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以外呢,细则还注重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与特长发挥,从而促进其成为适应社会需要和行业发展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总体而言,深入理解和把握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学业生涯,对于学院优化育人环境、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一、 总则与基本原则
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首要遵循的是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指导精神。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学生奖励机制,有效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与进取精神,引导他们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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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严格秉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整个评定过程,从标准制定、名额分配、申请审核到初步名单公示、最终结果审定,都必须置于阳光下操作,确保所有学生在同等条件下拥有平等的参与权和竞争机会,接受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不仅是对学生过往表现的衡量,更是对未来学习与发展的引导。细则的设计突出学院的人才培养特色,特别是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等相关专业领域倾斜,鼓励学生刻苦钻研专业技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同时注重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的锤炼。
- 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评定体系通常包含可量化的硬性指标(如学业成绩、技能竞赛获奖等级)和需要定性评判的软性指标(如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实践效果)。两者有机结合,力求避免单一分数论,更加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質。
- 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原则:在具体操作中,班级评议小组、系部评审工作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级机构各司其职,既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又坚持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基石,确保了其健康、有序地进行,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育人功能。
二、 奖学金类型与设置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具有层次性和多样性,以满足不同表现特点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型包括: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标准高,名额少,是最高荣誉的象征。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鼓励。
- 学院级奖学金:这是由学院自行出资设立的主体部分,覆盖面相对更广。常见的有:
- 综合优秀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通常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奖励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 专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及行业举办的重要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提升实践动手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 创新创业奖学金:旨在激励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计划与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 精神文明与社会实践奖学金:表彰在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企业及社会捐赠奖学金:部分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其评定标准可能会结合设奖单位的特定要求,例如倾向于特定专业、侧重某些职业素养等。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评定周期(通常为每学年一次)和具体名额分配,由学院根据当年经费情况和上级下达指标统一规划公布。
三、 申请资格与基本条件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满足一些基本的共性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申请学生在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学籍与学习年限要求:必须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处于正常学习年限内(非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 学习态度与成绩基础要求: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申请国家级奖学金和学院综合优秀奖学金,对学业成绩有明确的底线要求,例如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成绩均需合格(或达到良好以上),且智育测评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如前30%或前50%,具体比例视奖学金等级而定)。
- 综合素质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励志类奖学金,还需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可能在基本条件基础上还有特殊要求,申请者需仔细阅读当年的具体评选通知。
四、 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这是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核心内容,通常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将学生的表现量化计分。综合测评成绩(S)一般由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M)、学业成绩(A)、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测评成绩(P)、能力素质与实践创新测评成绩(C)等几大部分按一定权重合成。即:S = M a% + A b% + P c% + C d% (其中a, b, c, d为权重系数,且a+b+c+d=100)。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M):此项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通常采用基础分加减分的形式。
- 基础分:反映学生日常基本表现。
- 加分项:如荣获优秀党员、团员、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表彰;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等。
- 减分项:如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不遵守课堂纪律等行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各类处分。
2.学业成绩(A):这是评定体系中权重较高的部分,直接体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成果。通常以学生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含必修、选修)的加权平均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依据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会明确课程学分在计算中的权重,确保科学反映学生的学习量和质。
3.身心素质与文体活动测评(P):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素质以及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 体育课程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是基础。
- 加分项: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运动会、体育竞赛、文艺汇演、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并获奖;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有良好表现;具备某项文体特长并获得相应等级证书或表彰。
4.能力素质与实践创新测评(C):此部分旨在鼓励学生拓展综合素质,提升实践与创新能力。
- 职业技能与竞赛:在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是重要的加分项,奖项级别(国家、省、市、校)和等次(一、二、三等或金、银、铜奖)对应不同的分值。
- 科技创新与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在学术会议上报告成果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获得表彰;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并达到一定时长、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 组织管理与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院、系、班级、社团等)且经考核表现优良,可根据职务层级和工作实效获得相应加分。
- 资格证书: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各项加分的具体分值和认定标准,会在细则附件中详细列出,确保操作的统一性。
五、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会建立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这是最高决策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各系部负责人等。其职责是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定工作,审定评定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和最终获奖名单,审批奖学金发放,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等。
- 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草案、下达评选通知、名额分配、组织院级评审、汇总审核各系上报材料、组织公示、造表发放奖学金、整理归档评定资料等。
- 各系(部)评审工作组:由系部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部的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受理学生申请、组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系内公示、向学院报送材料等。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日常行为等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真实性,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各级组织之间权责分明,相互配合与制约,构成了严密的评定组织体系。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时间节点相对固定,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完成上一学年的评定。基本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工作,学生工作处发布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选类别、名额、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各系部、班级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位学生知晓。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实践报告等)。
- 班级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所在系部评审工作组。
-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依据评定细则计算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初步排名和筛选,确定本系部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名单需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和形式审查,并组织进行院级评审(可能包括评审会等形式)。审核通过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如有师生对结果提出异议,相关组织机构需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确保反馈渠道畅通,处理结果公正。
- 表彰与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财务部门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 材料归档:评定工作结束后,所有过程的原始记录、申请表、证明材料、公示材料、会议纪要、最终名单等,均需按规定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公平公正离不开有效的监督。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
- 内部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评定工作,确保程序合规、操作透明。学生工作处、各系部也负有监督职责。
- 公众监督:通过班级、系部、学院三级公示制度,将评定过程和结果置于广大师生监督之下,设立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实名反映问题。
对于在评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细则会明确规定处理办法:
- 对学生的要求:申请学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如伪造成绩、篡改排名、虚报获奖等),立即取消其当次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 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参与评定工作的教师和干部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如发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审核不严等行为,学院将依据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严格的监督与惩戒措施,是维护奖学金评定工作严肃性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八、 评定工作的特色与导向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在遵循国家通用要求的基础上,必然体现出与其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紧密相关的导向性。
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相较于普通本科院校,其评定标准会更加向实践技能倾斜。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等在能力素质测评中占有显著分量,鼓励学生练就过硬本领,弘扬工匠精神。
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贵州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西南重要能源基地的定位,学院在奖项设置和加分政策上,可能会对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清洁能源技术应用等相关主题的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给予更多关注和鼓励,引导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区域发展需求相结合。
强化劳动教育价值:将参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注重全面发展与个性成长:除了综合优秀奖学金,还设立多种单项奖,为在不同领域有特长和突出表现的学生提供了展示和认可的舞台,鼓励多元化发展。
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严谨、且富有导向性的制度设计。它通过科学的指标、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旨在公平地选拔优秀学子,有力地激发学习动力,清晰地传递育人导向,从而在营造良好学风、校风,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对于每一位在校生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对照这些细则要求,是明确努力方向、实现自我提升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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