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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细则)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作为一所扎根于燕赵大地的省属本科院校,始终秉持“修德砺能、博学致远”的校训,致力于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争先的重要机制。该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实践与完善,已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规范、透明的制度框架。它深度融合了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奖助政策的指导精神与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和育人目标,旨在通过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精准识别和表彰优秀学子。总体而言,该细则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统一,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硬指标,也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软实力的展现,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有效发挥奖学金的育人导向与激励功能,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校园文化氛围。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系统,其设立与运行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以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公平性与有效性。


一、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和结果均须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监督,确保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过程透明,结果公信。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核心目的在于奖励优秀。评定工作严格依据既定标准,择优遴选,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能够脱颖而出,体现奖优促学的导向。
  • 全面发展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智),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
  • 动态管理原则:学生的表现是动态变化的。评定通常以学年为单位,实行一年一评,鼓励学生持续努力,不断进步。


二、奖学金的主要类型

学校的奖学金种类多样,以满足不同层次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评定严格遵循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和名额分配。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丰富的部分,如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往往附带特定的评选条件。

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

奖学金的评定通常采用量化积分制,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数。总分一般由学业成绩分(智育分)和综合素质分(拓展分)两大部分构成,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学业成绩(智育)基础分

学业成绩是评定的基础,通常占有最高的权重(例如70%左右)。其计算依据是学生在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

  • 计算公式:普遍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智育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通常按百分制计算,若为等级制(如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则需按学校规定转换为相应的百分制分数进行计算。
  • 重要性:高水平的学业成绩是申请较高等级奖学金的前提条件。
    例如,申请一等奖学金,其智育成绩排名一般要求位于专业或班级前一定百分比(如10%-15%)以内。


二、综合素质测评得分

综合素质测评是体现“五育并举”的关键环节,旨在评价学生在课堂之外的表现,通常占总分的30%左右。其下分设多个子项目: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等。基础分为日常行为表现分,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根据学生日常出勤、宿舍卫生、参加集体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定。加分项可包括荣获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拾金不昧等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好人好事。
  • 创新创业能力:旨在鼓励学生的科研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分项通常包括: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在“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奖;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 文体艺术素养: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提升身心素质。加分项包括:在校运会、文艺汇演、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得名次或表彰;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国家级相关比赛。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引导学生接触社会、服务社会。加分项包括: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实践报告或获得表彰;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并达到一定时长;在社会实践中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获得媒体报道。
  • 学生工作任职:对学生干部的付出予以认可。如在校级、院级学生会、团委、社团联合会,或班级、团支部中担任职务,且经考核合格,可根据职务级别和责任大小获得相应加分。


三、一票否决项

这是评定的红线条款,一旦触发,即取消该生当学年的评奖资格。常见情况包括: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 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有不及格(挂科)情况者。
  • 在奖学金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 综合素质测评基础分低于规定标准者。

评定的组织与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建立了规范的组织实施流程,通常遵循“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是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与仲裁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总则,审批最终名单,裁决争议。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名额分配、过程监督、材料审核和数据汇总。
  • 学院(系)评定工作组:由各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院系的宣传动员、初步评审、结果公示和推荐上报工作。
  • 班级评议小组:是基础单元,由班主任、班委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核实申请人的日常表现和基本材料,进行民主评议。


二、具体流程与时间节点

  • 启动部署阶段(每学年9月-10月):学生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情况,发布本学年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种类、名额、标准、时间和要求。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等)提交至班级。班级评议小组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初步评议。
  • 学院初审与公示阶段:学院评定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总分排名和专业名额,初步确定本院系的推荐名单。该名单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间的异议,学院需及时调查并回复。
  • 学校复核与审批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对全校名单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复核,重点核查有无一票否决情况、成绩是否符合要求、加分项是否有效等。复核无误后,汇总名单提交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和最终批准。
  • 结果公布与表彰发放阶段:最终获奖名单在学校官方渠道进行公布。学校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学金款项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特殊情况与争议处理

评定工作涉及面广,难免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和争议,细则中也应有相应的处理机制。

  • 转专业学生:原则上,转专业学生应在转入的新专业参加评定。其学业成绩以当学年实际修读的所有课程进行计算。在原专业获得的荣誉或参加的活动,如与评定相关,应予认可。
  • 交流生:在外校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其在外校取得的成绩需经学校教务处认定并转换为本校标准成绩后,方可纳入计算。
  • 争议申诉:学生若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定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一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提起复议。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学校育人理念的集中体现。该细则通过量化的指标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通过公开的程序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通过多元的评价体系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成长。每一位学子都应当深入研读这份细则,将其作为自己大学阶段的行动参考之一,规划好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追求学术卓越的同时,积极投身于各项有益的实践活动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从而在激烈的评选中占据优势,为自己的大学生涯增添光彩。学校也将持续倾听师生反馈,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对评定细则进行动态优化,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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