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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哪些奖学金和助学金呢(抚顺师专奖助学金)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师范类和应用型人才的高等院校,始终秉持“育人为本、助学为先”的理念,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该校通过多元化的资助政策,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同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其奖助体系不仅涵盖国家级、省级层面的奖励与扶持,还包括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类资助项目,以及社会力量提供的爱心援助,形成了多层级、全覆盖的资助网络。这一体系在物质帮助之余,也注重精神激励和成长支持,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实现。总体来看,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助工作体现了较强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能够适应不同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其成长成才提供坚实保障。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该体系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就学压力,顺利完成学业。奖助项目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与学校对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的关怀与投入。


一、奖学金体系

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是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国家级奖学金

这是由国家设立的,级别最高、荣誉性最强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需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等严格条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优秀。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此奖项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性质。

(二)省级奖学金

辽宁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省级奖学金,作为国家级奖学金的有益补充。

  •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其评选标准与国家奖学金类似,旨在表彰省内最顶尖的学生。具体奖励名额和标准按当年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文件执行。

(三)校级奖学金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设立多种形式的校级奖学金,覆盖面更广,旨在激励更多学生。

  •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等多个等级,各等级对应不同的奖金金额,以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而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技术技能、文体竞赛、社会工作、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新生奖学金:为吸引优质生源,学校会对高考成绩优异或在中职技能大赛等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入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一些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了命名奖学金,这些奖学金通常设有特定的评选要求,旨在奖励符合设奖单位期望的优秀学生。


二、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主要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旨在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确保其不因家庭经济原因而辍学。

(一)国家助学金

这是资助体系中最主要、覆盖面最广的助学金项目。

  •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全国平均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助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实际情况下达。

(二)校级助学金及困难补助

学校利用自有资金设立多种形式的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作为国家助学金的有效补充。

  • 学校助学金:对于未能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又确实困难的学生,学校会视情况提供不同等级的助学金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针对在校期间因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一次性临时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 学费减免:对于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学校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

(三)社会捐赠类助学金

与企业、基金会等合作,接受社会捐赠,设立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特定群体或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


三、其他辅助性资助措施

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外,学校还提供多种形式的辅助性资助,共同构成全方位的资助保障网络。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学生毕业后分期偿还。这是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最主要渠道。

(二)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的机会。岗位如图书馆管理、实验室助理、行政部门辅助工作等,既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又缓解了其经济压力。

(三)“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四、申请流程与评审原则

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这是申请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基础。每学年开学初,学生需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院系和学校三级资助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和认定,确定困难等级。
  •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要求,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 评审与公示:院系初审推荐,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建议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或发放。
  • 发放与管理:奖助学金通常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学校加强对奖助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构建以国家奖助为主体、学校资助为补充、社会捐助为辅助的多维度、全覆盖资助体系,切实履行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这一体系不仅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支持,更传递了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关怀与温暖,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将继续完善各项资助政策,优化资助工作流程,提升资助育人成效,助力每一位学子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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