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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杏林学院奖学金细则)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作为一所致力于培养中医药专业人才的高等学府,始终将育人作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激励。其奖学金评定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不仅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更是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导向的具体体现。该评定体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旨在通过科学、规范、透明的评审程序,对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从而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意识,营造奋发向上、追求卓越的良好学风。整个细则内容全面,覆盖了奖学金种类、申请条件、评审标准、评审流程、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既注重学业成绩的量化考核,也强调综合素质的定性评价,充分体现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特点。该细则的制定与实施,不仅是对优秀学生的肯定与鼓励,更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其成为高素质应用型中医药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程,其根本宗旨在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为确保评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学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了一套详尽完备的评定细则。该细则构成了学院学生奖励体系的核心,是开展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根本依据。


一、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奖学金的设立,首要目的是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以此在全校范围内树立优秀学生的典范,传播正能量。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引导全体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从而全面提升学院的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

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 公平性原则: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评审标准统一,评审机会均等,确保程序上的公平。
  • 公正性原则:评审过程严格依据既定细则执行,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避免主观随意性。评审人员需秉持公心,客观评价每一位申请人。
  • 公开性原则:评定的政策、名额、条件、程序以及初步结果和最终名单均通过正式渠道(如学院官网、公告栏、班级会议等)向全院师生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障透明度。


二、 奖学金的类型与等级

杏林学院的奖学金体系呈现出多层次、广覆盖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国家级奖学金:此类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荣誉等级最高。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额度较高,获奖比例严格受国家规定限制。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奖优与助困的结合。

校级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通常根据金额和评奖标准分为若干等级,如:

  • 一等奖学金:授予学年内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最为顶尖的学生,评定标准最为严格。
  • 二等奖学金:授予各方面表现非常优秀的学生,是对优秀群体的重要激励。
  • 三等奖学金:授予表现良好、积极向上的学生,覆盖面相对更广,起到广泛的鼓励作用。

此外,学校还可能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公益、精神文明等某一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往往冠以捐赠方的名称。其评定会在遵循学院总则的基础上,兼顾捐赠方提出的特定意愿和要求(如优先考虑特定专业、特定方向的学生)。


三、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类别的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 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需合格(不含补考、重修成绩),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具体比例要求根据不同奖学金类型而定)。


四、 评审的核心指标体系

奖学金的评审并非仅看学业分数,而是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对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综合测评成绩通常是学业成绩得分与综合素质得分按一定权重(如70%:30%)加总后的结果,此结果是评定奖学金和评优的核心依据。

学业成绩考核

学业成绩是评审的基础,主要考察学生评奖学年内所有教学计划规定课程(除公共任选课外)的考核成绩。通常以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主要衡量指标,并进行专业排名。课程成绩以正考首次通过的成绩为准,补考或重修成绩一般不参与计算。对于国家级奖学金,学业成绩的排名要求通常极为苛刻,例如要求排名位于前10%以内。

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思想道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身心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评估,通常细化为多个二级指标并赋予分值:

  • 思想品德素质:包括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遵守纪律、社会公德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同学等进行民主评议打分。
  • 实践与创新能力
    • 学术科研:发表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等。
    • 学科竞赛:参加校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
    • 创新创业: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大赛等。
  • 文体活动与社会工作
    • 积极参与运动会、文艺晚会、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并获奖。
    • 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认定履职良好。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并获得相关证明或表彰。
  • 其他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行为,会给予额外加分。

各项活动需提供官方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聘书、活动证明、论文首页等)方可计入测评,杜绝弄虚作假。


五、 评定的组织与流程

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度进行,每年秋季学期集中开展上一学年的评审工作。流程如下:


1.发布通知与政策宣讲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生工作部门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计划,下发本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金额、申请条件和时间安排。各系部、班级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学生详细宣讲政策,确保人人知晓。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按时提交至所在班级评议小组。需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3.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进行排序,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至系部。


4.系部初审与公示
:各系部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名额分配确定系部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院审核与审定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部材料后进行复核,检查程序的规范性和材料的真实性,并可能组织面试或公开答辩(尤其对于高等级奖学金)。复核无误后,提交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表决,确定拟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6.全院公示与报批
:将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投诉,委员会将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校级奖学金名单由学院正式行文批准;国家级奖学金名单则须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7.奖金发放与表彰
:批准生效后,学院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学院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以此扩大奖励的激励效应和教育意义。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整个评审过程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共同监督。学生对于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所在系部评审小组或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必须在接到申诉后的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查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如申诉人对系部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院的裁定为最终意见。对于评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及下一学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


七、 细则的动态调整与导向意义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一成不变。学院会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社会发展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以及上一年度评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细则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时效性
例如,近年来为响应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号召,细则中大幅提升了对学生创新成果、创业实践和学科竞赛获奖的加分权重,引导学生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而是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强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的考核,体现了“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这套不断优化的评定体系,如同一根指挥棒,清晰地指明了学院所倡导的学生成长成才方向,即成为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创新意识强烈、职业道德高尚、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它不仅仅是一种奖励机制,更是一种深刻的教育过程,渗透在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持续地发挥着其强大的激励和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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