项没有完全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可减少名额或空缺,绝不降格以求。
  • 全面发展与个性特长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还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等方面的表现,同时也鼓励在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和贡献的学生。
  • 动态管理与导向性原则: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办学实际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评定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保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目标。

二、 奖学金评定组织管理机构

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实施的保障。通常,学院会建立层次分明、职责清晰的组织体系。

  •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这是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一般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部)、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院)负责人。其职责主要是审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分配各系(院)奖学金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部):作为牵头职能部门,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和修订评定细则、发布评定通知、审核各系(院)上报的初评结果、组织学院层面的评审会、制作荣誉证书和发放奖金、建立获奖学生档案等。
  • 各系(院)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这是具体实施评定的关键层级。由系(院)党总支书记或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其职责是依据学院总体要求,结合本系(院)专业特点,具体组织本系(院)的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结果公示和材料报送工作。学生代表的参与有助于增强评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系(院)评审工作小组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 奖学金的主要类别与申请条件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类别,面向不同层次和特点的学生。


1.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申请条件极为严格,通常要求:
    •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 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对于排名在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极为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申请条件包括:
    •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 积极上进,道德品质良好。

2.学院综合奖学金

这是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较广的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分为三个等级:

  • 一等奖学金:奖励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5%左右的学生,奖励标准最高。
  • 二等奖学金:奖励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15%左右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奖励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30%左右的学生。

申请者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这类奖学金通常由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如“地铁订单班奖学金”、“铁路供电专项奖学金”等。其评定条件往往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可能侧重于:- 特定专业或“订单班”的学生。- 在某一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在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符合设奖单位提出的其他特定要求。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办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学院综合奖学金及各类评优评先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其构成一般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分、学业成绩分、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分、能力素质分等几个模块,各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


1.思想道德素质(德育分,约占20%-25%)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和行为规范。通常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方式计算。- 基础分:所有学生默认获得一个基础分,只要无违纪行为即可获得。- 加分项:如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所在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等。- 减分项:如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等行为。


2.学业成绩(智育分,约占60%-70%)

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主要依据学生在一个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通常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如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则会转换为相应的分数进行计算。此举旨在鼓励学生不仅追求高分,更要重视学分高的核心专业课程。


3.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体育分,约占10%)

考核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素质以及参与文体活动的情况。- 体育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入。- 体质健康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者可获加分。- 参与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根据参与程度和获奖名次给予相应加分。- 心理健康:积极乐观,无因心理问题导致的不良记录。


4.能力素质(拓展分,约占5%-10%)

此项用于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实践创新能力。- 职业技能与科技创新: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职业技能大赛、科技创新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长期坚持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且履职尽责,经考核优秀者可获加分。- 其他特长:在艺术、文学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获得相应奖项或认定。

各模块分数按权重加权汇总后,即为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并据此进行专业排名。


五、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流程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通常在每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流程严谨,环环相扣。

  • 启动部署:学院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计划,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名额分配、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送给系(院)评审工作小组。
  • 系(院)初评与公示:系(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申请条件,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本系(院)各类奖学金的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将在系(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和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
  • 学院审核与评审: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院)材料,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和成绩复核。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学院评审领导小组会组织公开答辩或评审会进行最终审定。
  • 全院公示:学院将最终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院系、专业、学号、获奖类型等。
  • 审批与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批准获奖名单。随后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将奖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 公示、监督与申诉机制

为了保障评定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 公示制度:如前所述,评定结果在系(院)和学院两个层面进行公示,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监督机制:学院纪检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等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这些部门实名举报。
  • 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奖励评审领导小组提起复议,领导小组的调查结论为最终处理意见。这确保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七、 获奖学生的义务与奖学金撤销情形

获得奖学金既是一种荣誉,也意味着一份责任。获奖学生有义务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态度,更加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在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于此同时呢,学院也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且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获奖后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将奖学金用于奢侈消费、不当用途,造成不良影响者。- 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获得者身份的行为。


八、 结语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科学、严谨、动态发展的体系,它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着“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研读并理解这套细则,不仅是为了争取荣誉和奖励,更是为了明确大学阶段的成长路径,实现自我管理与全面提升。它告诉每一位学子,真正的优秀是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全面发展。学院通过这一制度,期望能激励更多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在轨道交通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绽放青春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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