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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中南民大奖学金规则)

关于中南民族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中南民族大学作为一所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始终秉持“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服务”的办学宗旨,其学生资助与奖励体系是人才培养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客观评价与物质激励,更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校风的重要抓手。该校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术竞争,而是一个融合了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其评定细则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精神,同时紧密结合学校自身“民族性”这一鲜明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总体来看,中南民族大学的奖学金体系呈现出覆盖面广、类别清晰、导向明确、程序严谨的特点。它既设立了面向全体学生的、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也包含了针对特定群体或特定领域的专项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激励格局。评定过程强调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有硬性的分数门槛,也注重学生在科研能力、社会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的软性贡献。深入了解其评定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以及潜在考生和家长认识学校的育人理念与管理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南民族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框架与基本原则

中南民族大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在一套完整、规范的制度框架下运行的。这套框架的核心是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


一、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通常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处)、计划财务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领导、名额分配和最终审核工作。各学院则成立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评定细则的细化(在不违反学校总原则的前提下)、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结果公示等工作。班级层面,辅导员或班主任会组织班级评议,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定提供重要参考。这种校、院、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评定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 育人为本原则:奖学金的评定不仅是发放资金,更是一种教育手段。其导向是鼓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和结果都必须向学生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在评定过程中,坚持统一标准,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
  • 综合评价原则:打破“唯分数论”,建立以学习成绩为基础,兼顾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身心素质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特别注重考察学生在维护民族团结、参与志愿服务、投身创新创业等活动中的表现。
  • 动态竞争原则:奖学金名额并非固定分配,而是根据各学院的学生人数、学业整体水平、上一学年表现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评定依据的是学生在该评定学年内的综合表现,是一种竞争性的荣誉。
主要奖学金类别及其评定核心要素

中南民族大学的奖学金体系主要由以下几大类构成,每一类都有其特定的设立目的、奖励对象和评定侧重点。


一、国家级奖学金

这类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荣誉等级高,奖励金额大,评定标准最为严格。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其评定核心是“特别优秀”,通常要求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性质。

国家级奖学金的评定,学业成绩是基础门槛,而科研创新成果、省部级以上竞赛获奖、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往往是脱颖而出的关键。


二、校级奖学金

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

  • 优秀学生奖学金:这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最主要奖学金,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同时参考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量化评分,智育分数(学习成绩)占最大权重,但德育、体育、美育和劳育(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文体活动等)也占有相当比例。
  • 民族团结类奖学金:充分体现学校民族特色,用于奖励在促进各民族同学团结友爱、互助和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或个人。申请者可能需要提供参与组织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同学适应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具体事迹材料。
  • 创新实践类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评定主要看重学生在“挑战杯”、“互联网+”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授权,以及成功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 特殊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文体竞赛(代表学校获得高级别荣誉)等方面为学校赢得重大声誉的学生。


三、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如“吴泽霖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由设奖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附加特定的专业方向、生源地、能力特长等要求。
例如,某些奖学金可能特别倾向于奖励来自特定民族地区的学生,或是在某一学科领域有浓厚兴趣和潜质的学生。申请者需仔细阅读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具体章程。

评定流程与关键环节解析

中南民族大学的奖学金评定遵循一套严格而清晰的流程,通常在新学年开始后集中进行,主要针对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评定。


一、前期准备与通知发布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会根据上级拨款和学校预算,制定当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时间节点和总体要求。随后,各学院根据学校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或完善本院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通过班会、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信息传达无误。


二、学生个人申请与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 《奖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突出个人在思想、学习、科研、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 上学年成绩单:由教务处或学院教学秘书出具并盖章确认,是学业成绩审核的直接依据。
  • 综合测评表:详细记录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等各项得分及支撑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竞赛获奖证书、论文录用通知或期刊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学生干部聘书等。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班级民主评议与学院初审

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通常包括班委、学生代表),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步意见。随后,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结合学生申请材料、班级评议意见、综合测评结果等进行全面审核和比较,按照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在此环节,学院工作小组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的候选人进行重点评议,必要时组织答辩,以确保最优人选脱颖而出。


四、院内公示与异议处理

初选名单必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申请奖项等基本信息。公示期间,师生可对名单提出异议,学院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五、学校审核与最终确定

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复审,重点检查评定程序的规范性、名额分配的合理性以及候选学生资格的符合度。对于校级奖学金,学校一般会尊重学院的评审结果;对于国家级等重要奖学金,学校可能会组织校级评审会进行差额评选。最终名单经学校审批通过后,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奖学金将按规定程序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综合测评体系的构成与作用

综合测评是中南民族大学奖学金评定,尤其是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核心量化工具,它将学生的整体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数,是实现“综合评价原则”的具体载体。


一、测评内容的维度

  • 德育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通过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同学互评、日常行为记录(如寝室文明、课堂出勤)等方式进行评分。参加党校学习、获得优秀团员/党员等荣誉、积极参与主题教育活动等可以加分;而违反校纪校规则会被扣分。
  • 智育素质:这是测评中最具权重的一部分,直接依据学生一学年的所有课程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成绩不仅包括必修课,也涵盖选修课,鼓励学生拓展知识面。
  • 体育素质: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育锻炼情况。通常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以及参与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的表现。
  • 美育与劳育素质:美育主要考察学生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表现,如参加文艺演出、艺术展览、人文讲座等。劳育则侧重考察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包括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生产劳动、校园保洁、实验室维护等的表现。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并考核合格,也会在此维度获得相应加分。


二、加分项与减分项的具体规定

各学院会制定详细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活动的加分标准。例如:

  • 学术竞赛: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获奖分别对应不同的加分值。
  • 科研成果:发表SCI、CSSCI、核心期刊、普通期刊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均有相应加分。
  • 社会活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表彰的优秀个人或集体成员,参与重大志愿服务项目并获认证等,均可加分。
  • 违纪处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会在德育素质分中按规定扣分,甚至可能取消当期评奖资格。

这套精细化的测评体系,旨在引导学生不仅关注课堂学习,也要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综合素养。

特殊情况的考量与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学校也会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以体现人文关怀和精准施策。


一、关于民族因素的考量

作为民族院校,学校在奖学金评定中会适度考虑民族因素,尤其是在旨在促进民族团结的专项奖学金评定中。但这并非意味着降低标准,而是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竞争,并表彰那些在传承本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


二、关于转专业、交流生等特殊情况

对于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其奖学金评定通常在原学院进行,依据在原专业学习期间的表现。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其在交流院校取得的成绩和表现,经过学校认定后,可以计入综合测评。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复学当年一般不参与奖学金评定。


三、违纪行为的一票否决

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如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的情况,通常将失去参与当学年所有评奖评优的资格。这是维护奖学金严肃性和导向性的重要措施。


四、奖学金的兼得问题

一般情况下,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获得高额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学生,可能不再兼得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具体兼得规则以当年评定通知为准,目的是扩大奖励覆盖面,使更多优秀学生受到激励。

中南民族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多元化的奖项设置、综合性的评价标准和规范化的操作流程,有效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成才动力。对于每一位中南民大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顺应这一评价体系的导向,不仅是为了争取荣誉和资助,更是对自身大学生涯进行科学规划、实现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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