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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延大奖学金评定细则)

延边大学作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其奖学金评定体系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规范且多维度的综合评价机制。该体系的核心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其评定并非仅仅依赖于学业成绩的单一方面,而是构建了一个多元化的评价框架,涵盖了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以及日常行为表现等多个维度,体现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学校通过设立包括国家级、校级、社会捐助类在内的多类型、多层次的奖学金项目,旨在满足不同特点学生的成长需求,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总体而言,延边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手段,更是一种重要的育人导向,旨在引导学生明确发展目标,提升综合素质,成为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延边大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依据是国家和吉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结合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而制定。整个评定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选拔和表彰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从而在全校范围内形成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宗旨

延边大学设立的奖学金种类繁多,资金来源多样,总体上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荣誉性极高,奖励金额也最为丰厚。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育人与助困相结合的政策导向。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多的奖学金。常见的有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校友及个人捐资设立,如“成宝奖学金”、“韩华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通常会有捐赠方指定的特定评选条件,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民族或具有某种品质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的激励体系,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学生的激励需求。

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班级层面也会成立评议小组,进行初步的民主评议。

整个评定过程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标准、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和结果都会通过适当方式向全校师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 择优评选原则:以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实际成就作为评定依据,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奖学金真正授予最优秀的学生。
  • 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在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同时,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素质,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
  • 导向性原则: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核心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

延边大学的奖学金评定通常采用量化综合测评的方式,即将学生的各项表现折算成分数,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总,最终以综合测评得分作为评奖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S)一般由学业成绩(A)、思想品德素质(B)、发展性素质(C)三大部分构成,其基本计算公式为:S = A X% + B Y% + C Z%(其中X、Y、Z为各部分权重,具体数值各学院可能微调,但学业成绩通常占最高权重)。


一、学业成绩(A)

学业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基础性指标,通常占有最大权重(例如60%-70%)。它主要考察学生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效果。

  • 计算方式: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计算范围是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不包括公共任选课。
  • 基本要求:申请较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无一门课程不及格。


二、思想品德素质(B)

这部分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法治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习惯等进行评价。

  • 基础分值:通常设定一个基础分,所有学生均可获得。
  • 加分项:如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被评为文明宿舍成员等。
  • 扣分项:如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有违反校纪校规(如宿舍违章用电)等行为记录。
  • 评价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同学民主评议、班主任或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发展性素质(C)

这是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关键部分,内容丰富,加分项目多样。

  • 学术科研与创新能力:
    • 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不同级别期刊加分)。
    • 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 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国家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加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表彰。
    • 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并获得相关荣誉。
    • 在社会实践中形成高质量调查报告并被采纳。
  • 文体艺术活动:
    • 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竞赛中取得名次。
    • 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文化艺术比赛(如演讲、辩论、歌舞、美术等)中获奖。
    • 作为主力成员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重要文体赛事。
  •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
    • 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等,且考核合格或优秀。
    • 成功组织策划有较大影响力的校园活动。
  • 其他特长:在某些未涵盖的领域有特殊技能或突出表现,经学院认定后可酌情加分。

所有发展性素质的加分均需提供官方证明原件,如获奖证书、出版物首页、专利证书、活动证明等。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在新学年开学后的特定时间段内集中开展。

  • 第一步:部署与宣传。 学校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召开会议传达精神,明确评定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所有学生知晓。
  • 第二步: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不同奖学金的申请要求,自愿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综合测评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初步计算综合测评得分,提出推荐名单报学院评审小组。
  • 第四步:学院初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名额确定本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有异议的情况,会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 第五步:学校复核与审定。 学院将无异议的公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校进行形式复核和内容抽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 第六步:全校公示与表彰。 学校将最终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特殊情况的说明与处理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也会有相应规定。

  • 转专业学生: 一般归入当前所在学院参加评定,其学业成绩等材料由原学院提供并予以认定。
  • 交流生: 在外校交流期间取得的成绩,需提供对方学校的官方成绩证明,并由本校学院认定其等效成绩和学分。
  • 违纪处分: 在评奖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视处分等级和情节,在规定期限内(如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半年内,记过处分一年内)取消其参评资格。
  • 异议申诉: 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或学校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复核并予以答复。

延边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社会需求变化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定期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时效性。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这一细则,不仅是为了争取荣誉和奖励,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一份大学阶段的成长指南,明确努力方向,科学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全面提升自身竞争力,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整个评定体系的设计与运行,充分彰显了延边大学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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