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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湖北财税奖学金细则)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以财经类专业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是国家对优秀学子的物质奖励,更是对青年学生刻苦钻研精神的高度认可。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括国家级奖学金、国家级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多个层次,构成了一个多维度、立体化的奖励机制。其评定细则经过精心设计,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道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国家及湖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文件,确保评审过程规范透明,评审结果权威有效。
这不仅为优秀学生提供了继续深造的经济支持,也在全院范围内树立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深入了解该细则的具体内容,对于在校生规划学业生涯、争取荣誉奖励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核心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该体系通常涵盖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的经费设立,一般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学金等,覆盖面相对更广,旨在奖励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 社会捐赠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通常会有特定的奖励对象和评选要求。

所有这些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系(院)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初评。其宗旨不仅在于“奖优”,更在于“助学”和“育人”,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勤奋笃学、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整个过程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推荐权利;“公正”要求评审组织和人员严格依据既定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偏不倚;“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及时向全院师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必须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就为依据,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最终获奖的学生是真正出类拔萃、能够代表学院优良学风和精神的先进分子。

动态管理原则:学生的表现是动态变化的。评定工作以学年为单位进行,上一学年的获奖情况不作为下一学年的必然依据。
于此同时呢,对于获奖后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统筹兼顾原则:在坚持择优评选的前提下,也会适当考虑不同专业、班级之间的平衡,鼓励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则重点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倾斜。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入门门槛: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纪律处分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合格(不含补考、重修合格情况),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奖学金类别有所不同,其中国家奖学金要求尤为严格)。
  • 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除了这些以外呢,对于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予以优先考虑或破格申请。


四、 评定核心指标与量化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单一依据考试成绩,而是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对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综合考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折算相加构成。

学业成绩:这是评定中最基础、权重最高的部分。一般以学生在该学年教学计划内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为依据,按学分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课程成绩的计算方式严格遵循学校教务管理规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这部分旨在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模块: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社会公德等方面。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分。
  • 实践与创新能力:包括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所获得的成果和荣誉。各类活动按级别(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系级)和获奖等级赋予不同的加分值。
  • 身心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体育锻炼的参与度以及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

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权重分配(如7:3或6:4等)及各细化项目的加分标准,会在学院每年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明确列出,确保评价标准统
一、操作性强。


五、 评定的具体流程与步骤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遵循一套严密、规范的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骤逐步推进:


1.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工作处会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安排,发布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选类别、名额分配、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系(院)随后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向全体学生进行宣讲,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了解相关政策。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证明等)。


3.班级民主评议与系(院)初评
: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上报系(院)评审工作小组。系(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综合得分、排序,并根据名额分配提出推荐名单。


4.系(院)内部公示
:系(院)将推荐的初选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5.学校审核与评定
: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6.全校范围内公示
:学校将审定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这是确保公正公开的关键环节。


7.上报审批与表彰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国家级奖学金名单需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待所有审批流程完成后,学校行文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通常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六、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纪检监察监督: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奖学金评定工作,防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多层公示制度:如前所述,系(院)和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是接受群众监督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均可通过正式渠道进行反映。

申诉与复议程序:学生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系(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系(院)的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议请求进行最终裁决并通知学生本人。这套程序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对于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予以追回。


七、 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意义与影响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科学、规范的奖学金评定体系,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院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它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动力,使“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在校园内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当先进的良好学习风气。综合性的评价指标引导学生不再只专注于书本知识,而是更加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许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业,用实际行动改变了命运,深刻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支持。通过公开表彰优秀学生,树立了可见、可学、可比的榜样,发挥了强大的价值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为培养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财经类职业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套细则不仅是管理的工具,更是育人的载体,其价值和意义远远超出了物质奖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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