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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共开设有哪些类型奖学金(伊犁师大学校奖学金类别)

伊犁师范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类高等院校,始终秉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致力于为新疆乃至全国的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在资助育人体系构建中,学校高度重视奖学金制度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已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宽领域、复合型的奖学金体系。该体系不仅涵盖了由国家权威部门主导的国家级奖项,体现了国家对优秀和励志学子的崇高认可与物质支持;也包含了由自治区级政府设立的区级奖项,凸显了地方对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与政策倾斜;更有学校自身根据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自主设立的校级奖项,以及来自社会各方力量慷慨捐助的社会类奖项。这些奖项交织成一个立体化的激励网络,其评定标准多元综合,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之“智”,更涵括思想道德之“德”、身体素质之“体”、审美素养之“美”和劳动实践之“劳”,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除了这些以外呢,体系还显著向师范专业、基础学科、民族地区生源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适度倾斜,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与补偿性原则。总体而言,伊犁师范大学的奖学金制度功能完备、设计科学,有效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与创新精神,成为了助推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引擎与坚实保障。


一、 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级奖学金是我国面向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影响力最广的奖学金类别,由中央财政出资,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伊犁师范大学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与政策执行,其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奖学金: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它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其评审条件极为严格,申请者不仅需要学业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均有极为突出的表现。
  • 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奖项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它是国家奖助体系中将“奖优”与“助困”相结合的重要体现,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一定比例以内。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规范、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评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并报校级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最终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审批备案。


二、 自治区级奖学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激励本地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结合自治区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特设立了自治区级奖学金。伊犁师范大学作为区属重点高校,积极落实并组织此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此奖项是自治区层面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它在定位上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类似,但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是自治区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补充了国家级奖项的覆盖面。其具体奖励标准和评选名额由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每年下达。
  • 其他专项区级奖学金:有时,自治区各厅局或相关单位会根据特定政策目标或人才培养计划,设立一些临时性或专项性的奖学金项目。
    例如,为鼓励更多学生投身于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林牧业等艰苦行业,或为特定民族、特定地区生源设立的奖励项目。这些奖项的设置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政策性导向。


三、 校级奖学金

伊犁师范大学为激发本校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自主设立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级奖学金。这类奖学金是学校育人理念的直接体现,覆盖面相对更广。

  • 优秀学生奖学金:这是校内覆盖面最广的基础性综合奖学金,旨在奖励上一学年度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并设立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分别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以激励不同层次的学生。
  • 师范专业奖学金:鉴于伊犁师范大学深厚的师范教育底蕴和办学定位,学校为鼓励师范类专业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刻苦学习、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而专门设立。此奖项侧重于考察学生的师范生技能、教育实习表现以及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
  • 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学校设立多种单项奖,用以奖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主要包括:
    • 学习优秀奖:奖励在本学年内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 学术科研与创新奖: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奖励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奖:奖励在党团组织、学生会、班级、社团等担任干部,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 新生奖学金:为吸引优质生源,学校针对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设立此项奖学金,在其入学后一次性发放,以此鼓励他们大学期间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四、 社会类奖学金

社会类奖学金,亦称捐赠奖学金,是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金会或个人在校内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不仅是对学生的一种物质奖励,更是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伊犁师范大学积极拓展社会资源,与多家单位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 企业奖学金:由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知名企业设立,如“特变电工奖学金”、“伊力特奖学金”等。这些奖学金往往带有一定的企业文化和行业背景,有时会优先考虑与该企业业务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
  • 基金会奖学金:由各类公益基金会设立,如“唐仲英基金会奖学金”、“宋庆龄基金会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通常有自己独特的评选理念和标准,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领导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个人或集体捐资设立,如“优秀校友奖学金”。它寄托了校友对母校的深厚情谊和对学弟学妹的殷切期望,是学校校友文化传承的纽带。
  • 个人命名奖学金:由社会知名人士或爱心人士以其个人名义设立,用于奖励符合其设立初衷的优秀学子。

社会奖学金的设立协议中会明确规定其奖励对象、金额、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学校会严格按照捐赠方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共同组织评审。


五、 专项与定向奖学金

除了上述常规类别,伊犁师范大学还存在一些具有特殊政策导向或特定目的的专项与定向奖学金。

  • 基层就业奖学金/补偿:为鼓励毕业生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如县以下中小学、乡镇等)就业,学校或地方政府会为符合条件并签约的学生提供一次性奖励或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这虽不完全等同于在校奖学金,但其激励导向一脉相承。
  • 竞赛专项奖励:学校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会出台专项奖励办法。对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教学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团队给予额外奖金和表彰。
  • 国际交流学习资助:为推进国际化办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学校可能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优秀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进行交换学习、参加暑期学校或学术会议,这可视作一种特殊形式的奖学金。

伊犁师范大学构建的这套“国家—自治区—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奖学金体系,结构完整,功能互补,充分考虑了不同学生群体的多样需求。它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和成就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投资与期许。通过这一体系的有效运行,学校成功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极大地促进了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引导着学生成长为德才兼备、服务国家、奉献社会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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