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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的校史简介,什么历史与社会背景下建校的(甘肃政法校史背景)

综合评述甘肃政法大学作为中国西北地区重要的政法类高等学府,其诞生与发展深深植根于国家法治建设与西部开发的时代洪流之中。学校的建立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特定历史时期社会需求与战略布局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回溯其源头,需将视野置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彼时百废待兴,国家政权巩固与社会主义法制初创亟需大量专业的政法人才。甘肃地处西北要塞,民族多元,地域广阔,其社会稳定与发展对于国家整体战略至关重要。该地区政法高等教育资源相对匮乏,难以满足地方治理与法治实践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下,依托已有的干部培训基础,创建一所专门培养政法人才的高等院校,便成为顺应国家意志与地方发展的关键举措。学校的建立,不仅填补了西北地区系统化政法教育的空白,更承载了为地方政权建设、司法实践以及各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输送骨干力量的时代使命。从早期的干部培训到逐步完善的学历教育,其发展轨迹深刻反映了中国法治进程从初步探索到逐步完善的演变,也体现了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功能。
因此,甘肃政法大学的校史,既是一部砥砺奋进的办学成长史,也是一面折射中国西北地区法治建设与社会变迁的镜子。
甘肃政法大学校史详述
一、 建校的历史渊源与社会背景

甘肃政法大学的创立,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历史与社会背景,它是新中国初期国家建设需要与特定地域战略需求相结合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法干部需求。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着巩固新生政权、重建社会秩序、推行土地改革、恢复国民经济等一系列艰巨任务。这一切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一支忠诚可靠、精通业务的政法工作队伍。旧的司法体系被废除,新的社会主义法制亟待创立,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民政、监察等机构需要大量具备新思想、新知识的政法干部。当时高等教育体系中专门培养政法人才的机构非常稀少,远不能满足全国范围内的巨大需求。
因此,创办各种形式的政法教育机构,快速培养干部,成为当时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

西北地区战略地位与稳定需求。甘肃作为西北地区的中心省份之一,地理位置至关重要,是连接中原与新疆、青海、宁夏等地的枢纽,且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维护西北地区的稳定、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安全大局。在这一区域,建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管理体系,培养熟悉当地情况、能够执行国家政策法律的本地化政法人才,显得尤为迫切。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西北地区的文化教育基础相对薄弱,高等教育资源匮乏,特别是政法类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种人才缺口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干部培训传统的延续与升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举办短期培训班一直是培养干部的重要形式。在甘肃地区,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相关的干部训练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应急,各地普遍采取了举办司法、公安、民政等短期训练班的方式,对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青年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但这种短期培训模式知识传授不系统,理论基础不扎实,难以适应国家长治久安和法制建设长远发展的需要。
因此,将这种非正规的、短期的培训模式,升级为正规的、系统化的学历教育,建立专门的政法院校,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国家亟需政法干部、西北地区稳定发展面临人才瓶颈的双重驱动下,在原有干部培训实践的基础上,创建一所正规的政法高等院校的条件日益成熟。甘肃政法大学正是在这样的时代呼唤中应运而生。


二、 初创与早期发展(1950年代-1960年代中期)

甘肃政法大学的前身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成立的干部学校。

  • 源头追溯:一般认为,学校的直接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其主要任务是对在职的政法系统干部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这一时期的教学内容侧重于政治理论、国家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具体的司法实务操作。
  • 初步转型: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中苏关系的密切,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苏联模式,强调专业院校的设置。为了适应法制建设的初步展开,培养更高级别的法律人才,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在办学层次和内容上开始寻求突破,为向高等法律教育机构过渡积蓄力量。
  • 早期特点:这一阶段的办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 政治性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占据核心地位,强调学员对党和国家的忠诚。
    • 实践导向鲜明: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当时正在进行的各项政治运动和社会改革实践,如镇压反革命、婚姻法宣传等。
    • 学制灵活:以短期培训为主,尚未形成系统的学历教育体系。

