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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大连科技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大连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大连科技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其奖学金制度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与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评定细则并非单一孤立的文件,而是一个结构严谨、内容详尽的系统性规范,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评价机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总体来看,该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体现了几个显著特点:首先是导向性,细则将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定的首要前提,实行一票否决,强调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次是综合性,评定不仅关注学业成绩(绩点),还全面考量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学生干部履职情况等多方面表现,通过综合测评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立体化评价;再者是层级性,学校设立了包括国家级、校级乃至社会捐助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以满足不同优秀程度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最后是程序性,细则对从信息发布、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到最终公示与表彰的整个流程都作了严格规定,确保了评定过程的透明与公正,有效保障了学生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可以说,大连科技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集激励、评价、引导功能于一体的成熟体系,是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杠杆。大连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大连科技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依据是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而制定。该细则涵盖了评定的根本原则、奖学金的具体类型与申请条件、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评定的组织流程、监督与申诉机制等核心内容。理解这套细则,对于学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一、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并非简单地依据考试成绩排名,而是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其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导向性。

  •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 这是最核心的原则。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参与任何奖学金评定的基础。凡是在评定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或在思想品德考察中被认定为不合格者,均实行一票否决,丧失参评资格。这充分体现了学校将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的坚定立场。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整个评定过程必须透明操作。评定标准、名额分配、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都会通过正式渠道(如学校官网、学生工作系统、公告栏等)提前向全体学生公布。评审结果在确定前会进行为期数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确保每位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 综合评价,择优遴选原则: 评定不唯分数论,而是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身心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通过量化的指标体系(通常是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择优选拔表现最为全面和突出的学生。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 奖学金的设置具有明确的导向性,旨在引导学生朝着学校期望的方向发展。
    例如,设立学习优秀奖学金鼓励学业钻研,设立科技创新奖学金激发创新精神,设立社会工作奖学金肯定服务奉献。通过奖励先进,在全体学生中树立榜样,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 主要奖学金类型及申请条件

大连科技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呈现多元化特点,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每一类都有其特定的申请条件和侧重方向。

  • 国家奖学金
    • 概述与金额: 这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级别最高、荣誉性最强的奖学金之一,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奖金金额标准较高,通常为每人每年8000元。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评优秀。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概述与金额: 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具有“助困”与“奖优”相结合的性质。奖金金额通常为每人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
      • 满足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要求。
      •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档案已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位于专业前30%。
      • 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能够正确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 校内综合奖学金
    • 概述与等级: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金金额依次递减。评选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总成绩。
    • 申请条件:
      • 基本条件同上,需爱国守法、品行良好、无处分。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度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列,具体比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确定。通常一等奖学金要求排名前5%左右,二等奖学金前15%左右,三等奖学金前30%左右。
      •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 校内单项奖学金
    • 概述与种类: 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显著进步的学生,体现评价的多样性。常见类型包括:
      • 学习进步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相比前一学期有大幅度提升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学金: 奖励在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者。
      • 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如班委、团支书、学生会成员、社团负责人等)并履职尽责、表现突出、深受同学好评者。
      • 文体活动奖学金: 奖励在校级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校内文体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者。
      • 道德风尚奖学金: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 申请条件: 各类单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侧重点不同,但都要求申请者基本条件合格,且在所申报的特定领域成果显著,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活动证明、单位鉴定等)。部分单项奖可与综合奖学金兼得。
  • 社会捐资奖学金
    • 概述: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如“XXX企业奖学金”、“XXX校友奖学金”等。其评定办法通常遵循设立方与学校共同商定的协议,可能在某些条件上(如专业方向、籍贯等)有特殊要求。
    • 申请条件: 在满足学校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符合捐资方设定的特定标准。评审过程可能会有捐资方代表参与。

三、 综合测评体系:评定的核心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是绝大多数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评定的直接依据,它将学生的各方面表现量化成一个总分数。该体系通常由几个模块构成,每个模块占有一定的权重。

  • 学业成绩模块(智育)
    • 这是综合测评的基础和主要组成部分,权重通常最高,一般在60%至70%之间。
    • 计算方式主要依据学生上一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换算。课程成绩越高、学分越重,对GPA的贡献越大。
    • 部分细则可能会对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设定一定的加分值。
  • 思想品德模块(德育)
    • 权重一般在15%至20%左右。考核内容包括:
      • 政治态度与理论学习:参加党团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等。
      • 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宿舍卫生等。
      • 集体观念与服务意识: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的积极性。
    • 通常采用同学评议(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分。出现违纪行为则会在此模块扣分甚至得零分。
  • 能力素质模块(拓展项)
    • 权重一般在10%至20%左右。此模块是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综合能力的关键,采用加分制。主要包括:
      • 科技创新与学术能力: 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按级别加分)、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长期志愿服务项目并获得表彰或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 文体艺术活动: 在校级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校级重大文体活动。
      •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 担任学生干部并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相应加分。考核优良的干部加分较多,履职一般的加分较少或不加分。
      • 技能证书: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高水平的技能证书。
    • 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提供官方证明材料(证书、文件、聘书等),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综合测评总成绩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思想品德分 × 权重 + 能力素质加分。最终按专业或班级对总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顺序。


四、 评定的组织与流程

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组织程序和时序要求,通常在每个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0月集中进行(针对上一学年的表现)。

  • 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分配名额、审批最终结果。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院级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的具体评审工作。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委、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初评和材料核实。
  • 工作流程:
    • 启动与宣传: 学校发布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条件、时间和要求。各学院、班级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位学生知晓。
    •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初评: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提出初评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1-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 学院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和评审,综合考虑专业平衡等因素,确定本学院的推荐名单。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受理异议并核查。
    • 学校复审与审批: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校公示。
    • 表彰与奖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奖金通常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五、 监督、复议与纪律要求

为确保评定的公正性,细则中设有严格的监督与纠错机制。

  • 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定工作。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评审工作组必须在接到异议后规定时间内核实并答复。
  • 复议程序: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院小组应及时复核并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校级评审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 纪律要求:
    • 对申请者:严禁弄虚作假,如伪造材料、虚报成绩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次及下一学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 对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如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大连科技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全方位、多维度、程序严谨的评价系统。它不仅是物质奖励的分配方案,更是学校育人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这一制度,学校期望引导每一位学生不仅专注于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品格的锤炼、能力的拓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从而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参与这一评价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宝贵的自我认知、自我规划与自我激励的成长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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