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含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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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标准: 申请者需满足多项严格条件,通常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30%,但仍需保持极高水准。该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生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记入个人学籍档案。
评审流程: 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并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
申请条件与标准: 申请者必须是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贫困地区、国家重点扶持需求的专业以及特殊情况的学生,可酌情考虑。该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与国家奖学金的区别: 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具“奖优”和“助困”双重属性,其申请前提是家庭经济困难,在此基础上再考察学业成绩。而国家奖学金则纯粹是“奖优”,对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没有要求。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主要用以解决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是助学金体系中的主体。
申请条件与标准: 申请者需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对应不同的资助金额,通常每生每年在2100元至4500元之间浮动,具体标准和分档额度由各省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助学金通常是按学期分月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用于补贴日常生活开支。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这是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关键环节。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已大幅简化,无需再由基层单位盖章证明,改为个人承诺制,但学校会通过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和认定,确保资助的精准性。
二、 四川省及成都市地方性资助项目除了国家级政策,四川省和成都市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奖助学金项目,进一步丰富了资助渠道,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的重视。(一)四川省政府奖学金此奖学金由四川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其评选标准与国家奖学金类似,侧重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是省级层面的崇高荣誉。具体名额和金额由省教育厅下达,通常每生每年在4000元至6000元不等。
(二)成都市属高校奖学金/助学金成都市政府也可能针对市属高校设立专项奖学金或助学金,旨在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本地生源学生。这类项目的具体名称、评选办法和资助标准会根据当年市政府的财政预算和教育政策进行调整,学院学生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会及时发布通知。
三、 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助学金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事业收入资金和社会捐赠,设立了多项校级奖助学金,形成了对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的有益补充,更具灵活性和院校特色。(一)校级综合奖学金这是学院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最普遍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学期或学年内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良好的学生。
- 评选依据: 主要以学生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评定标准。
- 等级与金额: 通常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金额逐级递减。例如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可能为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覆盖面相对较广,能激励更多学生努力学习。
学院为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展,设立了多种专项奖学金。
- 专业技能竞赛奖: 对代表学院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团队给予重奖。奖励金额根据竞赛级别和获奖名次而定,从几百元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极大地激发了学生钻研技能、为校争光的热情。
- 精神文明建设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文体活动优秀奖: 奖励在省级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秀名次,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
- 学院助学金: 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补充资助那些未能完全被国家助学金覆盖,或遇到临时性、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
- 临时困难补助: 针对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者,提供的一次性临时补助。学生可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学院核实后快速审批发放,体现了人文关怀。
- 学费减免: 对于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学院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
这类奖助学金的名称、评选标准、奖励金额均由设立方与学院共同商定。
例如,可能存在“XX企业奖学金”、“XX校友会助学金”等。它们通常带有一定的导向性,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具备某种特质(如创新精神、领导力)或来自特定地区的学生。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不仅提供了经济支持,也为学生搭建了与社会企业接触的桥梁。
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主渠道,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承办。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具体额度可能调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2年。毕业生还可享受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二)勤工助学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及校外单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这不仅是资助方式,更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提升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酬金按小时或按月计发。
针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
六、 奖助学金的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申请流程通常为: 学院发布通知 -> 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班级民主评议 -> 系部初审与推荐 ->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 校内公示 ->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 资金发放。
重要注意事项:1. 关注信息渠道: 学生应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学生处/资助中心网站、校内公告栏及班级通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通常不予受理。2. 诚信申请: 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奖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3. 材料完备: 按要求准备齐全所有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困难认定表、获奖证书、户口本复印件等。4. 感恩与责任: 获得资助的学生应珍惜机会,合理使用资金,将其主要用于学习和生活。
于此同时呢,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5. 动态管理: 奖助学金的认定和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受助学生出现学习成绩大幅下滑、违反校纪校规或经济状况明显改善等情况,可能会调整或终止其受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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