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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关于山西能源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山西能源学院作为一所以能源科技为特色,致力于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体现。奖学金的设立与评定,旨在表彰品学兼优、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学生的经济压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校园学习氛围。山西能源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体系,涵盖了国家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如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可能存在的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评定并非单一依据学业成绩,而是遵循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细致的量化考核与评审流程。这套细则通常会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文体活动参与度等多方面表现纳入综合评价范畴,通过量化的指标体系进行排序和筛选。理解这套评定细则,对于在校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涯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一套评选标准,更是对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的具象化指引,反映了学校的人才培养导向。
下面呢将对该评定细则的可能框架和核心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山西能源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系统性的激励工程,其构成反映了学校对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鼓励与支持。

国家级奖学金是体系中的最高荣誉,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高,获奖比例严格控制,是学生学业成就的顶尖证明。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于寒门学子的关怀与扶持,兼具奖励与资助双重性质。

校级奖学金是学校自主设立的主体部分,覆盖面相对更广,旨在激励大多数学生。通常包括:

  • 综合奖学金:根据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是评定范围最广、最基础的奖学金类型,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道德风尚奖等。这类奖学金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弥补了单纯以成绩论英雄的不足。

此外,部分与企业合作或由校友、社会贤达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其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设奖单位的具体要求,例如侧重能源相关专业、特定技能或品质。

所有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均围绕以下几点:

  •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物质与精神奖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竞争意识。
  • 引导全面发展:打破“唯分数论”,引导学生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身心健康的同步提升。
  • 帮扶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
  • 营造优良学风:在校园内形成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


二、 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山西能源学院在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开”意味着评定标准、名额分配、评审程序、推荐名单和最终结果都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确保流程透明。“公平”指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申请和参与竞争的机会,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审组织和人员秉持公心,严格按照细则操作,排除人情干扰,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本质是奖励优秀。评定工作必须以学生的实际表现和综合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学生获得奖励。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并非一劳永逸。如果在获奖后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学业成绩大幅下滑等情况,学校有权根据规定暂停或取消其获奖资格,甚至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这体现了评定的严肃性和导向性。

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原则:评定过程通常包含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或推荐、院系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复审、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等环节。既有基层的民主基础,又有上级的集中审核,保证了程序的规范与结果的权威。


三、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申请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成绩均需合格(无挂科记录)。对于高等级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往往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茅(例如前10%)。
  • 学籍与在校要求:必须是具有山西能源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对于新生年级,通常参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
  • 日常行为表现: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建档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 核心评定依据:综合测评体系

校级综合奖学金以及作为其他奖学金重要参考的,通常是基于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这套体系是评定细则的核心量化工具,它将学生的整体表现分解为几个主要模块,并赋予不同的权重进行积分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Z)= 思想道德素质分(A) × 权重a + 学业成绩分(B) × 权重b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C) × 权重c

其中,权重a、b、c之和为100%,通常学业成绩权重(b)占比最高(例如60%-70%),凸显学业的基础性地位;思想道德素质(a)和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c)各占一定比例(例如各15%-20%)。


1.思想道德素质分(A)评定

该部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法纪观念。通常由基础分、加分项和减分项构成。

  • 基础分:满足基本政治思想要求即可获得。
  • 加分项:例如,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表彰;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团支委、校级或院级学生会、社团负责人等)并经考核合格,根据职务和履职情况给予不同加分。
  • 减分项: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会按规定扣减相应分数。
该部分的评定往往结合辅导员评议、班级同学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


2.学业成绩分(B)评定

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效。计算公式通常为:学业成绩分(B)=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平均分。课程范围一般指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对于五级制计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课程,会转换为相应分数参与计算。成绩以教务处官方录入的系统成绩为准。


3.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C)评定

该部分旨在评价学生的体育锻炼、心理健康、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综合素质。

  • 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是基础。积极参加运动会、体育比赛获奖者可加分。
  • 科技创新与学术活动:参加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均可获得显著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或获表彰;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并达到一定时长。
  • 文化艺术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文艺比赛、征文、演讲、艺术展览等活动中获奖。
  • 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权威认证。
此部分的加分通常需要提供官方证书、文件、实践证明等材料作为依据。

最终,根据综合测评总分(Z)在专业或班级内进行排名,作为评定综合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在每学年开学后启动。具体流程如下:


1.宣传发动与信息发布

学校学生工作处会下发评定通知,明确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的名称、名额、金额、评定条件、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院系通过会议、网站、公告栏、班级群等多种途径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确保信息传达无遗漏。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社会实践报告等)。


3.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

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可能通过班会等形式进行公开评议,结合申请人的日常表现,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院系。


4.院系初审与公示

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汇总。根据综合测评排名和评定条件,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如名额分配),进行初审排序,确定院系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5.学校复审与审批

学校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复审,重点核查学生的成绩、违纪情况、资格条件等。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审议,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6.全校公示与表彰

学校将最终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实名反映,学校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 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规定:

  • 转专业学生:通常转专业学生在当学年会归入原所在院系或班级参与评定,以确保评定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 交流生:外出交流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和表现,经过学校认定后,可以计入综合测评。
  • 名额分配:学校会根据各院系的学生人数、专业特点等因素将奖学金名额分配到院系,院系再细化到各专业或年级。分配时会适当考虑平衡。
  • 违规处理: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如篡改成绩、伪造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
  • 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依据规定程序向院系或学校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山西能源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严谨、系统、动态的规范性文件。它不仅是奖励优秀学生的工具,更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指挥棒。学生们需要从入学之初就深入了解这套规则,明确努力方向,不仅在学业上精益求精,更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才能在激烈的评选中脱颖而出,赢得属于自己的荣誉。学校也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自身发展需要,适时对评定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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