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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贵州航院奖学金细则)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作为一所以航空为特色、以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层次、立体化激励系统。其评定细则不仅严格遵循国家及贵州省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指导精神,更紧密结合了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学院自身的办学定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评价标准。该细则的核心在于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以及道德品质全部纳入考核范畴,而非唯分数论。评定过程强调程序规范,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终审,每一步都力求透明,确保评选出的获奖者真正具有榜样性和代表性,能够起到引领学风、校风建设的积极作用。总体而言,该细则既是学生奋斗的目标指引,也是学院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检验标尺,有效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过程,其根本依据是学院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所制定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评审对象、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等,是全院师生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 奖学金设立宗旨与基本原则

学院设立奖学金的核心宗旨在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创新精神,引导他们成长为知识、能力、素养协调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在整个评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和评定结果均向全院师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被平等对待。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评选出品学兼优、在某一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 全面衡量原则: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专业技能、身体素质、社会实践及日常行为表现,不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要能够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对全体学生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


二、 奖学金类型与评审对象

学院的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以下类别,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对象各有侧重: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它兼具奖励优秀和资助扶贫的双重属性。
  • 院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更广,形式多样。主要包括:
    • 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通常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进行评定。
    • 专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专门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或团队。
    • 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其他专项奖学金:可能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具有特定的奖励方向和评选要求。

所有奖学金的评审对象均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每位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和院级奖学金。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高。
  •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申请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需位于专业或班级前列,且无不及格科目。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四、 评定核心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竞争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其核心依据是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是对学生上一学年整体表现的量化评价,通常由“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和“劳育素质”五个一级指标构成,每个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例如智育成绩往往占有较高权重)。

  • 德育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日常行为表现等。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及同学代表根据其平时表现进行评议打分。
  • 智育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记录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考试成绩(或考查成绩)为依据,按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出智育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对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给予额外加分。
  • 体育素质:考核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以及参与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的积极性。
  • 美育素质:考核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社团活动、讲座报告的情况以及在艺术领域取得的奖项。
  • 劳育素质:考核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生产劳动、实习实训的表现和成果。

最终,将五个方面的分数按权重汇总,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并以此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排名依据。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每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1. 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方案,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系部、班级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向全体学生详细宣讲奖学金政策、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2. 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等)。
  3. 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民主评议,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日常表现,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内进行公示。
  4. 系部初审与公示:各系部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和评审,依据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本系部的初选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 学校评审与审定: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部上报的初选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评审结果报请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
  6. 全校公示与上报:审定后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按要求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院级奖学金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
  7. 奖金发放与表彰:奖学金资金到位后,由学校财务部门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在整个评审公示期间,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以及学生工作处都开通了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和实名反馈。任何个人或集体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或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进行复查,并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如申诉人对系部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这套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完善的体系。它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努力成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学习生活的激励和指引。通过这一制度,学院有效地将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到了实处,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促使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为将来服务航空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每一位学子都可以从中找到奋斗的目标和榜样,在追求学术卓越和全面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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