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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山西商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商务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也是体现学院办学理念、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成绩比拼,而是一套综合考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该细则通常以国家及山西省的相关政策为指导,结合学院自身的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旨在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一般而言,评定细则会详细规定奖学金的种类、金额、评选范围、申请条件、评审程序以及发放方式等核心内容。申请条件是其核心,通常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并设立明确的否决性条款(如违纪处分等)。学业成绩,特别是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的成绩,往往是基础性指标,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则成为拉开差距、体现学生综合能力的关键。评审程序强调班级、系部、学院三级审核与公示制度,以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了解并积极参与这套评定体系,对于学生而言,不仅是争取荣誉和资助的机会,更是对自身大学阶段成长轨迹的一次系统性审视与规划。
因此,全面、准确地把握奖学金评定细则,对每一位在校生都至关重要。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体系,旨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该体系通常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复合结构,以满足不同表现层次和需求特点学生的激励与资助需求。

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事业收入以及社会企业或个人捐赠。
因此,奖学金种类也相应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金额较高,评选标准最为严格;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
  • 校级奖学金:由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与学生日常表现关联最紧密的奖学金类别。通常包括综合奖学金(如
    一、
    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等)。
  • 社会捐助奖学金:由关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知名校友或友好人士捐资设立,一般会冠以捐资方名称,其评选条件可能结合捐资方的意愿和学院通用标准,有时会向特定专业或具备某种特质的学生倾斜。

所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均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或类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系部成立相应的评审小组,班级则负责初评推荐,形成层级分明、责任清晰的评审网络。评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每一份奖学金都能授予最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 评定范围与基本申请条件

要参与奖学金评定,学生首先必须满足基本的资格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选的门槛,具有一票否决效力。

  • 学籍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通常,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不参与评选,从第二学期开始具备申请资格。延长学制或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在其复学后的相应学期内,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参评资格。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对所有申请者的基本政治素养和道德底线要求。
  • 学习态度与表现: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否决性条款:在评选学年内,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申请资格:
    • 受到党、团、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 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者(申请单项奖学金中的特定奖项,如文体活动奖,可能对此条款有特殊规定);
    • 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者;
    • 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已办理正式缓交手续的除外);
    • 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

这些基本条件确保了奖学金申请者群体的整体素质,为后续的择优评选奠定了基础。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后,不同类型的奖学金有着各自侧重的、更为细化的评定标准。


1.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

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严格遵循国家统一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 国家奖学金:核心标准是“特别优秀”。
    • 学业成绩: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10%)。这是硬性指标。
    • 突出表现: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亦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谓“非常突出”主要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例如,在全国性重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贡献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等。
  • 国家励志奖学金:核心标准是“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
    • 学业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含30%)。部分省份或学年可能放宽至前50%,但前30%是普遍要求。
    •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被纳入当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这是与国家奖学金最显著的区别。

2.校级综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校级综合奖学金是学院自主设立的主体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评定。综合素质测评通常由“思想品德素质”、“学业成绩素质”、“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三大模块构成,按一定权重计算总分。

  • 思想品德素质(权重约20%-3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社会实践及日常行为表现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会、学生代表等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和记录进行量化评分。
  • 学业成绩素质(权重约60%-70%):这是综合奖学金评定的核心部分。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重点考察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的成绩,鼓励学生夯实专业基础。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权重约10%-20%):包括体育锻炼达标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在校院两级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各类竞赛、文化活动、志愿服务、获得技能证书等方面的表现,按不同级别和等次给予加分。

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排名,按专业或班级划定
一、
二、三等奖学金的名额和金额。
例如,排名前5%的可获一等奖学金,前5%-15%可获二等奖学金,前15%-30%可获三等奖学金。具体比例和金额由学院每年核定公布。


3.校级单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评定标准

此类奖学金旨在鼓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特长、但可能在综合排名上不占绝对优势的学生。

  • 学习进步奖:奖励学习成绩相比上一学年有显著提升的学生,通常要求排名进步幅度达到一定标准。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寒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或在校级重大文体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 技术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科技、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社会捐助奖学金:其标准需具体看捐资协议。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籍贯、或要求具备某种品质(如领导力、公益心等)的学生,但前提是必须满足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四、 评定程序与流程

严谨规范的评定程序是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个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宣传发动与信息发布

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工作处会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选种类、名额分配、申请条件、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系部、班级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


2.个人申请与班级初评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困难认定表等)。班级评审小组(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组成)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日常表现,进行初步评议和排序,并将结果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系部评审小组。


3.系部评审与推荐

系部评审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和比较。可能会组织面试或公开答辩,尤其对于申请国家奖学金或竞争激烈的奖项。系部评审小组在综合评议后,确定本系部的推荐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处。


4.学院审核与审定

学院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核,核查是否存在重复获奖、资格不符等情况。然后,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审定过程中,会重点审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金额较大的社会捐助奖学金候选人的情况。


5.全院公示与报备

学院将最终审定通过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院系、专业、奖学金类别等信息。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实名反映,学院将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还需按程序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奖金发放与表彰

奖学金一般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中。学院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以此树立先进典型,扩大奖学金的教育和激励效应。


五、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了维护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监督机制:整个评定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制度本身就是最重要的监督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纪检部门或学生工作处举报。
  • 申诉渠道:学生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系部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提起复议。学院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复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查结论通知学生本人。这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也将按学院规定严肃处理。

六、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学生应对策略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一套评价与分配方案,更是一根引导学生成长的“指挥棒”。它明确传达了学院期望学生成为什么样的人才——不仅是学业上的佼佼者,更是品德高尚、能力全面、身心健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于学生而言,应对奖学金评定,不应抱有功利和投机的心态,而应将其视为规划大学生活、持续自我提升的指南针。

  • 早规划、早准备:从入学开始,就应认真阅读学生手册中的相关细则,了解各类奖学金的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 夯实专业基础: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刻苦钻研,争取优异的学业成绩,这是获得大多数奖学金的基础。
  • 注重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班团活动、社团工作、志愿服务、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提升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这在综合素质测评中至关重要。
  • 保持良好记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注重个人品德修养,避免任何违纪行为,守住参评的底线。
  • 规范准备材料:在申请时,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精心准备支撑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优化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学院发展需要以及社会需求的变化而进行适时调整。但其核心目标始终不变:那就是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价与激励,营造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助力每一位学子成长成才。深入理解并积极顺应这一体系的要求,对大学生的成长发展具有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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