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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辽宁师范高专奖学金细则)

关于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关键机制。该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系统、严谨、公开、公平的制度规范,旨在通过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考量,选拔出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代表,并给予其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和校风。该细则通常涵盖了奖学金的种类设置、评定对象与基本条件、评定标准与指标体系、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监督与申诉机制等核心内容。评定过程强调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也高度重视其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等方面的表现,体现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导向,即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于此同时呢,评定过程力求透明化、规范化,通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学校终审等多重环节,并辅以公示制度,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总体而言,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资源分配的工具,更是其育人理念的具体体现,对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指挥棒”作用。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详细阐述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是激励学生潜心向学、奋发有为的重要举措。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紧密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套详尽的奖学金评定细则。这套细则不仅为奖学金的评选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标准,也深刻反映了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殷切期望。
下面呢将从多个维度对该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深入剖析。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体系通常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体系,旨在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发展方向的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其设立宗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激励学习,追求卓越:通过设立高标准的奖学金,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动力,鼓励他们在学业上刻苦钻研,力争上游,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 导向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评定并非唯分数论,而是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的表现均纳入考核范围,引导学生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成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时代新人。
  • 资助育人,传递关怀:对于部分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其在提供经济支持的同时,更强调“励志”作用,鼓励学生自强不息,通过努力改变命运,体现了国家和学校的关怀。
  • 树立榜样,营造风气:获奖学生作为优秀典型,其事迹和经验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学生向榜样看齐,共同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

该校的奖学金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定需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政策规定。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行出资设立,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综合奖学金(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如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道德风尚奖等),以及可能针对特定专业或领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其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设奖单位的要求有所侧重。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评选比例和具体条件各有不同,共同构成了一个覆盖面广、激励点多元的奖励网络。


二、 评定对象与基本申请条件

奖学金的评定对象通常为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申请者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最基本的前提,思想品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 学习年限要求:一般要求在校学习满一年(或一学期)以上。新生入学第一学期通常不参评年度奖学金,但可能有针对新生的专项奖励。
  • 学业成绩要求:申请者在上一学年(或学期)内,所有规定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无不及格科目。申请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列,具体比例由细则规定。
  • 日常行为表现: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对于申请某些特定奖学金,还可能要求无不良诚信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属于在库的贫困生。


三、 评定标准与核心指标体系

这是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最核心、最细致的部分。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遍采用综合测评的方法,将学生的表现量化为分数,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加总,最终依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和评定。综合测评体系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模块:

(一)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具体考核点可能包括:

  • 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提交入党申请书及后续表现等。
  •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
  • 诚信守约:在考试、学术、助学贷款申请、费用缴纳等方面无失信行为。
  • 集体荣誉与社会活动: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 日常行为表现:宿舍卫生、文明礼貌、师生评价等。

德育测评通常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形式。基础分一般设定一个满分值,如80分或100分。然后根据具体行为进行加分(如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获得精神文明类表彰、见义勇为等)或减分(如受通报批评、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等)。

(二)智育测评

智育测评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这是评定中权重通常最高的部分,反映了对学习本位的重视。计算方法一般如下:

  • 课程成绩计算: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会考虑课程的学分权重,更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
    • 智育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 成绩认定:一般以教务处提供的官方成绩单为准,计入所有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的成绩。补考或重修通过的课程,通常按原始成绩或一个较低的分数(如60分)计算,以鼓励学生一次性通过考核。
  • 创新创业能力附加分:为了鼓励创新精神,细则往往会设置加分项,例如:
    • 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
    • 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 在市级、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这些加分有明确的级别和名次对应分值,并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体育测评

体育测评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主要包括:

  • 体育课程成绩:上一学年体育课的成绩直接计入。
  •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优秀或良好等级可能会获得额外加分。
  • 体育活动参与: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运动会、体育比赛等,获得名次者可按规定加分。
(四)美育与劳育测评

根据“五育并举”的要求,美育和劳育也逐渐成为综合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 美育测评:考察学生审美素养和人文底蕴。加分项可能包括:
    • 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如文艺汇演、书画比赛、演讲比赛等)并获奖。
    • 加入相关艺术社团并表现突出。
  • 劳育测评:强调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加分项可能包括: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 在宿舍卫生、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表现突出。
    • 参与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并获好评。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由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以及各项附加分按一定权重合成。
例如,一个常见的权重分配可能是:智育占70%,德育占20%,体育占10%,美育和劳育以及创新创业等作为附加分。具体的权重和计算公式会在细则中明确规定。


四、 评定程序与组织实施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计了严谨的评定程序,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 启动与宣传:每学年(或学期)初,由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类似职能部门)下发评定工作通知,各院系组织召开班会等形式,向全体学生详细宣讲评定细则、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对称。
  •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细则,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依据细则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初步评议,给出建议分数或排序。评议过程要求有记录。
  • 院系初审与公示: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并根据综合测评分数进行排名,初步确定本院系的获奖学生名单及等级。初审结果会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期内容易受理异议申诉。
  • 学校审核与批准:学生工作处汇总各院系上报的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尤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的学生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 全校公示与表彰:学校将最终确定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整个流程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并且通过公示制度将评定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有效保障了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 监督、复议与违规处理

再完善的制度也需要监督机制来护航。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通常包含严格的监督与违规处理条款:

  • 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共同对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师生如发现评定过程中存在不公、舞弊或材料造假等问题,有权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举报。
  • 复议申诉程序: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院系或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受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
  • 违规处理: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当次及后续一定时期内(如一年)的评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也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这些规定维护了奖学金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了奖励真正落到应得的学生身上。


六、 细则的动态调整与育人导向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的最新要求、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以及学校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定期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例如,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号召,细则中相应部分的加分权重和项目可能得到增强。这种动态调整使得奖学金制度始终与学校的育人中心工作同向同行。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科学、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制度体系。它通过量化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全面衡量学生的成长成才状况,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引导学生成就学生。该细则的有效实施,不仅是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更是学校落实“三全育人”理念,构建良好育人生态的重要一环,对促进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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