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规则)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为一所培养司法警务人才的重要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体系,它深度融合了警务化管理的特殊要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遍规律。细则的制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水平,更将政治素养、纪律作风、警体技能、社会实践等核心要素纳入关键考核指标,充分体现了“政治建校、依法治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理念。这套体系设计严谨,流程规范,既是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也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向优秀看齐的重要指挥棒,对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和培育“忠诚、守纪、敬业、奉献”的合格预备警员具有深远意义。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根本依据是学院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所制定的具体评定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审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确保了评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一、 奖学金的设立类别与宗旨

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类别,以满足对不同领域优秀学生的激励。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学生。
  • 学院奖学金(或校内奖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的资助经费中支出,设立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这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型。
  • 专项奖学金与社会捐助奖学金:部分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可能在学院设立定向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特定技能或特定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所有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均围绕“奖优促学”的核心,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竞争意识,引导他们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各司其职,层层负责。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评审委员会):这是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教务、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职责是全面领导、监督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审批最终的获奖学生名单,并处理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制定和发布评定通知、核定各系(中队)名额分配、审查系(中队)上报的初评材料、组织学院层面评审、公示评审结果以及奖金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 各系(中队)评审小组:各教学系部或学生中队成立由系部领导、中队学管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这是评定工作的基础环节,直接负责对本系(中队)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评议、排序,并根据名额提出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工作处。

这种三级评审机制确保了评定工作既发扬民主,又集中统一,有效保证了过程的公正性与结果的权威性。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评的“门槛”,具有一票否决权。主要包括:

  • 政治思想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一条对于司法警官院校的学生而言,具有高于普通院校的特殊重要性。
  • 学习表现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目的明确。申请当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具体百分比要求因奖学金等级而异)。
  • 纪律作风要求:严格执行警务化管理规定,在内务卫生、队列纪律、警容风纪等方面表现突出,无任何违纪通报或处分。这是体现警校生特色的关键指标。
  • 身心健康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警体活动,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还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是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在库学生。


四、 综合测评的核心指标体系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决定同一等级内排序先后的核心依据。它通常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警体素质与实践能力三大模块构成,并赋予不同的权重。

  • 思想道德素质(约占20%-3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以及日常行为表现。由中队学管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根据其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获得相关荣誉(如优秀团员、先进个人等)、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可获得加分。反之,如有不文明行为、违反纪律等则会扣分。
  • 学业成绩(约占50%-60%):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以教务部门提供的当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计算基础。
    除了这些以外呢,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通过更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考试、发表学术文章等均可获得额外的学业加分。
  • 警体素质与实践能力(约占20%-30%):充分体现警校特色。包括:
    • 警体技能成绩:军事队列、体能测试、擒拿格斗等课程的成绩。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法律援助、社区服务等活动的情况及获得的评价。
    •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如区队长、警体委员、学生会干部等)并履行职责情况,参与社团活动及取得的成绩。
    • 文化艺术活动:在院校组织的文艺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项得分按权重汇总后,即为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该成绩是奖学金评定和“三好学生”等评优工作的重要量化依据。


五、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在新学年开学后启动上一学年的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 发布通知与宣传动员: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规定,发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种类、标准、名额分配和时间安排。各系(中队)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确保所有学生了解政策。
  • 个人申请与材料准备: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奖学金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职务证明、社会实践鉴定等)提交至所在中队。
  • 中队初步评议与推荐:中队评审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日常表现,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按名额和成绩排序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在中队范围内进行首次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 系部审核与上报:各系部对中队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确保无误后,汇总上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处。
  • 学院评审与审定: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复核,组织召开学院评审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体评审,提出拟获奖学生名单建议稿,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 全院公示与异议处理:经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实名反映,委员会将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
  • 表彰与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向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财务部门根据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整个流程强调公开透明,每一环节的公示制度是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六、 监督机制与特殊情况处理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纪律监督:学院纪检部门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严禁任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旦发现申请者有任何不诚信行为,如材料造假、成绩舞弊等,立即取消其当次及下一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 申诉渠道:学生如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中队或系部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起书面复议申请,领导小组的调查结论为最终处理意见。
  • 特殊情况:对于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产生重大积极社会影响的学生,或代表学院在极高水平的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绩的学生,经学院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申请或获得奖学金,这体现了评定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动态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导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趋势以及学院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定期的修订和优化。其最终目标始终如一:那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每一位学子砥砺品格、钻研技能、锤炼意志,努力成长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为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这套细致入微、环环相扣的评定机制,正是学院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实践路径。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563184.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2512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