尽管处于初创阶段,条件艰苦,但这批早期的干部培训机构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培养了一大批急需的政法工作骨干,为后来甘肃政法大学的正式成立奠定了重要的组织基础和办学经验。


三、 曲折前行与恢复重建(1960年代中期-1980年代)

与全国许多高等院校一样,甘肃政法大学的前身机构也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严重冲击和其后的恢复重建过程。

“文革”时期的挫折。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法制建设遭到毁灭性破坏,“砸烂公检法”的口号盛行,法律教育陷入全面停滞。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教职工队伍受到冲击,学校工作基本瘫痪,校舍和设备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这一时期是中国法治的“寒冬”,也是学校发展史上最为艰难的阶段之一。

拨乱反正与恢复办学。1976年“文革”结束,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中国的法治建设迎来了春天。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加强法制、重建司法体系成为当务之急。与此相应,恢复和发展政法教育被提上重要日程。

在此背景下,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得以恢复建制,重新开展干部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法律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学校开始积极探索向学历教育转型。1982年,学校迎来了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筹建法律专业,开启学历教育。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开始筹建法律专业,并计划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序列。这意味着学校将从单一的干部培训向正规的高等学历教育迈出关键一步。经过紧张的筹备,1984年,学校开始招收第一批法律专业专科生,这标志着甘肃省有了自己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摇篮。虽然初期规模不大,师资力量有限,但此举意义深远,为学校后续升格为成人高校和普通本科院校奠定了基础。

整个80年代,学校在恢复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一方面继续承担在职政法干部的培训任务,另一方面努力办好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为甘肃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输送了一批批应用型法律人才。


四、 迈向正规化与更名发展(1980年代末-2010年代)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法制建设的加速,学校进入了快速发展、提升层次的关键时期。

升格为成人本科院校。为了满足社会对更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学校的办学层次不断提升。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在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了甘肃省政法学院(通常被认为是成人本科院校性质)。这一升格使得学校可以举办本科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办学空间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并入兰州师范,资源整合。上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许多部属院校划转地方管理,并出现了高校合并重组的热潮。在这一背景下,2001年,甘肃省政法学院(干训部)并入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这次合并旨在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科结构,为后续申办普通本科专业创造条件。合并后,法律类专业在更广阔的平台上进行建设和发展。

独立建院与更名为甘肃政法学院。经过数年的融合与发展,法学教育的特色和优势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面向法治建设主战场,突出政法办学特色,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有基础上正式设置普通本科层次的甘肃政法学院。这是学校发展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标志着学校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专门培养政法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并开始招收全国统招的普通本科学生。此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步伐加快,除法学外,还逐步发展了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突破。办学层次的提升是衡量高校水平的重要标志。2006年,甘肃政法学院成功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这标志着学校在人才培养体系上实现了从本科到研究生的跨越,办学实力和学术水平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此后,硕士点数量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涵盖了法学多个二级学科。

这一时期,学校紧紧抓住国家重视法治和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机遇,实现了从成人教育到普通教育、从专科到本科再到研究生教育的多层次跨越,完成了向一所正规的、有特色的政法类本科院校的转型。


五、 新时代的跨越: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学校的发展也迎来了新的重大机遇。

成功更名大学。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甘肃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从“学院”到“大学”,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更是学校综合实力、办学水平、社会声誉达到一个新高度的象征。更名成功,是几代甘政人不懈奋斗的结果,也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学校办学成就的充分肯定。

学科建设与特色凝练。更名为大学后,学校进入了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学科建设是龙头,学校持续强化法学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同时大力发展证据科学、网络安全与法治、民族法学、边疆政治学等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积极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与西北地区社会治理。证据科学、司法鉴定等领域逐渐形成品牌优势。

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学校构建了涵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以及继续教育在内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与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建立了多个实践教学基地,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治人才。

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作为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重要的法治智库,学校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咨询、司法改革论证、干部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许多教师担任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毕业生成为甘肃及周边地区政法战线的主力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甘肃政法大学秉承其诞生之初的使命,继续深耕于西北大地,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西北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着智慧和力量。其发展历程,是中国政法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西北地区社会进步与法治文明演进的有力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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