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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有哪些奖学金和助学金呢(吉电职院奖助学金)

关于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的综合评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水利、电力及相关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等职业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生的全面成长与成才保障。学院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学生奖助体系,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而实现教育公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为此,学院严格遵循国家及吉林省的相关政策导向,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构建了一套覆盖面广、层次清晰、导向明确的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这套体系不仅包含了由国家财政支持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权威性高、资助力度大的项目,还设立了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如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以奖励在学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于此同时呢,学院还积极拓展社会资助渠道,引入企业、行业协会及爱心人士设立的社会类奖助学金,形成了“奖、助、勤、补、贷、免”多位一体的综合性资助格局。该体系不仅着眼于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更强调通过奖励机制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锤炼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从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总体而言,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的奖助体系设计科学、运作规范、成效显著,充分体现了学院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对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懈追求,为广大学子安心求学、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激励优秀,追求卓越奖学金主要面向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或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华和贡献的学生设立,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争先创优的意识。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主要由国家级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两大部分构成。(一)国家级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级别最高、荣誉性最强的奖学金项目,评审标准严格,获奖比例较低,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的极高肯定。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其评选标准极为严格,堪称学生奖项中的“皇冠”。

  • 奖励标准与人数: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具体的奖励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学院办学规模、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下达,名额非常有限,竞争异常激烈。
  • 申请条件:
    • 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核心学业要求: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要求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前30%,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评审与发放: 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标准与人数: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相对国家奖学金要广,名额也更多一些,主要面向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申请条件:
    • 基本条件: 与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致。
    • 身份要求: 申请学生必须是学院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学业要求: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当年下达名额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且无不及格科目。
  • 评审与发放: 评审程序与国家奖学金类似,同样需要经过严格的层级评审和公示。奖金也是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是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的,用于奖励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其种类更为多样,旨在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进步。


1.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学院设立的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之一,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 等级与标准: 通常分为
    一、
    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院根据当年财力情况确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为500元/人·年,评选比例分别对应学生总数的一定百分比。
  • 评定依据: 主要参照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量化考核,包括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技能竞赛获奖等多个维度。
  • 意义: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对学生一学年整体表现的常规性肯定,激励作用持续而广泛。


2.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学院设立各类单项奖学金。

  • 类别:
    • 技能竞赛奖: 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及行业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奖励金额根据获奖级别和名次而定,对获得高级别奖项的学生给予重奖。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中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或个人。
    • 道德风尚奖: 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展现良好精神风貌的学生。
  • 特点: 单项奖学金不单纯看重学业成绩,更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特殊贡献,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人才评价导向。


3.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优质生源,鼓励高考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报考,学院可能会设立新生奖学金。

  • 奖励对象: 当年录取报到的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或在高中阶段获得过重大奖项的新生。
  • 奖励方式: 可能是一次性奖金减免或直接发放,具体政策以学院当年的招生章程和规定为准。

二、 助学金体系:扶贫济困,保障学业助学金体系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确保其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其核心在于“助困”,申请和评定主要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依据。(一)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覆盖面最广,资助人数最多。


1.资助标准与档次

  •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分档设定。通常分为2-3档,例如:
    • 一档(特别困难):每生每年可能达到4300元或更高,对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 二档(困难):每生每年约3300元,对应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低收入家庭等其他困难情况的学生。
    • 三档(一般困难):每生每年约2300元,对应家庭经济存在一定困难的学生。
  • 具体分档及金额由学院根据当年下达的总金额和认定的困难学生情况合理确定。


2.申请与评定

  • 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这是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前提。每学年开学初,学生需向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成立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认定,确定困难等级。
  • 评审发放: 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审批公示后,助学金一般按学期分两次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用于补贴其生活开支。
(二)学院助学金及困难补助除了国家助学金,学院还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设立校内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作为国家助学金的有益补充。


1.学院助学金

  • 学院根据自身财力,设立不同名称的院内助学金,资助标准和名额灵活确定,旨在进一步扩大资助覆盖面,或对特定困难群体进行精准帮扶。


2.临时困难补助

  • 这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重大变故、本人突发重病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而导致经济困难设立的应急性补助。
  • 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快速审批,给予一次性经济援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3.学费减免

  •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学院根据政策规定和学生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三)社会类助学金学院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与合作企业、慈善机构、校友会等建立联系,设立社会助学金。
  • 来源: 来自关心教育、热心公益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
  • 特点: 资助名称、金额、评选条件由设立方与学院共同商定。有些社会助学金可能还会附带提供实习机会、就业优先考虑等附加福利。
  • 意义: 丰富了资助来源,体现了社会对职业教育和高职学生的关爱。

三、 其他辅助性资助措施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学院还提供多种形式的辅助性资助,共同构成完整的资助体系。(一)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开发和管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 岗位类型: 包括行政管理助理、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后勤服务助理等相对固定的岗位,以及一些临时性、项目性的工作。
  • 报酬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设定小时工资标准,按月计酬。
  • 意义: 不仅提供经济资助,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职业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贷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 类型: 主要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办理)。
  • 政策优惠: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再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并有还本宽限期。
  • 作用: 是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主渠道,有效缓解了学生及家庭的经济压力。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一定数额(根据政策调整),大大减轻了服役学生的经济负担。


四、 奖助体系的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为了确保奖助工作顺利、规范进行,学院有一套明确的申请和管理流程。(一)基本申请流程
  • 信息发布: 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班会等多种渠道,发布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通知,明确申请条件、名额、程序和时间节点。
  • 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困难认定表、获奖证书、家庭情况证明等)。
  • 层级评审: 申请材料首先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然后上报所在系部进行初审;系部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并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或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 上报与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奖助学金名单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批。资金到位后,由学院财务部门根据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中。
(二)重要注意事项
  • 诚信申请: 学生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 动态管理: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部分助学金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或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学院将及时调整其认定结果或奖助资格。
  • 政策了解: 学生应主动关注学院发布的奖助政策信息,及时了解变化和要求,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 感恩与责任: 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应珍惜荣誉和资助,将其转化为努力学习、提升自我的动力,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表现回报国家、社会、学校的关爱,并在有能力时积极回馈社会。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立体化、功能互补的有机整体。它既通过奖学金树立标杆,激励学生追求卓越;又通过助学金铺就基石,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还辅以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全面保障学生的成长发展需求。这一体系的有效运行,充分彰显了国家、社会和学院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青年学生的深切关怀,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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