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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共开设有哪些类型奖学金(吉首大学奖学金种类)

吉首大学奖学金体系综合评述吉首大学作为一所位于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始终秉持“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学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该体系的核心目标在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求学、成长成才。吉首大学的奖学金种类繁多,覆盖面广,基本形成了以国家级奖学金为引领、以校级奖学金为主体、以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为重要补充、并辅以专项资助与奖励的完善格局。这一体系不仅奖励学业成绩极其优异的拔尖学生,也鼓励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道德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更关注和支持那些身处逆境却自强不息的学子。通过这一系列奖学金的设立与评选,吉首大学有效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校园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能,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同时也切实减轻了许多学生的经济负担,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个人价值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可以说,吉首大学的奖学金制度是其人才培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吉首大学奖学金类型详述
一、 国家级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是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最大的奖学金项目,由国家财政出资,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學生。这类奖学金评选标准严格,竞争激烈,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极高体现。吉首大学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相关管理办法,组织此类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该奖项是学生个人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国家级最高荣誉之一。

  • 奖励标准与人数: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名额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下达,通常与在校生人数相关,名额稀少,优中选优。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 必须是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评审与发放: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评审工作,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过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组织评审、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标准与人数: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同样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通常多于国家奖学金,旨在惠及更多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下达名额确定)。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已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 必须是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评审与发放:评审程序与国家奖学金类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金也是一次性发放,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 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是吉首大学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由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经费设立的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种类多样,覆盖面更广,是学校奖励体系的主体部分,旨在奖励在不同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在校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吉首大学覆盖面最广、最基础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学年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评定。

  • 等级与标准:一般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和比例由学校具体规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奖励金额较高,但评选比例较低(如占学生总数的2%-3%);三等奖学金金额相对较低,但比例较高(如10%-15%),以使更多学生受到激励。
  •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该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占主要比重)和思想品德、体育锻炼、社会实践、能力素质等拓展性指标共同构成。

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吉首大学设立了多种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学科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中取得省级及以上优异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
  • 道德风尚奖学金: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方面事迹感人,受到广泛赞誉的学生。
  • 学习进步奖学金:特别奖励那些在本学年内学习成绩提升幅度巨大,展现出强烈进取心的学生。

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吉首大学,学校会设立新生奖学金,对高考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新生给予奖励。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通常在每年的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三、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亦称“社会奖助学金”)是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的。这类奖学金不仅提供了物质奖励,也搭建了社会与学校、学生之间的桥梁。其设立宗旨、评选条件、奖励金额等均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各具特色。

捐赠方类型:

  • 企业奖学金:由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知名企业设立,有时会倾向于奖励与企业发展领域相关的专业学生,并可能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个人或集体捐资设立,体现了校友对母校的深情厚谊和对学弟学妹的关怀激励。
  • 基金会奖学金:由各类公益基金会设立,旨在支持特定群体(如某地区生源、某民族学生)或鼓励特定方向(如基础学科研究、公益事业)的发展。
  • 个人命名奖学金:由社会贤达或校内著名教授以其个人或亲属名字命名设立,往往蕴含着捐赠者的特殊期望和精神传承。

特点与申请: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除基本的品学兼优外,可能会附加捐赠方特别关注的条件,如专业限制、生源地要求、对某项素质的特殊侧重等。评审过程通常由学校和捐赠方代表共同参与。这类奖学金的具体项目可能会动态变化,学生需密切关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基金会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四、 专项资助与奖励除了上述典型的奖学金外,吉首大学还设有一些具有资助和奖励双重性质的专项项目,它们也是学生奖励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师范专业奖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投身教育事业,对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给予的一定生活补助。这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均可享受。虽然其金额可能不如竞争性奖学金高,但体现了国家对师范教育的重视和支持。

基层就业与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

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奖学金,但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性奖励和资助方式,对学生的职业选择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同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也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吉首大学积极落实这些政策,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办理服务,鼓励学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

针对研究生群体,吉首大学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覆盖面较广,等级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这属于普惠性资助。
  • “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助管):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津贴,旨在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帮助他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 奖学金评选的共性原则与流程尽管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各异,但其评选工作都遵循一些共同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流程,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基本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政策、名额、程序、结果全过程公开,接受师生监督。严格依据条件进行评选,不偏不倚。
  • 择优与助困相结合原则:在奖励优秀的同时,充分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如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
  • 引导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评选不仅看学习成绩,也看重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一般流程:

  1. 信息发布:每学年开学初,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发布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 学院初审与推荐: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产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4. 学校评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5. 全校公示: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6. 审批与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批准。对于国家级奖学金,还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按规定发放奖学金和证书。
吉首大学通过构建上述多元化的奖学金体系,有效地实现了对各类优秀学生的识别、激励和支持。这一体系如同一个多棱镜,从不同角度发现和闪耀着吉大学子的光芒。无论是学术上的翘楚,还是实践中的能手,抑或是身处困境却意志坚强的奋斗者,都能在这个体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认可和鼓励。它不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是精神上的鞭策,深刻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轨迹,塑造着吉首大学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学校将继续优化和完善这一体系,使其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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