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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吉外奖学金评定细则)

吉林外国语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吉林外国语大学作为吉林省重点高校,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学生资助与激励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创新精神,引导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该评定体系通常具有覆盖广泛、标准多元、程序严谨、导向鲜明的特点。它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将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文体活动等多维度表现纳入考核范畴,体现了综合评价的教育理念。学校通过设立包括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在内的多层次奖项,以满足不同层次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整个评定过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到学校终审,均有明确的流程与监督机制,确保奖项能真正授予最符合标准的优秀学子。这一制度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与期望,是营造校园内积极向上、争先创优良好学风的重要推动力。吉林外国语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吉林外国语大学构建了体系完善、层次分明的奖学金制度,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该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国家类奖学金:此类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荣誉等级最高,奖励额度最大。主要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获奖比例由国家下达,获奖者通常可获得一笔可观的奖金并荣获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其评定标准极为严格,是学生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极高荣誉。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它在肯定学生优异成绩的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与支持。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其名称可能包括“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通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不同等级(如
一、
二、三等奖),对应不同的奖金标准。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此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标准、奖励名额和金额均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它们往往除了基本的学业要求外,还可能侧重于奖励在特定专业、特定领域(如创新创业、外语竞赛、社会实践等)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二、 评定基本原则

吉林外国语大学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严格遵循以下核心原则,确保评定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公正”指评定过程与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严格依据既定细则执行,排除人为干扰。“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关键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班会等)向全体学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就为依据,好中选优,强中选强。无论是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还是其他方面的表现,都通过量化和质化的方式进行横向比较,最终遴选出最为出色的候选人。

全面衡量原则:摒弃“唯分数论”,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评价。学业成绩(智育)是基础性指标,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审美与人文素养(美育)以及劳动与实践能力(劳育)同样占有重要权重,旨在引导和鼓励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导向与激励相结合原则:评定细则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学校的育人导向。通过设定特定的加分项或优先条件(如参军入伍经历、见义勇为行为、重大竞赛获奖、志愿服务时长等),引导学生朝着国家和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努力成长。
于此同时呢,奖学金本身也是对获奖者过去努力的巨大肯定和对未来发展的持续激励,并能有效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


三、 参评基本条件

学生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准入条件,这些条件是参评的“门槛”: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吉林外国语大学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通常根据奖项要求,对应本科生或专科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 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评奖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需合格(即无挂科情况),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或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年级或专业的前列(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类型而异)。
  • 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或体质测试合格。
  • 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完成学籍注册手续。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中的助困类奖项,申请人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并被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四、 评定核心指标与量化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奖学金的最终归属取决于学生在综合测评中的得分排名。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分”(智育)和“综合表现分”(德、体、美、劳等)按一定权重构成(例如70%的学业分 + 30%的综合分)。

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石。通常以学生评奖学年内所有课程(或必修课)的加权平均分(GPA)或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计算公式严谨,确保准确性。学业成绩的排名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努力程度。

思想品德表现: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以及日常行为规范。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同学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打分。如有获得“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存在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会予以相应加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大型赛会服务、社区服务、支教等)并获得实践证明或表彰的,均可按服务时长或成果级别获得加分。

科技创新与学术竞赛:高度重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如外语演讲大赛、辩论赛、创业大赛等)、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都是重要的加分项,且奖励力度通常较大。

文体艺术活动:在学生活动中展现才华、为校争光同样受到鼓励。在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积极参与重大文艺演出、运动会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评价。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如班委、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等)且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经考核优秀者,可获得任职加分。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并成为骨干力量,也是综合表现的体现。

其他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有其他经学校认定应予奖励的行为者,可视情况给予额外加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评定细则中通常也会明确列出一票否决或减分项,例如:课程不及格、违纪处分、学术不端、宿舍卫生屡次不达标、无故缺席集体活动等,一旦触犯,将可能失去评奖资格或导致综合测评分数大幅降低。


五、 评定组织与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牵头组织,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流程环环相扣,确保规范有序:


1.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每学年初,学校会根据上级文件和自身工作安排,下发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选时间、材料要求等。各学院、班级随后会组织召开政策说明会,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了解相关信息。


2.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书复印件、实践证明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上报学院。


4.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复核和综合评审,根据名额和评分排名,确定本学院的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必须在学院范围内(如公告栏、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学院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5.学校复审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全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最终复审,重点检查程序的规范性和材料的真实性,并统筹评定国家级等高级别奖项。审定通过后的名单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6.表彰与奖金发放:全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会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则会由财务处按规定程序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障评定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 纪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评定工作,防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 异议申诉:学生个人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
  • 责任追究:对于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及后续学年的评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中出现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学校也将严肃处理。

七、 奖学金的管理与影响

获奖学生的材料会完整归入其个人学籍档案,作为其在校期间优异表现的重要证明。奖学金的意义远不止于物质奖励,它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是对学生过往付出的高度认可,能够极大地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成就感。
于此同时呢,它也是一种强大的激励,促使获奖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也为其他同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在校园内形成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建设。学校也鼓励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金,将其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改善学习条件或支付生活费用,反对铺张浪费。

吉林外国语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动态体系,学校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和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适时对细则进行调整和优化,但其核心始终围绕着“奖励优秀、鼓励进步、促进全面发展”的宗旨,服务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专业本领的高素质外语外事人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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